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论文:按对应级别划分;如被转载,则在源期刊上赋予“+”,转载就不再重复计算。 2010年(含)以前的论文按照《长春税务学院权威和核心期刊目录》(2002年)执行,2011年至2016年的论文按《**大学期刊目录》(吉财大发【2011】42号)执行,2017年以后的论文按《**大学期刊目录》(吉财大发〔2017〕25号)执行。
2、著作:对应级别按作者名次依次划分,如国家级权威出版社独著为A,第一作者为A1,第二作者则为A2,依此类推; 3、纵向项目:对应级别按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名次依次划分,如国家级项目主持人为A1,第一参加人为A2,依此类推; 4、横向项目:必须是主持人,按项目金额给予级别划分;
5、科研获奖:按奖项级别、等级类别和参加名次进行划分,如省级一等奖第一名为B1-1,省级一等奖第三名为B1-3,依此类推;科研获奖认定范围为:省社科、市社科奖项或带国徽章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