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施工图常用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上顶山路和上泉路,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奔图智造标准化厂房项目总投资70亿元,其中主体投资50亿元,产业链上下游20亿元。整体计划用地500亩,一期用地300亩,建设中高性能激光打印机研发基地、软件适配中心、打印机及其配套产品生产基地。
    本项目为奔图智造标准化厂房园区弱电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物业园区道路、出入口、1#宿舍、2#宿舍、3#宿舍、4#宿舍及其他公共区域。
二、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等专业提供的技术条件及要求。
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及相关行业标准。
已批准的初步设计
三、设计范围
智能化系统主要利用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为使用者提供舒适、安全、便捷的环境,满足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节能的要求。
智能化系统参照《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设计,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人行出入口控制系
统、访客管理系统、车行出入口管理系统、一卡通系统、水电集中抄表系统
本设计范围为建筑红线内的智能化系统,不包含市政运营商的业务。
四、设计原则
通过合理的设计与智能化产品的配置,提高建筑物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降低运行费用,并为用户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和便捷的环境。
在系统设计、施工中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以经济实用为原则,采用标准化、模块化产品,采用具有开放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管理性、前瞻性和可扩展性系统,确保本工程成为技术先进、可靠实用、经济合理的智能建筑。
五、系统设计说明:信号浪涌保护器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1 视频监控采用全数字IP视频的系统结构,采用以太网传输和数字存储的传输模式。
1.2 系统由网络摄像机监视、网络传输、视频控制/存储/转发以及55以上高清显示器组合为大屏幕墙显示的数字方式组成。
1.3 系统采用视频数字流媒体控制,IP+SAN的存储方式。实现IP视频监控系统的统一管理、统一控制、统一存储、统一媒体转发调度。软件系统各部件之间采用标准的信令、媒体、存储和视频编解码协议,可以实现各功能部件的灵活部署,系统容量可弹性扩展。系统要求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视频监控客户端支持图形化的配置界面,系统对设备、监控关系、报警、巡检结果等提供报表功能,整网设备运行情况一幕了然。在电子地图上可以直观的显示摄像头的分布和各种详细信息。
1.4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系统信息存储功能,在供电中断或关机后,对所有编程信息和时间信息均应保持。 监视图像信息和声音信息应具有原始完整性。系统记录的图像信息应包含图像编号/地址、记录时的时间和日期。
1.5 需带有智能视频分析(越界、闯开、异常行为、异常停留、固定物品移动等分析)功能,报警时消防/安防控制室主屏幕自动切换到该报警画面,提醒安保人员注意,及时、准确地发现各种问题。
1.6 大屏幕墙每个屏幕画面显示能任意编程,能自动或手动切换,具有单画面、4画面、9画面、16画面显示及巡切,在画面上有摄像机的编号、部位、地址和时间、日期显示。也可做大屏幕墙融合显示。系统具有用户/主机认证,4个以上用户级别,16种以上用户优先权,以及用户对摄像机观看/控制的权限区分。具有篡改检测与数据加密功能,保证了系统安全。操作员可以在系统的任一监控计算机上,输入操作密码,对其操作权限所对应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图像调用和录像的调看,接受报警信号。通过组播方式支持多个人同时查看同一热点,系统可实现无阻塞交换,无任何瓶颈。
1.7 图像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周界监控不少于90天),视频压缩采用H.265,图像质量达到1080P。具有多种录像模式:手动录像、定时录像包括事件录像(事件前/事件后)、紧急录像,定时录像模式,每天可设置不少于6个定时录像程序。
1.8 建筑出入口采用宽动态彩低照度摄像机,电梯轿箱采用彩半球电梯专用摄像机,在走道、电梯前室、扶梯口、停车场等地采用彩低照度摄像机,若夜间可能无照明的地方则设彩红外摄像机。有装修区域采用半球摄像机,没有装修区域采用固定摄像机,大空间配合全景摄像机或一体化高速球型彩低照度摄像机。
1.9 视频采集设备的监控范围应有效覆盖被保护部位、区域或目标,监视效果应满足场景和目标特征识别的不同需求。视频采集设备的灵敏度和动态范围应满足现场图像采集的要求。
1.10 系统应具备按照授权实时切换调度指定视频信号到指定终端的能力。
1.11 系统应具备按照授权对选定的前端视频采集设备进行PTZ实时控制和(或)工作参数调整的能力。
1.12 系统应能实时显示系统内的所有视频图像,系统图像质量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声音的展示应满足辨识需要。显示的图像和展示的声音应具有原始完整性。
1.13 系统应具有用户权限管理、操作与运行日志管理、设备管理和自我诊断等功能。
2、人行出入口管理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安全等级为2(3)采用联网式的控制器,可根据需要随时增减控制器。
2.1 系统基于TCP/IP的高速通信网络结构,控制器具有TCP/IP接口,在管理服务器故障或
网络通讯中断,仍能维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确保系统在脱机状态下的正常运行以及在联机状态下的实时性要求。
2.2 系统不应禁止由其他紧急系统(如火灾等}授权自由出入的功能。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出入口控制系统要求当供电不正常、断电时,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密钥(钥匙)信息及各记录信息不得丢失。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统与火灾报警系统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使用钥匙能迅速安全通过(防火门两侧设置标识紧急情况请按下的紧急出口按钮,以便断电锁电开门)。
2.3 出入口控制系统设于主要出入口。在房门口设置读卡器,门内设门磁、电控门锁、出门按钮等;
2.4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根据安全等级的要求,采用相应自我保护措施和配置。采用非编码信号控制和/或驱动执行部分的管理与控制设备,必须设置于该出入口的对应受控区、同权限受控区或高权限受控区内。位于对应受控区、同权限受控区或高权限受控区域以外的部件应具有防篡改/防撬/防拆保护措施。执行部分的输入电缆在该出入口的对应受控区、同权限受控区或高权限受控区外的部分,应封闭保护,其保护结构的抗拉伸、抗弯折强度
应不低于镀锌钢管。
2.5 当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共用的凭证或其介质构成“一卡通”的应用模式时,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独立设置与管理。
3、车行出入口管理系统。
园区3个主要出入口1进1出,采用出入口管理系统,并具有图像对比、车牌自动识别功能功能。在停车场入口处设入口控制机、车位显示、高清防炫光摄像机、车辆探测线圈及电动道闸等,具有车牌自动识别功能。在停车场出口处设出口控制机、高清防炫光摄像机、车辆探测线圈及电动道闸、电脑等,能进行图像对比、车辆确认,支持支付、支付宝支付、现金支付等功能。
3.1  停车场管理系统可在线监控整个停车场系统的当前状况及历史记录;具有数据库管理功能,要求具有标准、开放的通信接口和协议,以便进行系统集成。
3.2  系统应能对车辆的识读过程提供现场指示;当停车场出入口装置处于被非授权开启、故障等状态时,系统应能根据不同需要向现场、监控中心发出可视和(或)可听的通告或
警示。
六、施工要求
1.设备安装
1.1本建筑的设备安装必须有抗震措施。所选的设备和线路必须满足抗震要求,安装牢固。蓄电池应安装在抗震架上;设备机柜靠墙落地安装时,安装应牢固设备机柜非靠墙落地安装时,根部应采用金属膨胀螺丝焊接的固定方式;并列设备之间应采用屏间连接螺栓连接。水平操作面上的设备应采取防止滑动措施。内径不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m的线缆槽盒需设置抗震支吊架。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原则为:刚性管槽侧向支撑最大间距为12m,非刚性管槽侧向支撑最大间距为6m,刚性管槽纵向支撑最大间距为24m,非刚性管槽纵向支撑最大间距为12m建筑物屋顶的天线应采取防止因地震导致设备或其部件损坏后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可参考《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国标图集相关做法。具体深化设计由专业公司完成,所有产品需满足《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
1.2系统所用设备及其安装部件的机械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防止由于机械重心不稳、安装固定不牢、突出物和锐利边缘以及显示设备爆裂等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1.3箱体除竖井、机房、车库内明装外,其它均为暗装,箱体高度600mm以下,底边距地1.5m;600mm~800mm高,底边距地1.2m;800mm~1000mm高,底边距地1.0m;1000mm~1200mm高,底边距地0.8m;1200mm以上的,为落地式安装,下设300mm基座。
2.线缆选型及敷设
2.1线缆明敷在线槽上,其引出线人防穿热镀锌钢管(SC)敷设, 其它区域穿金属电线管(MT ) 敷设。φ32及以下管线可暗敷。φ40及以上管明敷。
2.2线槽:为密闭槽式系列。竖井内竖向线槽应与平面图中水平线槽连接。线槽施工时,应注意与其它专业的配合。
2.3线槽穿过防烟、防火分区、楼层时,应在安装完毕后按照消防要求用防火材料封堵。如:塑料管用防火圈及防火泥封堵,电气线槽用防火泥及防火包封堵,金属管用防火泥或
混凝土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4所有穿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后浇带管线应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中有关作法施工。
3.防雷及接地
3.1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
3.2所有安装在室外的器件均需带有IP65的防护等级和防雷保护措施。
3.3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应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光缆金属加接地。
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及其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设置B2类慢上升率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其短路电流选用75A)
3.4凡与施工有关而又未说明之处,参见国家、地方标准图集施工,或与设计院协商解决。
七、招标统一要求
1.本工程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安防产品、消防产品应具有相关的准入和认证,通讯产品应具有入网许可证。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1:49: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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