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课程省级培训的举措与思考作者:邓铭来源:《新课程研究·教师教育》2012年第03期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建国以来难度最大、涉及面最广且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课程改革。上世纪末,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新课改”的目的就是要在21世纪构建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在高中阶段,新一轮的课程改革要求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创新学习的能力,具备“人生规划”能力、职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着力于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湖北省有102个县、市(区),城乡差异很大,基础教育发展极不均衡。按照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自2009年起,湖北省连续三年实施了普通高中新课程省级培训,武汉大学(简称我校,下文同)主动参与该项目实施,积极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并将其作为学校实施“顶天立地”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之一。三年来,我校贯彻“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注重细节、优化服务”的宗旨,不仅培训湖北省高中骨干教师达5400多人,为推进湖北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在“扎根湖北、融入湖北”的征途中写下了浓墨重 彩的一笔,而且在省级培训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也得到了发展和壮大,我们培训管理工作者的自身素质,尤其是管理的理念与方式,也发生了质的飞跃。
近几年来,笔者作为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一名培训管理工作者,有幸参与了多项湖北省高中学段新课改教师培训工作,对高校参与高中新课程省级培训的意义、目的、要求及其操作要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
一、学校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得力,是实施高中新课程省级培训项目的关键
我校在开展高中新课程省级培训工作中,始终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李健书记明确要求,要把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尽心做到位,武汉大学要为湖北省教育和教师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