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就“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流程有哪些”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流程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四⼗⼆条的规定,⼀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的,申请⼈可以⾃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起两个⽉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
⼀、申请条件
由上可知,提出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应当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件专利申请中应当包括两项以上发明;
(⼆)分案申请的发明⼈也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
(三)分案申请应当以原申请(第⼀次提出的申请)为基础提出;
(四)专利局已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如果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
提出分案申请;
(五)申请⼈应当⾃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起2个⽉内提出。
⼆、申请要求
(⼀)提出分案申请的,可以保留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但是不得超过原申请公开的范围。
(⼆)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与申请⽇。在提出时,申请⼈应当提交原申请⽂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件副本。
(三)对于已提过分案申请,申请⼈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在原申请的申请号后的括号内填写该分案申请的申请号。
(四)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五)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申请⼈,不相同的,应当提交权利转移证明材料。
(六)分案申请除应当提交申请⽂件外,还应当提交原申请的申请⽂件副本以及原申请中与本分案申请有关的其他⽂件副本,如优先权⽂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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