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一、定义
    1、投资基金(fund)是指有资格经营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open public fund)基金管理机构发行,由投资者参与投资、投资组合、储备资金管理、交易管理服务等交易,具体投资内容由该基金管理机构约定。其中,投资组合可包括流动性工具(如现金、货币市场基金、国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如债券、国库券、国债等)、衍生品(如期权、期货合约、交易所交易品种等)以及股票等不动产。
    2、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open public fund)指的是经营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的有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公司(Fund Management Company),通常简称“基金”,是指按照法律法规有资格和义务履行投资基金管理、运作和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金融机构。
    二、运作原则
    1、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立足于投资者利益,竭尽全力,使投资者获得更优的回报。
    2、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
    在投资有效期内,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投资市场及投资领域总体形势,加以把握,合理分配投资项目,留有流动性,力求达到最佳收益。资产组合管理应把握住收益和风险的平衡,合理布局,以消除投资风险,合理结合变现工具以及投资收益的关系,以保证投资者的资金不被去杠杆化。
    3、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
    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按有关规则管理投资基金运作中,采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形式,严格落实资金的人身安全,账目的准确性和财产的保护,实现投资者资金安全。
    4、对公开募集投资基金实行公开承诺
    基金管理人应当本着守信公开,勤勉尽职的原则,准守法律法规,公开履行承诺和协议,保障投资者利益,减少投资行业经营风险。
    5、技术管理配合运作
    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项目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体系,采取技术化管理手段,实现投资资产组合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建立风险控制机制,采取先投后核策略,及时化编辑投资文件,合理配置资金,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
    三、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基金运作管理的顺利实施,基金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运作体系,对不同投资类别和交易进行分类管理,并以监督检查的形式对投资业务进行管理。
    1、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研究基金交易管理及运作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章、政策及咨询事宜,规范基金管理机构的运作,保证投资者和投资者资金的安全。
    2、投资部
    投资部下设投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投资调查部等部门;负责制定投资策略、评估投
资风险等工作;提出投资活动的规则和标准,并进行实施管理。
    3、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制定预算,管理基金资金使用;审核会计账务及投向证券市场的各项资金使用;核算投资收益及投资支出,确保资金的安全;编制及审核基金管理活动报告,提出投资活动的规则和标准;审核和处理基金内部账务。
    4、法务部
    法务部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审查、审核有关基金的法律文件,准备法定文件;检查和审核基金管理机构运作中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梳理整理相关法规、政策文件,为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完善的法律意见及保证。
    四、完善社会责任
    每个基金管理机构都有责任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服务,这不仅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因此,应加强考核基金管理机构的责任感,提高其道德素质,加强自律,积极落实投资者救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做到诚信经营。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3:17: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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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投资   基金   管理   投资者   资金   运作   管理机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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