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 | 适用的法律法规 名称 | 适用条款的具体要求 | 遵循情况/监测结果 | 评价结果 |
1 | 噪声排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地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 1、公司制定了工程施工环境噪声污染管理办法,对施工噪声进行了控制,目前施工不存在噪声超标现象。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施工的现场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在市区施工,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程,到市环保局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4、在市区内昼避免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施工的,夜间不使用噪声大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一些人工作业。 | 合规 |
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GB12523—90 | 1、推土机、挖掘、装载机噪声限值昼间≤75dB,夜间≤55dB。 2、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噪声限值昼间≤70dB,夜间≤55dB。 3、吊车、升降机噪声限值昼间≤62dB,夜间≤55dB。 | 施工机械噪声能够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内。 | 合规 | ||
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 3.1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其性能至少应符合GB3785积分声级计《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中对Ⅱ型仪器的要求。在测量前后要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3.3气象条件 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雪的气候进行。当 | 1、购买了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积分声级计,其性能符合GB3785标准要求。 2、选择在气象条件较好的时间段进行测量。 | 合规 | ||
序号 | 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 | 适用的法律法规 名称 | 适用条款的具体要求 | 遵循情况/监测结果 | 评价结果 |
1 | 噪声排放 | 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 速超过1m/s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台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 3.4测量时间 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时间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 3、时间的划分按我市的统一规定,早6:00—22:00为昼澡,22:00—6:00为夜间。 | 合规 |
5、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除应当遵守有关防治噪声和扬尘污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应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防护棚内操作;(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得进行振捣、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施工作业,中、高考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 | 1、在12时至14时、22时于6时不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大的机械作业。 2、对产生噪声较大的木工作业棚和钢筋棚采取隔音措施。 | 合规 | ||
6、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 第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和措施,加强对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辐射、光污染、热污染、建材等污染的防治。对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品应当实行集中处理和管理。 | 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不安排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不使用噪声大的机械设备,尽可能安排人工作业。 | 合规 | ||
7、山东省环境噪声防治条例 | 全文 | 1、施工场界的噪声排放值能够控制在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2、在施工中满足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低功率、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在有动力电源的地段避免使用发电机。 3、按照市环保局的规定,市区以内施工所需的水泥混凝土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不设拌合站。 | 合规 | ||
序号 | 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 | 适用的法律法规 名称 | 适用条款的具体要求 | 遵循情况/监测结果 | 评价结果 |
1 | 噪声排放 | 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 3.3 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3.3.1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期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 3.3.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3.3.3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3.4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 1.安排专人对现场噪声情况进行监测,对超出噪声值的,采用围挡进行降噪。 2、对于大型动力设备,安排在施工现场远离居民区一侧。 | 合规 |
9、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 全文 | 未发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 合规 | ||
2 | 粉尘排放 | 1、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 全文 | 未发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 合规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第三十一条 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 第四十一条 在人中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禁止在人中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除前两款外,城市工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治烟尘污染的其他措施。 | 1、施工中的砂石料等散体材料按规定采取覆盖措施,场拌灰土施工前先洒水使土体湿润,防止扬尘现象。 2、对施工废料分类堆放处置,尽可能回收利用,不焚烧任何废料。 3、运输散体材料条取苫盖措施。 | 合规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3:27: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38283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