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雨水设计流量计算(所有计算公式见:CECS183:2005 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www.gpslt/bbs/viewthread.php?tid=874)
暴雨强度计算:屋面雨水计算固定按照5min降雨历时的暴雨强度。软件内部的计算中,暴雨强度的单位为 mm/min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雨水量计算: Qr=K1*(Fw*I/60)
Qr:屋面雨水流量(L/s)
Fw:屋面汇水面积(m2)
K1:考虑屋面蓄积能力的系数。1.0~2.0之间。平屋面(坡度<2.5%)1.0,斜屋面(坡度>2.5%)1.5~2.0。
I:暴雨强度(mm/min)。
1.1.2 雨水斗的选择
根据3.7.1的方式计算雨水斗承担汇水区域的雨水设计流量,然后,根据雨水斗的额定排水流量选择雨水斗。
1.1.3 连接管直径确定
重力流雨水排水系统:连接管直径取与雨水斗相同的直径。压力流雨水排水系统:连接管直径取与雨水斗相同的直径。对于压力流系统,还需要计算管内的流速、水力坡降和管道水头损失。1.1.4 悬吊管计算重力流系统:悬吊管按照非满流计算,最大充满度0.8,流速不小于0.75m/s。压力流系统:悬吊管按照满流,悬吊管流速不宜小于1m/s,水头损失不得大于80KPa。对于压力流系统,还需要计算管内的流速、水力坡降和管道水头损失。1.1.5 立管计算重力流系统:立管的选择按照查表的方式选取。立管和过流能力的对应关系详见《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学》P322页表5.6-6。压力流系统:压力流系统立管流速不宜小于2.2m/s并不宜大于10m/s。立管管径按计算确定,可以小于悬吊管直径。1.1.6 过渡管计算重力流系统:过渡管按照满流计算,管内流速不宜小于0.75m/s。 压力流系统:过渡管按照满流计算,管内流速不宜大于2.5m/s。对于压力流系统,还需要计算管内的流速、水力坡降和管道水头损失。
1.1.7 压力排水系统的其它计算因素
悬吊管高度小于1m的校核:用于校核是否能够形成有效的虹吸。校核公式如下。
QA>1.1QA,min
QA=Qr*SQRT(Dhx/Dhver)
QA---在系统中形成虹吸的最小流量(L/s)。
QA,min---在单斗、单立管系统(立管高度大于4米)中形成虹吸的最小流量(L/s)。
Qr---设计雨水排水流量(L/s)。
Dhx---雨水斗顶面至排出管过渡段的几何高差(m)。
Dhver---雨水斗顶面至悬吊管管中心的几何高差(m)。
QA,min由生产厂家提供,下图是德国标准《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VDI3806,如果没有厂家数据,可以作为参考。
多斗系统各雨水斗至系统过渡段的水头损失最大误差: 应小于10KPa(建筑给排水规范为5
Ka)。具体应小于的数值按下式计算。
系统最大负压计算:不应低于-90KPa。悬吊管处的压力按照下式计算.
管道沿程水力坡降值计算:按照Darcy-Weisbach公式计算(常说的柯列-勃洛克公式).
管道局部水头损失计算:可以根据管件当量长度和管件局部损失系数两种方式计算。
按照局部损失系数时,单个管件的水头损失为 Z=ξ*V2/(2*g)
按照当量管长时,将管长累加到下一段管长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