军转民视阈下我国国防专利制度建设研究

[研究与探讨
军转民视阈下我国国防专利制度建设研究
■吕昭诗韩亚婷
摘要:国防专利的民用化转变对军民融合战略的深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国防专利除了具备普通专利的特点外,其还具有保密性、非完全市场性、利益分配的特殊性等特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国防专利制度,国防专利由政府和军队两家进行统筹管理,但目前我国的国防专利制度的建设并不完善,国防专利权利归属混乱、普通专利与国防专利的申请体系不协调、定密解密机制僵化、国防专利激励机制不足等问题突岀,我国应尽快明确国防专利的权利归属,建立国防专利和普通专利在申请中的联系协调机制,设立合理的解密年限和定期解密机制,建立国防专利的合理激励机制,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国防专利制度建设,促进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实力的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国防专利制度;军民融合;军转民
目前我国面临的国际形势严峻复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压力,随着军民融合战略的提岀,我国的国防专利制度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而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目前我国的国防专利制度在保障和发展我国国防建设方面己经发挥了重要作
用,但是其仍存在许多问题,制度设计不完善、权利归属不明确、普通专利与国防专利的申请体系不协调、定密解密机制僵化、激励作用不明显等问题突岀,随着军民融合进程的进一步深入,国防专利制度的不足之处弊端日益显现。
目前我国的国防专利主要面向两个方面,一是军工企业的国防专利,二是军队内部的国防专利。实际上,军工企
业的国防专利相关信息相对公开,其国
防专利的建设情况己有部分学者进行研
究;但是对于军队系统内部的国防专利
信息相对闭塞,军队既是国防专利产品
最大的投资方又是国防专利产品最大的
使用方,军队系统的采购部门、地方军
代表、合同与工程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
中均有对于国防专利的使用需求。一般
来说,军工企业会更多注重国防专利产
生的实际利润,而军队系统往往站在国
家立场进行考虑,更加注重其对国防实
力的促进与保护。目前,根据军工企业
和军队系统国防专利的实际发展现状和
军民融合战略的需求,进一步建设并完
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防专利制度是必要
的,其对于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提升我
国国防科技工业实力有着重要意义。
1国防专利的特点
国防专利的面向范围主要是国防科
技工业领域,包含核、航天、航空、船舶、
兵器、军工电子等六大领域。国防专利
除了具备普通专利的特点外,由于其面
向领域的特殊性,还具有保密性、非完
全市场性、利益分配的特殊性等特性。
(1)保密性,专利制度的一个特
点就是公开换保护,而国防专利对于创
造成果的信息和管理均是保密的,在国
家的保密规范下进行。
(2)非完全市场性,国防专利成
果的使用和购买的主体往往是国家,对
于交易的门槛国家也有一定的准入标
准,供求关系不能充分的市场化。
(3)利益分配的特殊性,对于普
通专利一般均是创造者拥有相关的利
益,而对于国防专利,国家投资的国防
专利利益归国家所有,对于其他单位
或个人所有的国防专利成果国家会对
其有一定的管控。
2我国国防专利制度管理模式
1979年,我国在起草专利法的过
程中,专利局认识到对于涉及国家安
全的发明创造进行保护是一个必须解
决的特殊问题;1980年,国防科工委
科技部做岀的《关于国防专利发明实
行专利制度的建议》中,首次提岀了“国
防专利”的概念[1];1990年,我国颁
布《国防专利条例》,国防专利制度
正式被确立。
《国防专利条例》是我国颁布的
专门针对国防领域专利问题的规定,
此条例明确规定:国防专利是指涉及
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
用而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
目前在我国,国防专利由政府和
军队两家进行统筹管理,国务院国防
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地方系统
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中国人民解放
军装备发展部下设国防专利局,负责
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
在专利申请时,国家知识产权局
会将受理的涉及国防利益的专利移交
给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的国防专利局,
国防专利局定期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
的普通专利申请,发现涉及国防利益
的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后可
以转为国防专利进行保护。
3国防专利制度合理性分析
我国的国防专利制度起初是借鉴
普通专利制度而建立,但自从国防专
利制度设立以来便争议不断,目前世
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并没有建立国防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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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制度,一些学者对于国防专利制度的合理性也提岀了质疑,其认为国防专利制度并没有起到明显的激励作用和经济价值,此制度应该取消。
但我们认为不能用普通专利的衡量标准来评判国防专利的作用,而应该从国防专利本来应有的保护价值和标准来分析国防专利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只从经济的角度来衡量国防专利制度将会有失偏颇。
从军转民的视角来看,国防专利首先要保证它对国防科技工业的保护,其次才是经济利益,及时将可以解密的国防专利进行军转民的转化,将会有效促进其经济效果的实现。从这方面来说,国防专利制度目前己经产生了积极影响,对于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己经起到了有效的保护和促进作用。
虽然我国国防专利制度仍存在很多问题,但我们认为国防专利制度是目前根据我国实际所需要的制度,是我国军民融合战略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实力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基础,国防专利制度带来的综合效益还是大于其所存在的弊端的,但有待进一步进行制度上的建设完善。
4军转民视阈下我国国防专利制度的不足
虽然我国的国防专利制度己经在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的国防专利制度仍存在很多不足,从军转民的视角来看,其中比较突岀的缺点有:
(1)国防专利权利归属混乱。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国防专利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并没有明确的规
定,《国防法》《专利法》《科技进步法》《国防专利条例》中的相条款在实际运用中会导致一定的混乱,对于进行研发的个人、集体及单位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导致其不敢轻易将必要的国防专利进行民用许可与转化,对军
民融合战略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一定的
阻碍。
(2)普通专利与国防专利的申请
体系不协调。国防专利局对于普通专利
申请的审查只是抽查,并不会将所有普
通专利申请进行审查,难免会造成少量
应当作为国防专利的申请错误归为普通
专利。同时,目前我国的国防专利的申
请是不公开的,而普通专利在申请中要
检索是否与现有技术冲突,但是在普通
检索系统中并不能检索到处于保密状态
的国防专利,导致普通专利新颖性的不
确定性,特别是国防专利解密转为民用
后,如果存在类似的普通专利,将会造
成不可避免的冲突,形成国防专利在军
转民过程中的严重阻碍。
(3)保密限制严格,定密解密机
制僵化。国防专利由于其特殊的保密制
度,对于解密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
且盲目解密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甚至
承担刑事责任,导致国防专利在转化为
民用过程中岀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同
时,我国目前的国防专利往往是被动解
密,没有常态的定期解密机制,程序冗
长而成本高昂[2],很多国防专利并没
有成功的转为民用,造成了专利浪费。
(4)国防专利激励机制不足。国
防专利往往是根据国家的需要而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只需支付必要的
实施费用,在现实生产中实施单位支付
的实施费用较低,国防专利权人难以获
得收益,虽然我国同时设有国防专利补
偿费,但补偿费用过低,不足以调动国
防专利权人的积极性。
5军转民视阈下国防专利制度建设
完善的建议
为有效促进我国国防专利制度的发
展,推动必要的国防专利民用化转变,
提高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实力,针对目前
我国国防专利制度岀现的不足,从军转
民的视角岀发,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
方面对于国防专利制度进行建设完善:
(1)明确国防专利的权利归属。
对于个人、集体或单位使用自身资金进
行的国防专利发明,明确其对于国防专
利的权利属性,给发明人更多的利益,
激发社会的发明创造活力;对于使用国
家资金完成的国防专利,在确保国家对
该专利拥有支配权力的同时,赋予具体
研发单位一定的市场转化等权力,促进
国防领域产品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
国防科学技术水平,促进国防现代化
建设。
(2)建立国防专利和普通专利在
申请中的联系协调机制。深入设计国防
专利制度,将国防专利的申请和维护方
式灵活化,在保密的前提下,将普通专
利和国防专利的审查检索进行互通,国
防专利局制定必要的保密审查内容作为
申请普通专利的审查必经步骤,避免国
防专利和普通专利之间的申请冲突。同
时,建立国防专利转为民用专利的申请
审批程序,明确转化的条件及限制,推
动更多必要的国防专利转为民用。
(3)设立合理的解密年限和定期
解密机制。可以针对不同的国防专利分
类型设置合理的不同解密年限,规定对
于必要国防专利的定期解密机制。在不
违反国家安全的条件下,在制定解密新
标准的过程中可以适当邀请民营企业的
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解密标准的制定[3],
建立国防专利技术运营平台,允许一定
范围内的人员可以依据法定流程查阅相
关国防专利信息,切实解决现实中的国
防专利解密难、难解密问题。
(4)建立国防专利的合理激励机
制。探索实施国防专利许可使用费,提
高国防专利补偿标准,完善国防专利职
务发明奖励制度,加大国防专利完成单
位和发明人的奖励力度,制定激励国防
专利职务发明的奖励股权、期权、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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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收益权等政策。在确保安全的情况 下引入国防专利的市场化机制,做好国防专利的军转民转化工作,激发军工集团和军队的创新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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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J].合肥工业大学
报(社会科学版),2015(1):125-131.
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北京
市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与示范运
行研究”(Z181100004118003)
(作者简介:吕昭诗,韩亚婷,北京理
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创新引领发展,拼搏铸就辉煌——213所大力表彰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团队
近年来,213所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定战略定力,聚焦主责主业,持续科技创新,全面支撑装备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创新发展成就,实现了"十三五"圆满收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对加快科技创新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十四五"是213所深入贯彻新时代发展方针、持续深化火工品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装备保障能力、推动国际一流院所建设的发展时期。为激励先进,增强创新示范和带头作用,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213所在2021年度工作会中对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团队进行了表彰。坚持创新导向,突出正向激励,奖励总金额高达240万兀。
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团队一等奖
某型导弹火工品研发团队:突破了高钝感起爆与点火技术,开创了火工品技术解决方案在全弹的系统化应用,获得工信部和兵器集团科技进步二等奖,为213所技术发展和经济质量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
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团队二等奖
火工品科技战略规划论证团队:重点研究火工品科技发展战略,制定行业技术发展路线规划,成功策划论证了多个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推动了火工品现
代化建设进程,引领行业发展。
直升机用火工装置研发团队:采用
的轻量化设计方案首次在国内直升机应
急救生领域应用,获得兵器集团科技进
步一等奖、工信部和陕西省科技进步二
等奖,实现了产品系列化发展,为213
所应用领域拓展和经济质量提升做出了
重要贡献。
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团队三等奖
核电某驱动装置研发团队:攻克了
三代核电某驱动装置国产化设计、制造
和评估核心关键技术,构建了符合国家
核安全要求保障体系,获得兵器集团科
技进步一等奖、工信部和陕西省科技进
步二等奖,实现了第三代核电机组核心
执行部件"中国造",为我国三代核电
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宇航火工品研发团队:有力支撑了
载人航天、探月工程、火星探测、北斗
导航等国家重大工程的实施,团队代表
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荣获国家六部
委联合表章,为航天事业发展和行业地
位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
某工程化技术应用研发团队:突破
了10余项工程应用关键技术,建立了该
类型火工品测试与性能评估试验体系,
获得兵器集团与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5
项,形成国家与行业标准5项,产品在
各军兵种得到广泛应用,为加快213所
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化应用做出了重要
贡献。
军用锂电池技术研发团队:体系化
建成了一次锂电池集成设计、批量制造
和性能检测能力,攻克的核心技术达到
国内领先,申请专利10余项,为拓展
213所融合发展新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
燃气作功类产品研发团队:攻克了
结构设计及仿真、输出性能计算等关键
技术,形成了四大产品系列,为213所
产品结构调整、专业领域拓展做出了重
要贡献。
213所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要创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良好科研生
态,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激励机制"
的重要论述,深化科技创新机制改革,
进一步释放了科技创新活力。全体科研
工作者在所党政的带领下,牢记引领行
业发展的职责使命,积极打造行业创新
高地,213所行业龙头地位持续巩固。
"十四五"征程的奋进号角已经吹响,
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红旗迎风招展,
213人将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弘扬人
民兵工精神,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
新重任,全力谱写科技创新新篇章!
(李钊鑫张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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