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如何进行分案申请?

专利申请⼈如何进⾏分案申请?
专利的分案申请指⼀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起⼆个⽉内向国务院专利⾏政部门提起分案申请。即将⼀项专利申请分⽴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的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通俗的说法是:特殊情况下,⼀件专利申请如果包含多个发明创造的,在其专利授权通知书下发之后两个⽉内,可拆分成多个专利。
根据上述规定,专利申请中专利分案申请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的意愿向国务院专利⾏政部门主动提出的分案申请,即“主动分案申请”,以分案申请的母案申请是否确实存在单⼀性缺陷为分类依据。
2、国务院专利⾏政部门经审查后,认定原专利申请中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新型存在单⼀性缺陷,专利申请⼈根据审查意见的修改要求⽽提出的分案申请,即“被动分案申请”,以专利申请⼈是否故意将存在单⼀性缺陷的多项发明创造写⼊⼀件专利申请为分类依据。
所谓的单⼀性是指⼀件发明或者实⽤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项发明或者实⽤新型,属于⼀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者实⽤新型,可以作为⼀件申请提出。其中,可以作为⼀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
⼀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项发明或者实⽤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专利分案申请的好处
1、分案申请享有原申请(第⼀次提出的申请,即母案)的申请⽇,如果原申请有优先权要求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的优先权⽇;
2、增加了专利的申请数量;
3、增⼤授权率;即可在驳回复审阶段删除⼀些不利于专利审查的部分,从⽽实现了授权率的提⾼;或,可解决发明创造存在单⼀性缺陷的问题;
4、可更换审查员,进⾏重新审查,从⽽提⾼专利授权率,若提出分案申请,由于专利审查是采取随机派件的⽅式分配审查员的,就等于有机会“更换”了审查员;
5、对专利的布局“保密”,申请⼈如果前期把⼀个系列专利“打包”进⾏申请、并在适当的时候再进⾏分案申请,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可以迷惑竞争对⼿。
专利分案申请的提出时机
1、原专利申请的审查期间(原申请如果授权,应审查员的意见可以被动分案);
2、收到授权通知书之⽇起两个⽉内;
3、收到驳回决定的三个⽉内;
4、不服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决定的⾏政诉讼期间(包括⼀、⼆审期间);
5、已经公告授权,主动撤回、驳回决定已经⽣效,及视为撤回已经确定的不能分案。
专利分案申请的所需满⾜的条件
1、提出分案申请时应该在专利请求书的该栏中予以声明;
2、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原申请是发明,分案申请也应当是发明。实⽤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也⼀样。分案申请改变类别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
3、分案申请的申请⼈应当与原申请的申请⼈相同;不相同的,应当提交有关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分案申请的发明⼈也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
4、提出分案申请的应当在本栏内填明原申请的申请号、申请⽇。原申请的申请⽇即为分案申请的申请
⽇。对于已提出过分案申请,申请⼈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填写所对应的分案申请号。如果原申请是进⼊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则申请⼈还应当在所填写的原申请的中国申请号后加⼀括号,并在该括号内注明该国际申请号;
5、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如果超出后⼜不愿删去的,分案申请将会被驳回;
6、分案申请的各种法定期限,例如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都是从原申请⽇起算。如果原申请是享有优先权的,则实审请求期限应从优先权⽇起计算。对于已经届满或者⾃分案申请递交⽇起⾄期限届满⽇不⾜两个⽉的各种期限,申请⼈可以⾃分案申请递交⽇起两个⽉内或者⾃收到受理通知书之⽇起15⽇内补办各种⼿续。期满未补办的,该分案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分案申请还应当按照⼀件新申请的要求,缴纳申请费并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缴纳已经到期的各种费⽤,例如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的实审费。
专利分案申请所需要递交的材料
分案申请除应当提交申请⽂件外,还应当提交原申请的申请⽂件副本(包含申请⽇、申请号)以及原申请中与本分案申请有关的其他⽂件副本(例如优先权⽂件副本)。原申请中已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可以使⽤复印件。原申请的国际公布使⽤外⽂的,除提交原申请的中⽂副本外,还应当同时提交原申请国际公布⽂本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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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5:31: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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