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发明专利]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
[11]公开号CN 1346604A [43]公开日2002年5月1日
[21]申请号01141139.2[21]申请号01141139.2
[22]申请日2001.09.28[30]优先权
[32]2000.09.28 [33]JP [31]295531/00
[71]申请人味之素株式会社
地址日本东京都
[72]发明人水嶋利雄 镰田茂芳 冈村英喜 关俊人
向山洋人 山本直幸 长泽亮司 [74]专利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王其灏
[51]Int.CI 7A23L 1/227A23L 1/23A23L 1/27
A23L 1/015
权利要求书 1 页 说明书 7 页
[54]发明名称
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
[57]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即使在工业化批量生产含有有
机硅树脂的流质食品中也能得到应用的除去有机硅
树脂的方法。更具体地讲,本发明涉及一种通过将
有机硅树脂吸附在加工助剂或/和微溶氨基酸上,并
随后从流质食品中将该加工助剂或/和微溶氨基酸
分离而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
01141139.2权 利 要 求 书第1/1页    1.一种用于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将吸附剂加入到含有所述有机硅树脂的流质食品中,将所述有机硅树脂吸附在所述吸附剂上,并随后除去所述有机硅树脂。
2.一种用于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将加工助剂加入到含有所述有机硅树脂的流质食品中,将所述有机硅树脂吸附在所述加工助剂上,并随后除去所述有机硅树脂。
3.一种用于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含有有机硅树脂和微溶氨基酸的流质食品中将所述有机硅树脂吸附在所述微溶氨基酸上,并随后除去所述有机硅树脂。
4.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其中所述加工助剂是活性炭或助滤剂。
5.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其中当将所述活性炭用作加工助剂时,所述流质食品的温度为4到80℃,和其pH 值为2.0到7.0。
6.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其中当将所述助滤剂用作加工助剂时,所述流质食品的温度为4到80℃,和其pH 值为2.0到9.0。
7.权利要求3所要求保护的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其中当使用所述微溶氨基酸时,所述流质食品的温度为4到60℃,和其pH值为2.0到7.0。
01141139.2说 明 书第1/7页
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生产流质食品如调味液等的方法。更具体地讲,本发明涉及一种生产调味品的方法,其中要除去在生产流质食品如调味液等中加入的有机硅树脂。
背景技术
有机硅树脂是食品添加剂。有机硅树脂主要用于提供消泡活性,且化学稳定。因此,将它用于清除食品生产过程中,如原材料的煮沸、搅拌、混合等中所生产的泡沫,或者在食品和调味品,如豆酱、酱油、醋、味精等以及酒精(The Shin-etsu Chemical Industry Co.,Ltd.于1997年8月公开的“Syouhou zai”第9页)的发酵工业中所生产的泡沫。
此外,在食品卫生法规中规定了有机硅树脂的使用标准,对消泡而言,在食品中允许使用有机硅树脂
的量少于50p p m。而且,由于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缺乏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步骤而不可避免会存留在最终食品中的有机硅树脂,当食品不需要消泡作用且有机硅树脂的残留量很小而且消泡作用表现不出来时,将其视为一种加工助剂。因此,食物成品无须注明所述有机硅树脂的含量。当在最终食物成品中含有的有机硅树脂的浓度小于5p p m时,该食物成品无须注明有机硅树脂的含量(“Shin Shokuhin Tenkabutsu Hyoji Jitsumu<Shokuhin Tenkabutsu Hyoji Mondai Renrakukai>,Nihon Shokuhin tenkabutsu Kyokai,第44-47页,628)。
例如,日本专利公开号173,003/1997描述了在生产豆腐的过程中,当把将大豆浸入水中并磨碎该混合物所得到的浆加入有机硅树
脂一起进行加热时,所述浆在沸腾时表现出良好的消泡性能。    然而在该方法中,没有解决除去有机硅树脂的问题。据显示当有机硅树脂的用量较大时,使用时需要进行令人厌烦的稀释步骤。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即使在工业化批量生产含有有机硅树脂的流质食品中也能应用的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
为达到上述目标,本发明人进行刻苦调查研究,并由此发现了一种在含有加工助剂和/或微溶的氨基酸以及有机硅树脂的流质食品中,通过将有机硅树脂吸附在所述加工助剂和/或微溶氨基酸上,并随后去
除所述加工助剂和/或微溶氨基酸而有效地除去有机硅树脂的方法。该发现导致了本发明的完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
本发明中的流质食品包括酱油、醋、味精等。只要是液体,任何食品、调味品和酒精都是可用的。
本发明中待除去的有机硅树脂可为食品卫生法规中第1章第7条以及第10条所规定的有机硅树脂。它用作食品的消泡剂。    本发明中的加工助剂可为食品卫生法规中第1章第7条以及第10条所规定的加工助剂。通常,优选使用活性炭和助滤剂。活性炭的种类不受限制。然而,活性炭的平均粒径越大,吸附有机硅树脂的面积就越小。因此,优选使用粉状活性炭和粒状活性炭。优选活性炭用量为流质食品的1-30%重量,更优选为2-10%重量。此时,优选流质食品的p H值为2到7,更优选为3到6。优选流质食品的温度为4到80℃,更较优选10到70℃。
助滤剂的种类也不受限制。通常,优选使用珍珠岩和硅藻土。优选助滤剂的用量为流质食品的1到30%重量,更优选为2到15%
重量。此时,优选流质食品的p H值为2到9,更优选为3到8。优选流质食品的温度为4到80℃,更优选为10到70℃。
本发明的微溶氨基酸包括谷氨酸(Glu)、氨酸(Trp)、胱氨酸(Cys)和酪氨酸(T y r)。可将它们单独或组合使用。除去吸附了液体中所含的有机硅树脂的氨基酸的方法没有特别限定。通常,优选将流质食品冷却以使氨基酸晶体沉淀。优选氨基酸的用量为流质食品的1到30%重量,更优选为2-15%重量。此时,优选冷却温度为4到60℃,更优选为5到25℃。优选流质食品的p H值为2到7,更优选为3到6。
除本发明中所用氨基酸以外的氨基酸,例如,微溶氨基酸如天冬氨酸和亮氨酸,在与流质食品混合时会浮在所述流质食品的表面,且在其中不能均匀分散。因而,它们是不合乎需要的。另外,其它的氨基酸溶解于流质食品中,在吸附了有机硅树脂后很难通过沉淀等方法除去。因而,它们不合适。
实施例
参照以下实施例更具体地阐述本发明。在实施例中,将调味液用作流质食品。用于生产调味液的方法可为日本专利公开号313,693/1999中描述的通用方法,而所述方法根本不受实施例的限制。
另外,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通过将在下文描述的滤饼过滤法(cake filtration)实施固液分离程序。然而,固液分离并不局限于此。任何固液分离方法都可行。其实例包括滤饼过滤法、澄清过滤法、离心法、挤压分离法、沉淀分离法和漂浮分离法。
另外,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应用了将在下文描述的喷雾干燥法以将流质食品雾化。然而,雾化方法并不局限于此。任何雾化方法都可行。其实例包括真空干燥法、冷冻干燥法和滚筒干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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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有机   硅树脂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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