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企业人员编制组织设计与人力资源规划

组织设计与人力资源规划
第六章 企业人员编制
一、概述
(一)企业编制的含义
  企业编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编制包括组织结构的设计工作岗位的配置 ;狭义的企业编制仅指岗位设置。人力资源管理所涉及的,主要是狭义的企业编制工作,即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的类型和数量。
  企业是人力与物力的结合体,企业对于人力需求状况,首先体现在人员编制之中。确立企业编制,是进行企业经营管理基础工作,也是企业有力投资的具体化。广义的编制,包括企业的组织设计和岗位安排,必须结合企业的经营方针和人力、财力、物力状况进行,是全局性工作。狭义的企业编制,是在规定的组织结构基础上,围绕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所进行的工作,属于人力资源业务部门的工作范围,进行狭义的企业编制工作,中心内容是确定企业的人员要求。即不同工作岗位的类型和数量。企业人员编制的制定,是企业人力
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企业编制的内容
  企业编制的内容,一是按照组织结构的设计,确定各个部门的工作岗位,包括工作岗位的性质和数量。例如一个企业的装配车间,应该包括哪些工作职能,每种职能应该设置哪些具体岗位,各种岗位需要哪些工种人员,等等。除此之外,企业编制的第二个内容,是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确定所需工作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例如工作岗位是一班制还是两班制,同工种的人员各需要多少,等等。这两方面工作,通常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在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
(三)企业编制的管理
  企业编制的管理问题,主要是编制权的问题,即由谁来决定企业编制。在计划管理体制下,企业编制由政府主管部门下达,企业只能按下达的编制计划执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自主经营的实体,而人员编制的自主权,是自主经营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编制权,由企业自己掌握,但同时也要接受政府的宏观指导,以适
应市场的状况。这一点,与行政事业单位是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责是维护社会全局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其工作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支付。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制由国家管理。国有企业单位则不一样,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着通过赢利为国家积累资金的任务,因此编制管理权属于企业。至于国有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如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更是完全自主的经营实体,企业编制自主权也就更大。
二、 企业定员
(一)概念
  定员是企业单位在用人方面的一种标准。更确切地说,它是企业单位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规定的各类人员配备的质量要求和数量界限。
  定员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与劳动定额有所不同。劳动定额是指企业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对劳动者生产某种产品或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劳动消耗量所规定的限额。在企业中可以实行劳动定额的工作岗位、工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的基本生产过程可分解为许多工序(或工步、操作),并且在不同的工作地上按工序组织生产;
(2)劳动成果的大小、多少直接决定于劳动者的劳动消耗量,并且直接可以用实物产品或单位产品的工时消耗来表示;
(3)劳动者使用的设备一般是中、小型设备,设备的转速、工艺用量可以调整,必须由人来使用、操纵,采用一人一机或一人多机的管理形式。
  从上述的三种基本条件来看,在企业中可以实行劳动定额(工时定额、产量定额和看管定额)的岗位、工种是有一定范围 ,而定员的范围却广得多,无论企业的规模大小,在生产类型、产品方向、工作岗位、技术复杂程度等方面有何不同,凡是有劳动者从事经营管理、生产活动的工作岗位,都要实行定员管理。并且在企业实行劳动定额的工种、生产岗位,也要确定定员。
  定员与劳动定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定额所确定的是劳动者的具体活的劳动消耗量,采用工时、实物产品等计量单位。而定员所确定的是一定时期内承担特定生产(或工作)
任务的某一级组织的人数,采用人·年,或人·月的计算单位表示。一般来说,劳动定额通常与产品或某种劳务联系,其对象主要是企业中的员工,而定员与一定的劳动组织相联系,而定员的核心是要解决全体员工的工作效率。简言之,定员是要解决企业中各工作岗位配备什么样的人员,以及配备多少人员的问题,通过对企业用人方面的质量和数量规定,促进企业少用人,多办事,不断提高工效。
(二)范围
  企业定员范围,从员工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来看,包括工人、学徒、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这些人员是企业正常生产所必需的。而其他人员是自然发生或由上级指派的,已经脱离了生产的人员,故不包括在企业定员的范围内。
  企业定员的范围与用工形式没有直接的关系。在企业中,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上应配备的人员既可以是固定职工,也可以是劳动合同制员工或临时工。这些职工都应列入定员范围。企业的临时性生产或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可根据需要列入劳动计划,招用临时工,但不列入企业定员。
  此外,企业为外单位培训或准备输送的后备人员,正在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尚未顶岗工作的学徒工,也不列入企业定员的范围。
(三)定员的作用
  定员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是企业科学组织劳动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现代化管理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1.定员是企业组织生产的科学依据企业要科学组织生产,就要在生产过程中使劳动力、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得到最合理的结合。现代企业分工细密,协作关系复杂。无论是为了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还是为了及时满足市场的需求,都应组织好均衡生产。这就要预先了解生产过程各个岗位、各个阶段所需劳动力的质量和数量,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比例关系,搞好定员,使各工种、各环节的员工需要量得到保证,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要科学组织生产还必须及时招收、补充生产需要的职工,在职员工也有定向培养提高技能的问题,这些都要以定员的质量和数量标准为依据。
2.定员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措施
  企业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必须注意合理地使用劳动力,企业定员是节约使用劳动力的重要保证。定员工作的核心,则要求企业在保证生产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地节约使用劳动力。尽可能用较少的人力投入取得较多的成果,用最少的劳动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确定了定员,企业在用人方面就有了明确的标准,这有助于各车间、班组、科室注意节约使用劳动力,克服人浮于事、工作散漫、纪律松弛的现象。企业少用人、多办事,其结果是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
3.定员是加强劳动纪律的基本保证
  劳动纪律是企业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劳动纪律松懈,再先进的管理方法也难以采用。而劳动纪律松懈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企业定员工作没有做好。岗上人员安排过多,工时得不到充分利用,职工必然会松松垮垮;人员安排不足,职工疲于奔命,虽然努力工作,仍难完成任务,紧张的工作节奏也无法长期维持。至于因为用人不当,影响到职工收入,更会损害劳动纪律。在这种情况下,单纯靠政治思想工作来加强劳动纪律是不够的,必须与定员定额工作相结合才能解决问题。
4.定员是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条件
  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关键是处理好职工劳动支出与劳动报酬关系,真正做到多劳多得。这需要认真核定企业各岗位工作量,合理安排人员。如果在某些岗位上存在人浮于事或降格使用劳动力的情况,这部分员工的劳动能力的发挥就会受到限制,造成他们的劳动能力与劳动支出脱节。这时,即使把员工的实际劳动支出与劳动报酬紧密结合在一起,但员工的劳动能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和合理使用,其劳动积极性仍会受到影响。因此,实行经济责任制,把员工劳动支出与劳动报酬紧密结合的先决条件之一是做好定员工作,使员工的劳动能力与工作岗位相匹配,与劳动支出相一致。
(四)定员管理的标准
  进行定员管理,有一个如何确定员工工作量的问题。例如维修车间,一个维修工应该负责几台设备的维修?纺织车间,一个挡车工应该看管几台织布机?等等。这就需要建立定员标准。定员标准的建立,需要参照技术条件和组织条件,在不同的技术条件或组织条件下,有不同的定员标准。例如随着自动监管系统的设置,挡车工所看管的织机数量就会增加。在实践中,不同的员工和不同的企业,工作效益是不一样的,但定员标准必须相对统一,才能达到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每个企业、行业,或者国家制定的定员标准,对本企业、行业,或者国家有效,称为企业、行业或者国家的定员标准。
(五)员工分类
  为了确定定员,加强企业的定员管理,应将企业全部员工划分成为不同的类别。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不同岗位、工作性质和任用的期限等标志,可将企业全部职工,划分成为不同的类别。
1.按工作性质的不同,可将企业员工分为三大类
(1)工人
  指在企业内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全部工人,包括基本车间、辅助车间和附属生产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以及从事厂外运输与厂房建筑物修理的工人。
  按照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又可分为基本生产工作和辅助生产工人两类。基本生产工人,是指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不包括基本生产车间的辅助工人和辅助车间的全部工人。辅助生产工人,是指从事各种辅助性工作的工人,包括基本生产车间中从事辅助工作的工人,以及在辅助车间从事生产的全部工人。
  在工人中,经过专门培养和训练,凡有一定技术专长,从事着比较复杂劳动的工人,称为技术工人。凡是从事一般的生产技术操作,不经过学徒期,仅在熟练老工人的指导下,经过一定的熟练期的学习,掌握操作技能,从事比较简单劳动的工人,称为熟练工。
(2)学徒
  在技术工人或熟练工人的指导下,在生产劳动中学习生产技术,并享受学徒工待遇的人员。
(3)工程技术人员 织布机维修
  具有工程技术能力并担负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包括:
①已取得技术职称并实际担负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②无技术职称,但具有大学、中专的理工科专业毕业的学历,已担负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③既无职称又无学历,但实际从事技术工作,并具有中专以上的工程技术水平,能够胜任
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在上述人员中,直接从事产品设计、工艺制定等工作的人员,通常称为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对已取得工程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理工科毕业的学历,在企业中担负技术管理工作(如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和车间主任,从事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验、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设备、动力等科室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一般称为业务技术管理人员;
④管理人员。在企业各职能机构和各车间(或附属生产单位)从事行政、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
⑤服务人员。服务于职工生活或间接服务于生产的人员。包括,从事生活福利工作的(如食堂、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人员;文化教育工作(如职工文化技术教育设施、图书馆、俱乐部)的人员;门卫人员;住宅管理和维修人员、勤杂人员,不包括与生产有关车间的勤杂工);以及从事其他生活福利工作(如澡堂、浴室、茶炉)的人员;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4:37: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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