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〇年五月
1、运营总体要求
1.1执行的标准与规范
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52-2007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
HJ/T 353-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现场端运行维护仪器名称及数量如下表:
1.2运行维护总体目标
1)按系统及各设备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维护。
2)数据数量目标:保证污水厂设备每日检测并上传有效数据组≥12组。
3)保证所有监控站点设备正常运行率在95%以上。
4)7×24小时技术支持及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
5)一般故障恢复时间<6小时。
6)建立污水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并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
1.3运营设备
现场端运行维护仪器名称及数量如下表:
监控点名称 | 监测仪器名称 |
进水口、出水口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 数据采集仪 |
流量计 |
PH计 |
总磷总氮一体式在线监测仪 |
氨氮在线监测仪 |
COD在线监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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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运营管理工作的职责
1)承担委托责任,保证自动监控系统在合同期限内正常运行。
2)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
3)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4)运维方须及向厂方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包括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法。
5)在运行中按规定对设备定期进行校准及校验。
6)运营公司有责任对企业的有关排污情况和其他技术情况保密。
2.运营维护内容
2.1监测设备运行与维护
1)运维方指定专人负责与厂方联络,并承诺与甲方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电话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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