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一、直接掩埋
(一)选址要求
1.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
2.应远离动物饲养场(饲养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
3.应远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主要河流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二)技术工艺
1.掩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
2.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要防渗、防漏。
3.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5cm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
4.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 以上。
5.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消毒。
6.覆盖厚度不少于1m的覆土,距地表20~30cm。
(三)操作注意事项
1.掩埋覆土不要太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
2.掩埋后,在掩埋处设置警示标识。
3.掩埋后,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1次,连续巡查3个月,掩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
4.掩埋后,立即用氯制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掩埋场所进行1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三周以上。
二、收集运输要求
(一)包装
1.包装材料应符合密闭、防水、防渗、防破损、耐腐蚀等要求。
2.包装材料的容积、尺寸和数量应与需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体积、数量相匹配。
3.包装后应进行密封。
4.使用后,一次性包装材料应作销毁处理,可循环使用的包装材料应进行清洗消毒。
(二)暂存
1.采用冷冻或冷藏方式进行暂存,防止无害化处理前动物尸体腐败。
2.暂存场所应能防水、防渗、防鼠、防盗,易于清洗和消毒。
3.暂存场所应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4.应定期对暂存场所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洗消毒。
(三)运输
1.选择专用的运输车辆或封闭厢式运载工具,车厢四壁及底部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并采取防渗措施。
2.车辆驶离暂存、养殖等场所前,应对车轮及车厢外部进行消毒。
3.运载车辆应尽量避免进入人口密集区。
4.若运输途中发生渗漏,应重新包装、消毒后运输。
5.卸载后,应对运输车辆及相关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三、人员防护
1.动物尸体的收集、暂存、装运、无害化处理操作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相应的动物防疫知识。
2.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胶鞋及手套等防护用具。
3.工作人员应使用专用的收集工具、包装用品、运载工具、清洗工具、消毒器材等。
4.工作完毕后,应对一次性防护用品作销毁处理,对循环使用的防护用品消毒处理。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3:44: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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