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印发《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

CHINA RADIO
2019.7
特别报道
Special Report
信部无〔2019〕136号,以下简称《协调指南》)。
《协调指南》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分工与职责,确定了应受保护的无线电台(站)范围,指出了5G 与应受保护的无线电台(站)协调区和干扰保护距离影响因素的确定方法,提出了应受保护无线电台(站)的干扰缓解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了干扰协调程序,提出
统一协调与直接协调相结合的协调方式,明确了干扰协调双方协商经济补偿的原则和内容。
《协调指南》对5G 与卫星地球站等无线电台(站)干扰协调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有助于实现5G 系统与其他无线电业务系统间的兼容共存,推动5G 系统的快速部署和健康发展。
便携式设备
本刊讯  6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卫星网络国际申报简易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简易程序规定》在现有卫星网络国际申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新设立了简易申报程序。《简易程序规定》
工信部印发
《卫星网络国际申报简易程序规定(试行)》
全文共12条,详细规定了简易申报程序的适用范围、适用要求、适用流程,细化和完善了卫星网络国际申报和国内协调相应的配套措施等内容。《简易程序规定》的颁布实施,简化了我国卫星网络国际申报的流程,减轻了卫星操作单位的负担。(详见“政策解读”栏目)
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印发
《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
本刊讯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推动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持续提高无线电监测技术能力,近日,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印发了《省级无线电监
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遵照执行。
《规范》是对《VHF/UHF 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的修订,确定了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的包含范围;新增了各类监测设施主要应用场景、功能定位说明、联网能力要求和历史测向数据回放功能要求;新增了传感器类监测站、空中监测站、专用监测系统及无线电监测指挥、控制中心等技术指标;新增了频率使用
工信部对卫星固定业务Ka 频段动中通地球站设置使用进行规范
本刊讯  为推动Ka 频段高通量卫星广泛应用,避免和减少Ka 频段动中通地球站对其他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6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对地静止轨道卫星固定业务Ka 频段设置使用动中通地球站相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Ka 频段动中通地球站的定义、使用频率及干扰处理原则。强调建立含Ka 频段动中通地球站
的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Ka 频段动中通地球站,应满足相关操作和技术要求,并依据《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办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通知》还对在我国领水和领空使用外籍船舶和外籍航空器上安装的动中通地球站等事项进行了规定。(详见“政策解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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