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应用数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北京工业大学应用数理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王丽、张忠占
委员:王海燕、王术、姚海楼(导师代表)、王越(导师代表)、杜娜、李晓梅、郭慧君(学生代表)、郗笃富(学生代表)
北京工业大学应用数理学院
2012.12.30
北京工业大学应用数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深入推进培养机制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我院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执行(博士3人,硕士4人)。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二、参评范围
1、具有北京工业大学正式学籍并注册满一年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
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3、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4、委培研究生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须与同学科其他研究生条件相当、标准一致且占用学院分配总名额。委培研究生用于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科研成果之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北京工业大学。
5、每名研究生在硕士或博士阶段,如第二次(及以上)申请国家奖学金,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三、评审组织
1、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标准确定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2、北京工业大学应用数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任委员:王丽、张忠占
委员:王海燕、王术、姚海楼(导师代表)、王越(导师代表)、杜娜、李晓梅、郭慧君(学生代表)、郗笃富(学生代表)评审委员尽可能遵从回避原则。
四、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加当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受到违纪处分未解除者;
2)当年度学位课考试有一门及以上重修、重考记录者;
3)目前正在休学者;
4)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3、2012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2012年科技之星及提名奖获得者;
2)2012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获得者;
3)2012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奖一等奖或取得相当水平科研成果的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秀研究生干部优先。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所有科研成果或奖项根据具体加分细则累计加分。
4、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2012年科技之星及提名奖获得者;
2)2012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奖二等奖及以上或取得相当水平科研
成果的获得者;
3)表现优异的特困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所有科研成果或奖项根据具体加分细则累计加分。
五、累计加分细则
1、各类获奖加分:
1)获得2012年国家、国际级科技竞赛奖励每项加10分;
2)获得2012年市级科技竞赛奖励每项加8分;
3)获得2012年校级各类科技竞赛奖励每项加5分;
4)获得2012年校科技之星或提名奖加10分;
5)获得2012年校科技创新奖一等奖每项加10分;
6)获得2012年校科技创新奖二等奖每项加8分;
7)获得2012年校级三好学生加5分;
8)获得2012年校级学习优秀奖加5分;
9)获得2012年校级励志奖加5分;
10)获得2012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
2、科研成果加分:
1)获得2012年博士创新基金加10分;
2)获得校第十届或第十一届科技基金重点项目(仅指课题负责人)加7分;
3)获得校第十届或第十一届科技基金一般项目(仅指课题负责人)加5分;
4)2012年度发表论文(已见刊):
被SCI检索的论文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每篇加10分;
EI非会议论文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每篇加7分;
EI会议论文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每篇加4分;
ISTP论文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每篇加4分;
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每篇加4分;
国际级、国家级会议文章或会议论文集每篇加4分;
市级会议文章或会议论文集每篇加3分;
5)2012年获得各种发明或专利每项加7分;
六、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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