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频发!大宗商品贸易融资背后的核心风险

⼤案频发!⼤宗商品贸易融资背后的核⼼风险
导⾔:⾦融的核⼼是风控,风控是永恒的话题。对⼤宗商品贸易来说,风控⽔平直接决定着企业的⽣死。本⽂通过梳理过去10年间在⼤宗商品领域发⽣的资⾦链断裂事件,详细剖析了⾯临巨⼤风险波动时该采取的⾏动;⽂章⼜进⼀步阐述了风险的本质与管控策略。
本⽂来⾃思维浓汤(ID: ideasoup),作者风险观察者;,有关产业、⾦融的更多精彩内容,欢迎点击此处,
⼀、近千亿贸易融资案情回顾
上海钢贸案
2011年,随着钢价的暴跌,上海钢贸商⼤量破产跑路;2012年,⼤部分上海钢贸企业陷⼊巨亏和资⾦链断裂的境地;2013年,“上海钢贸案”彻底浮出⽔⾯,拒不完全统计,“上海钢贸案”直接导致300多⼈⼊狱,700多⼈被通缉,千余家企业被起诉,直接、间接导致坏账近100亿美元,波及民⽣银⾏、中信银⾏、兴业银⾏等多家⼤型银⾏;
青岛港事件
2014年上半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被曝出融资欺诈,涉及中资商业银⾏为18家,贷款总额从此前的147亿元上升到160多亿元。青岛港成了第⼆个上海钢贸圈,当地⼤宗商品融资领域的仓单重复质押⿊幕被逐⼀揭开。
⾦银岛事件
2018年8⽉初,⾦银岛资⾦链断裂,旗下互联⽹⾦融平台(⾦联储)发⽣事件,⾦银岛系权全线崩溃,⾦联储爆裂涉及投资者3万多⼈、卷⾛资⾦超25亿,加上违约的资管计划涉及资⾦可能达到40亿。⾦银岛主要从事⼤宗商品电⼦交易,业务主要覆盖⽯油、煤炭、矿⽯、有⾊⾦属、钢铁等10余个⼤宗产品种类。
从此类事件中不难看出,⼤宗商品、贸易融资、仓单质押等等要素特别明显,那么为什么⼤宗商品贸易融资为发风险,风险影响⼜为何如此剧烈?
笔者从事⾦融风控⼯作近10年,在2012年也亲历了上海钢贸案,从风险管理的⾓度我们来看看,⼤宗商品贸易融资到底存在哪些核⼼风险,为何如此难以控制风险。
⼆、恐怖的⼤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2011年以来,国内钢价进⼊了暴跌的阶段,钢价从5000点跌到了近3000点,整整跌去了差不多有三分
之⼀,钢贸市场可谓哀鸿⼀⽚,⼤量钢贸企业倒闭、跑路。
⾯对断崖式下跌,仿佛⾦融机构的控价⼿段集体失效了,风控标榜的价格监控、动态预警、安全线管理等等控价措施似乎变得毫⽆意义。
从⼤宗商品的本⾝来看,主要是⽤于⽣产及再⽣产的基础原材料类的商品,标准化程度⾼,天然存在⾦融属性,涉及规模体量巨⼤,由市场化因素决定具体决定价格,价格波动存在必然性。
电子仓单交易
⽽且⼤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因素多样且复杂,包括供需关系、资⾦冲击、政策波动等等,⽆法有效实现价格预测和价格控制,从风险⾓度⽽⾔,意味着此类风险不可避免。
所对应的风险控制⽅式也仅仅限于事后控制,常规的价格风险控制⼿段主要包括,价格监控、预警值管理、安全线管理、货值管理等等。
⽽价格风险的形成,其结果往往是毁灭性的,在风险管理领域,我们称之为系统性风险。风控措施在价格波动下的系统性风险⾯前是⾮常乏⼒的,具体表现为:
1. 风险实际得到控制的速度远远低于市场反应速度;
2. 以货物控制以及处置为前提的风控⾏为,往往加速价格风险的蔓延,例如质押物抛售和处置;
3. 价格波动产⽣的系统性风险往往带来市场热度及换⼿率影响,交易频次的降低会直接影响抵质押物的变现,甚⾄堵死变现路径;
4. 随着风险烈度的增加,会引发破产、跑路等恶性违约事件,甚⾄发⽣质押物失控的情形;
5. ⼀旦进⼊到由⾦融机构处置质押物的环节,风险已经发⽣,对于⾦融机构⽽⾔已经只是损失的⼤和⼩的问题,⽽当前针对⼤宗商品贸易融资的风控⼿段,⼤多为事后控制⼿段,鲜有事前的有效控制措施。
三、脆弱的抗风险能⼒
从整体产业链的⾓度来看,贸易环节属于产业的中间流通环节,⽽⼤宗商品的产业的主体结构来看,往往呈现两端强势中间弱势的特点。
⼤宗商品的原材料⽣产商⼀般为垄断地位的央企、国企,⽽位于⼤宗商品产业终端的品牌商,⼀般规模也⾮常⼤;⽽作为弱势地位的贸易商⽽⾔,被压款、压货的情况⾮常普遍,占⽤了⼤量的资⾦,资⾦流的压⼒⾼也意味着抗风险能⼒弱,⼀旦受到市场及价格冲击,极有可能发⽣资⾦链断裂的风险。
从贸易商本⾝⽽⾔,主要依靠⾃⾝所掌握的优势商业资源,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换⼿赚
取差价。贸易商往往不具备此类商品的⾃我消化能⼒以及再⽣产能⼒,商品的变现处置的渠道和途径单⼀;
⽽且在⼤宗商品的贸易流通环节内,⼤量充斥着同质化主体(贸易商)之间的倒⼿及换⼿交易,同质化交易频次较⾼,对⼿客户很⼤⼀部分也是贸易商,较为容易受价格波动影响,同质化竞争极其激烈;
⼀旦发⽣风险,在交易频次或换⼿率低下的情况下,很难将所掌握商品变现以补充流动性。
从⼤宗商品本⾝的特点⽽⾔,单批次的商品价值体量⼤,资⾦密集度较⾼,但相对利润却很薄,原料成本占商品⽐重较⼤,⽽且作为贸易商⽆法通过有效的再⽣产,为商品增加附加价值;
从标的物的⾓度⽽⾔,利润空间薄,相应作为标的物的抗跌价能⼒就弱,在资⾦密集类业务中,相应的风险耐受⼒较低,对于风险的缓冲和抵抗能⼒低下。
四、以套利为⽬的的破坏性贸易
贸易环节在整体产业体系、供应链体系内是必不可少的中间流通环节。但从贸易业务本⾝的特点⽽⾔,该环节极其容易产⽣以套利为主要⽬的的破坏性贸易⾏为。
当处于上⾏的经济周期环境时,随着产业链各环节存在的利润空间增⼤,会吸引⼀部分以套利为主要⽬的的贸易商加⼊到产业链环节中,⽽恰恰贸易环节⼜是整体产业链或供应链中进⼊门槛最低的环节,此类贸易商主要⽬的并⾮通过⽣产⾏为增加商品价值,⽽是依托⼀定的商业或资⾦优势,通过贸易⾏为赚取价差,实现商业套利。
当以套利为主要⽬的的贸易⾏为占⽐增加到⼀定程度,其结果⼜极具破坏性,要么增加终端客户的消费成本,影响终端市场;要么挤占⽣产流通环节利润,形成恶性竞争,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形,使整体产业的结构稳定性变得极其脆弱。
此类以套利为主要⽬的的贸易业务主要风险包括:
1. 虚增交易环节;交易背景合理性及真实性识别难度⼤,难以锁定真正的交易场景;有不良⽬的的贸易商,可以通过简单的业务⽅式进⾏交易⾏为虚构,甚⾄不需要进⾏商品和实物的物理位移,例如融资性贸易业务;
2. 交易⾃偿稳定性差;贸易类业务特别是以套利为主要⽬的的贸易业务,其主要的利润来源,⼀⽅⾯来源于信息的不对称带来的收益,⽽更⼤⼀部分则来⾃于经济上⾏周期内,本⾝商品价格的上涨;此类业务由于其盈利模式和途径较为单⼀,对外部环境的依赖度⾼,在经济环境良好的情况下,业务及交易稳定性较为良好,但⼀旦受到来⾃价格的波动及市场波动,则极易发⽣亏损。
3. 风险集中度⾼;贸易类业务,尤其是以⼤宗商品为主要标的的贸易类业务,总体呈现短、平、快的特点,需要通过快速的业务循环,来释放流动性压⼒,⽽此类资⾦密集型业务同⾦融资本的关系⾮常紧密,再结合⼤宗商品交易特点,单批次⼤宗商品资⾦沉淀体量⼤,相应风险集中度⾼,⼀旦发⽣业务循环阻滞事件,所产⽣的风险烈度较⾼。
五、看似可控的“控货”模式
⼤宗商品融资,根据《巴塞尔协议》2004年6⽉版本,“⼤宗商品融资是指对储备、存货或在交易所交易应收的商品(如原油、⾦属或⾕物)进⾏的结构性短期贷款。
主要的控货⽅式包括对物本⾝的控制或对提取货物的权利的控制,例如现货质押融资、仓单质押融资、保兑仓融资等等;不难看出,在⼤宗商品的贸易融资业务中,风险控制的核⼼抓⼿以及控制点在物本⾝,通过⼀定的折扣⽐例,以物的质押或物的相关权利质押,来实现对物的控制,由此来进⾏风险控制。
但如果深⼊了解此类控货措施的具体实现条件和对应标的,会发现,这中间存在不少难以解决的难点和问题,⽽往往这些问题,带来的风险相当巨⼤。
1. ⼤宗商品交易业务本⾝同质押担保措施的⽭盾;
从⼤宗商品交易业务的实务操作中,我们可以了解,⼤量的⼤宗商品交易流转发⽣在港⼝、码头、仓储集散地等物流场地。这是由于⼤宗商品交易由于其标的物本⾝的特点对于运输和储存环境的依赖度极⾼,⽽且⼤宗商品交易成本中很⼤⼀部分是物流仓储成本;
如果仅仅是为了实现质押担保以及其他控货要求,进⾏仓储环境的变化,不仅需要⽀付⾼昂的仓储运输费⽤,⽽且对于业务本⾝的冲击也相当⼤,因为这些物流集散地⼀般也都是⼤宗商品的交易市场。所以,完全通过传统的质押物控制措施来实现控货,在⼤宗商品贸易融资环境中并不适⽤;
这就意味着,⼤宗商品贸易融资控货模式存在天⽣的瑕疵,⾦融机构⽆法通过最有效和完整的质押担保控制措施,实现对质押物完整的控制,只能退⽽求其次,通过公共仓、第三⽅仓,通过派驻⼈员或者其他技术⼿段进⾏货物的控制。
恰恰是这种瑕疵的存在,让很多不良⽤⼼的⼈钻了空⼦,例如贿赂管理⼈员以次充好,质押物掉包,重复质押等等。
仓库是个重资产的⾏业,所以贸易融资到最后变成了只信⾃⼰的库,甚⾄连⾃⼰的库都不信。更曾有很多国字头的仓库,管理混乱,监守⾃盗,⾃加杠杆,库内只留够流转的货物,其余库存库外循环,把⾃⼰当作“物资银⾏”。
内幕太多,此处就不细表了。
2. ⼤宗商品的动产属性在瑕疵控货模式下的风险
⼤宗商品按照物权相关法理分析,其物的属性为动产,⽽作为动产⼀般以占有为权利的公⽰⽅式,它不同于不动产的交易,需要以登记作为公⽰的核⼼要件;由于此类属性特点,我们不难理解,为何在⼤宗贸易融资中容易发⽣重复质押的欺诈性风险。
⾸先,由于⼤宗商品交易本⾝的特点⽆法实现完整的质押担保控制,即⽆法改变物的占有⽅式,⽽⽆论是第三⽅仓、⾃有仓以及公共仓均同交易市场有⾼度的重合和交叉,作为融资主体,在对外开展销售或者贸易业务过程中,可以通过⼀定⽅式接触到此类监管仓。
这也就造成了⼀种风险,融资主体完全有可能将其他资⾦⽅带到监管仓进⾏质押物查验,结合掌握在融资主体⼿中的购买协议及发票,完全可以向第三⽅昭⽰他对已被质押的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因为对于第三⽅⽽⾔,融资主体掌握了获得该批次⼤宗商品的交易凭证,更通过占有的⽅式公⽰了他对该批次⼤宗商品的所有权;
其次,⽆论是第三⽅仓、⾃有仓以及公共仓类型的监管仓,作为⾦融机构控制此类监管物的⽅式,⼤多仅限于派驻⼈员管理、张贴权属标签,架设监控设备等。
⽽此类控制和管理⽅式,其实是脱离控制的,因为此类控制措施真正实施的环境是在融资主体最熟悉
和了解的市场环境,⽽并⾮资⾦⽅控制的环境下,⼀旦融资主体从主观上想要对监管物动⼿脚,有⾜够的便利条件以及时间来实施此类⾏为,包括贿赂管理⼈员、替换权属标签,甚⾄是组织⼈员抢货。
⽽对于监管⽅或者资⾦⽅⽽⾔,根本⽆法及时应对此类突发性或者恶性风险事故。通俗点讲,这不是他们的地盘。
六、不可忽视的⾦融资本沉淀惯性
⾦融资本从⾦融机构以⼀定形式投放到产业循环中,我们称之为⾦融资本在产业链的沉淀,这个沉淀是整个资⾦和资产循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因为在产业循环中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再通过贸易或销售转化为货币资本,其本⾝就存在⼀定的周期,这就是⾦融资本沉淀周期,同存货周转率存在⼀定关联性。
⾦融资本的惯性是指⾦融资本进⼊产业循环后,会随业务状态的变化和波动,在体系内继续流动,强⾏的退出或者抽贷,会对产业的良性循环造成不利影响,所以从合理性⾓度⽽⾔,进⼊产业循环的资⾦本⾝存在⼀定的惯性。
但是,⼀旦发⽣风险,⾦融资本的沉淀及惯性则成为主要的风险点。
⾸先,发⽣风险后,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本⾝周期拉长,⾦融资本的沉淀周期拉长,相应造成资
⾦站岗损失,⽽且通过法律⼿段,真正实现⾦融资本的退出也需要⼀定的周期,周期越长损失越⼤;
其次,由于⼤宗商品交易本⾝呈现短、平、快的特点,从发现风险到处置风险再到风险措施落地,由于资⾦惯性的存在,资⾦和资产状态会在业务循环中快速发⽣变化,难以将⾦融资本在短时间内控制在货币状态。
结语
⼤宗贸易融资,核⼼是“货”权,贸易真实性这两个要点。⼤宗领域每个品类的门道都很多,⽔也很深,风控都靠经验,技术暂时只能作为辅助⼿段,能⼲⼤宗贸易融资的⾃有其底⽓。
风控抓⼿抓的住是抓⼿,抓不住的也会滑⼿呐。
2014年7⽉20⽇《21世纪经济报》报道;
2014年2⽉27⽇《时代周报》上海钢贸业崩塌,百⼈被银⾏追债数⼗⼈⾃杀
2018年9⽉3⽇“思维浓汤《⾦银岛系40亿爆雷,贸易融资⼑⼝舔⾎》”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4:32: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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