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知识产权作业答案

2014年知识产权与软件保护课程考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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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
1、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指( )。
A. 著作权人        B. 专利权人        C. 知识产权权人        D. 各类知识产权所有人
2、( )是概括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称谓。
A. 知识产品        B. 智力成果        C. 经营标记        D. 知识产权
3、( )不是知识产品的特性。
A. 公开性        B. 社会性        C. 创造性        D. 时间性
4、( )的保护期限是不确定的。
A. 专利权        B. 商标权        C. 著作权        D. 商业秘密权
5、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不涉及( )。
A. 著作权法        B. 知识产权法    C. 刑法            D. 合同法
6、某软件企业开发了一套能够同硬件设备结合实现工业性能的软件产品,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发明专利,获得了专利权。并且还为该软件产品冠以“中软”商品专用标识,但未进行商标注册在市场上销售。此情况下,该软件产品不能得到我国( )的保护。
A. 著作权法            B. 专利法            C. 商标法            D. 刑法
7、( )既涉及到工业产权,又涉及到版权,还涉及到科学发现权。
A.《伯尔尼公约》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C.《巴黎公约》        D.《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 )。
A. 计算机程序                B. Flash软件制作的动画
C. 计算机程序测试报告        D.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9、王某是某软件公司的软件设计师,每当软件开发完成后均按公司规定编写软件文档,并上交公司存档。以下关于其软件文档的著作权说法正确的是:其软件文档属于职务作品,( )。
A. 著作权由软件公司享有
B. 著作权由软件设计师享有
C. 除署名权以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软件设计师享有
D. 著作权由公司和软件设计师共同享有
10、下列作品中,不适用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A. 国务院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B. 某作家撰写的小说《绿化树》
C. 组织编写的《行政诉讼案例选编》
D. 某律师在法庭上的即兴辩护
11、王教授199631日自行将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译成法文,投递给某杂志社,于199661日发表。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认为王教授的译文质量很高,经与王教授协商,于1997210日发文将该译文定为官方正式译文。王教授对其译文( )。
A. 自1996年3月1日起至2046年3月1日享有著作权
B. 自1996年6月1日起至2046年12月30日享有著作权
C. 199631日起至1997210日期间享有著作权
D. 199631日起至去世后第50年期间享有著作权
12M公司的程序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在J公司兼职并利用J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出一项与其在M公司的工作无关的应用软件,该应用软件的著作权应属于( )。
A. M公司        B. J公司        C. J公司与M公司共有        D. 程序员
13、下列智力成果中,能获得专利权的是( )。
A. 计算机程序本身          B. 计算机游戏的规则和方法
C. 计算机程序算法          D. 计算机程序控制的测试方法
14、以下关于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特点,正确的是( )。
A. 非独占性、不可转让性和无偿性        B. 非独占性、可转让性和有偿性
C. 独占性、可转让性和有偿性            D. 非独占性、不可转让性和有偿性
1516、甲厂技术人员发明了A产品制造工艺,并在该产品上使用“金球”商标;乙厂技术人员也发明了与甲厂相同的生产工艺,也使用“金球”商标,两厂于同一天分别向商标局、专利局申请商标注册和发明专利。甲先于乙研制出该生产工艺,乙先于甲投产使用该工艺。甲先于乙使用“金球”商标。此情形下,专利权(15),(16)能核准注册。
A. 取决于甲、乙协商的结果    15    B. 取决于甲、乙抽签的结果
C. 甲厂使用的“金球”商标 16        D. 乙厂使用的“金球”商标
17、商标权的主体是指( )。
A. 商标设计人    B. 商标制作人    C. 商标使用人    D. 注册商标所有人
18、下列各项中,可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是( )。
A.“坚固”保险柜        B.“北京”电视机        C.“企鹅”衬衫        D.“真皮”皮衣
不确定19、甲、乙软件公司2012712日就其财务软件产品分别申请“用友”和“用有”商标注册。两财务软件产品相似,且甲、乙软件公司第一次使用时间均为2012512日,甲、是在广告中使用,乙是在软件产品上使用。此情形下,( )能获准注册。
A.“用友”            B.“用友”与“用有”均能
C.“用有”            D. 由甲、乙抽签结果确定谁
20、利用( )可以保护软件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A. 著作权        B. 专利权        C. 商业秘密权        D. 商标权
二、问答题
1、违反知识产权法之后只需承担民事责任吗?3
  违反知识产权法后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却既可能是民事责任,也可能是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法律责任是一个具有综合性的范围,它是由不同性质的多种责任形式构成的统一体。违反知识产权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凡是侵犯知识产权的均应承担民事责任,当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和触犯刑法时,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
追究。
2、使用盗版软件的最终用户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承担不承担的法律依据)
  商业性使用作品应承担法律责任。或者说,不以盈利为目的使用盗版作品的,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3、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形成了怎样的法律保护体系?5分(10类)
  为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我国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即已形成以《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保护为主,以《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为辅的多层次保护体系,可对计算机软件实施交叉和重叠保护
 
4、请简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自动保护原则含义。4
国民待遇原则: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公约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公约其他成员国相同于其该国国民的待遇;即使是非成员国国民,只要他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内有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亦应给予相同于该国国民的待遇。
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规定凡在一个缔约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享受自初次申请之日起为期6个月的优先权,即在这6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如申请人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其后来申请的日期可视同首次申请的日期。优先权的作用在于保护首次申请人,
使他在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注册申请时,不致由于两次申请日期的差异而被第三者钻空子抢先申请注册。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人从首次向成员国之一提出申请之日起,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工业品外观设计为6个月)以同一发明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而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以后提出申请的日期。其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在成员国之一完成了第一次合格的申请,而且第一次申请的内容与日后向其他成员国所提出的专利申请的内容必须完全相同。
自动保护原则:指作者在成员国中享受和行使《伯尔尼公约》规定的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
5、某画家将自己创作的一幅油画作品原件赠送给了王某。王某应享有什么权利?为什么?
  王某应享有展览权以及该油画的所有权。绘画、书法、雕塑等美术作品的原件可以买卖、赠与。但是获得一件美术作品并不意味着获得该作品的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这就是说作品物转移的事实并不引起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受让人只是取得物的所有权和作品原件的展览权,作品的著作权仍然由作者等著作权人享有。
6、学生李某在撰写的毕业论文中,为说明问题未经许可引用了他人已发表作品的内容。李某的行为是否侵权行为?为什么?3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合理使用,引用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7、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50年,德国的版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70年。假如某德国作者已去世60年,我国某出版社拟在我国翻译出版该作品,是否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的继承人的许可,方可在我国出版发行?3
  我国M出版社拟在我国翻译出版该作品,不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可,就可在我国出版发行。
8、李某是一名中学教师,每学期均按学校规定编写教案,并上交学校存档。之后,李某向学校提出,因编写教材的需要,要求学校返还教案,或者将教案原本借出复印。但遭到学
校拒绝,理由是:“该教案属于职务作品,一切权利归学校。”。该教案是否属于职务作品?“该教案属于职务作品,一切权利归学校”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6
  1教案应属于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应当履行的职责。”教师撰写教案是其本职工作之一,所以教案是职务作品。
  2李某编写教案虽然利用了学校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如教案本、场地等),但主要是依靠李某的智力创作,涉案的教案也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学校享有的职务作品。因此,涉案的教案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李某享有。
9、张某是M运输公司微机系统管理员。工作期间,根据公司的业务要求开发了空运业务系统,并由公司使用。之后,张某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名称是“空运出口业务系统V1.0”,著作权人为张某。空运出口业务系统V1.0的著作权应属于谁(为什么?)?张某获取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证是否可以撤消(为什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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