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全所员工撰写论文及著作的积极性,鼓励多发表学术论文,特别是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鼓励各项目组积极申请专利,特别是积极申请发明专利,扩大研究所及所属公司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对研究所及所属公司员工和在读的硕士、博士生,第一完成人署名单位为研究所及所属公司的,在学术期刊及会议论文集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行的著作(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正式取得授权的专利,进行奖励。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论文按发表、收录和获奖级别进行奖励,发表和收录不重复奖励,取发表或收录奖励的最高额进行奖励。
(一)发表奖励标准:按发表的期刊或会议级别进行奖励。发表的期刊主要划分为SCI 收录期刊、EI/SSCI 收录期刊、国际外文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及其外文版、普通中文期刊。会议主要划分为国际会议和国内会议,并对是否宣读进行区别奖励。奖励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