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州市晋安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在线自考答案

2022福州市晋安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在线自考答案
1、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食品的安全负责。()
答案:对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答案:对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食品安全标准是推荐性的标准,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愿采纳。()
答案:错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
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4、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答案:对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国家鼓励食品安全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5、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确保其生产活动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XX)。()
答案:对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他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6、可以在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内存放个人生活物品。()
答案:错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保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XX)6.3.2.3进入作业区域不得佩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7、食品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答案:对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
下列要求:(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8、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为专职,不得为兼职。()
答案:错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9、为了便于成品运输,宜将产品包装间设置成与外界直接相通的形式。()
清洁在线答案:错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
下列要求:(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10、为便于内包装材料的传递,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将内包装材料库房与内包装车间之间传递通道上的通行门拆除。()
答案:错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XX)4.2.4.2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他区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关闭。
11、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01:17: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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