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作业

一、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客体的无体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即是所谓知识产权的对象、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或者知识产权的标的。不同于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支配对象是具体的物,即有体物,能够为人的感觉器官所感知、并能够为人所控制的物。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据一定的空间,是人们看不见、摸不着的,在客观上无法被人们实际占有的控制的无形财产
2.简述作品的构成要件 
    作品的构成要件是:(1)必需具有独创性(或称原创性),即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创作的成果,而不是抄袭他人的;(2)必须能以有形形式加以复制,即能够被人们的感官所感知。前一要件,使作品能够反映作者的思想与智慧,构成一种智力劳动成果,具有精神价值,后一要件使作品能够通过复制而获取一定收益,具有了经济价值。
(1) 作品的独创性
  作品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也就是说是作者独立的智力创作。作者在掌握了一定素材的前提下,运用自己的创作技巧,经过精心安排,将自己所要表达的思想融汇进去,形成自己独特风格的表现形式。形象地说,所谓独创就是自己写出来或画出来的,不是抄袭他人的。作品的独创性不同于专利法所说的"创造性"和"新颖性 ",它不需要与现有作品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更不要求它是前所未有的,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内容相同的两件作均可独立地享有著作权。
(2) 作品的表达性
  作品应表达作者的某一思想和情感,能够让读者体会出其中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从而成为传达信息的工具。语无论次的乱写,客观事件的简单描述都不能称其为作品。
作品所反映的作者的思想情感必须是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之内的。就创作活动而言,都必须限定在这一活动领域中。所谓文学作品主要是用语言来表达作者思想的一种作品。艺术作品是指借助于其他道具以塑造形象来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科学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工程技术作品。其中,工程技术作品是指表述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技术经验以及生产工艺方法和技能等内容的智力创作成果。
(3) 作品的可复制性
作品必须以某种特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这种形式应能够予以复制。作品是只有具有了一定的形式,被人们感觉感知,人们才能够利用它,作者也才能通过对作品的利用而获取财产价值和实现其社会价值。值得提出的是口述作品是否具有表达形式,我国的著作权理论认为, 作者的口头讲述就是作品内容的表达形式,因为它可以轻而易举地进行记录、录音并复制出版, 它也符合作品的能够复制这一条件。
3.简述实用新型发明的区别
    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 在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中,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它们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际上,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点:
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
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而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但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则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得多,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长得多。
4.简述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1外观设计是以产品为载体而对外表进行的独特设计,它可以暗线条、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往往只涉及到一项产品的外形,而不涉及产品的制造技术、结构和用途。而实用新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技术方案,把技术方案与产品本身融为一体,而不只针对产品的外表。 2外观设计的目的在于利用美学原理,借助产品的形状、图案、彩或者它们结合,达到使人对产品产生美感的效果;而实用新型是一种利用自然规律,通过产品的形状、构造来解决一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它的目的不在于唤起人们视觉上的美感而是要取得一定的技术效果
5.简述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其特征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特征:(1)非公开性: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第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
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6.简述专利实施权
    专利权,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或者他们的继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对该专利制造、使用或者销售的专有权和专用权。专利权人对已经取得专利的创造或者设计,在专利法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独占实施权或许可他人实施的权利;同时还有排斥他人支配该项专利发明的权利。专利权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和设计,其本质在于以法律和经济手段来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专利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专利人身权不得转让和继承,不因专利技术或者其财产权的转让而消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专利财产权具有经济内容,可依法转让和继承,是专利权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专利权人主要享有以下财产权利:
(1)专有实施权。即专利权人依法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实施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其专利产品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为专利权人所垄断。
(2)许可实施权。即专利权人依法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从中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人实施他人专利,除依法强制许可的以外,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并向其支付专利使用费。
(3)转让权。即专利权人依法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并获得转让费的权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经由国家专利局登记和公告方可生效。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还必须得到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7:19: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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