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校企合作模式——以清华和富士康为例

第15期 C T E X  I N T E L L I G E N C E  A N A L Y S T S
《CTEX情报分析师》第15期
专利的校企合作模式——以清华和富士康为例
2014年6月16日
制作发布:中国技术交易所
总策划:郭书贵
总监制:常晓明
责任编辑:章乐
本期情报分析师: 凌赵华(中国技术交易所)
本期封面摄影:郭书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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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ctex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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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专利的校企合作模式
——以清华和富士康为例
本期情报分析师:凌赵华(中国技术交易所)
一、合作模式
清华大学和富士康科技集团的校企合作最早始于
2000年,双方于2002年4月签署了《清华-富士康纳米
科技研究中心建设合同》,清华-富士康纳米科技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纳米中心)于2003年12月18日正式启用,
标志着清华和富士康的合作步上了一个新台阶。纳米中心
是以信息产业为背景的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基地,其主要
任务是开展这一领域中具有重要科学技术意义和产业前
景的纳米科技研究,取得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科研成果,
培养纳米科技领域的高技术专业人才。
范守善院士领衔研发团队
纳米技术领域原创技术开发
在这一校企合作案例中,清华和富士康充分发挥各自所长,开启了一种产学研合作的新模
产学研合作新模式 派驻知识产权团队 进行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 知识产权成果由双方共同拥有
式。清华方面派出由范守善院士领衔的高水准研发团队,进行纳米技术领域原创技术的开发;而富士康方面长期派驻一支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为纳米中心的研究成果进行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纳米中心的科研成果全部归属于清华大学所有,而由科研成果带来的知识产权成果则属于清华和富士康共同拥有,并由富士康对部分知识产权成果进行产业化实施。
截至2014年,富士康已经累计对纳米中心投资13亿人民币。
二、合作成果
清华与富士康合作十余年,在知识产权方面究竟成果如何?请看下面的简单统计分析。
(一)中国专利申请
截至2014年5月27日,以“清华大学”为申请人进行检索,在排除了台湾国立清华大学的专利申请之后,
我们得到清华大学共有19392件中国专利申请。同时,由图1可以看到,富士康是清华大学中国专利申请最大的共同申请人,一共有1049件共同申请,其共同申请量占了清华大学全部专利申请量的5%以上,这1000余件中国专利申请几乎都是纳米中心产出的知识产权成果。
图1 清华大学及其合作单位共同拥有的中国专利申请数量排行
由图2可以看到,清华大学中国专利申请排在前三位的发明人分别为范守善院士、姜开利教授和邱勇院士。其中,范守善院士和姜开利教授均为纳米中心的研究人员。另外,榜单中排名第六位的刘亮博士也是纳米中心的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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