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车辆运行办法2014

关于印发《XXX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的
通  知
矿属各单位、各外委施工单位:
为加强我矿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XXX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原《XXX煤矿入井车辆运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XXX煤矿
一四年元月六
XXX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煤矿入井车辆管理,确保辅助运输车辆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入井机动车辆只限于防爆柴油机车和防爆蓄电池机车。
第三条  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煤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队车辆。
二、 职 责
第一条 机电科是辅助运输管理主要职能部门,其职责:
1、负责监督设备资产类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
2、负责编制辅助运输中、长期规划。
3、负责车辆及配件采购计划的审核。
4、负责车辆完好管理。
5、负责车辆大、中项修理计划的审核及管理。
第二条 安检科是辅助运输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其职责:
1、负责制定辅助运输车辆安全运行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对辅助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负责驾驶员岗前安全培训。
5、负责监督检查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
6、负责签发车辆入井月检合格证。
7、负责井下行车路线警示标识的制作。
8、负责井口区域车辆管理及入井车辆的检查与登记。
第三条  调度室是辅助运输车辆使用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
负责各单位日常车辆的使用调度
第四条  车队职责:
1、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2、负责矿所有入井车辆的派遣,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车源紧缺问题
3、负责矿所有车辆的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检验。
4、负责驾驶员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培训与考核。
5、负责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矿调度指挥中心、生产办联系更新行车路线图。
三、驾驶员一般规定
第一条  矿用运人车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经矿安检科和车队组织的岗前安全培训、车辆理论知识培训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防爆胶轮车司机证后,方可上岗操作驾驶车辆入井。
第二条 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操作熟练,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做到文明驾驶,礼让三先。
第三条  驾驶员入井作业必须配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严禁穿化纤衣入井,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电子书等非防爆电子产品入井,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第四条  驾驶员驾驶车辆入井作业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在进入不同工作区域时必须检测瓦斯浓度。
第五条 车辆在井下巷道运行时,如发生故障或撞坏井下设施,驾驶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六条  驾驶员在行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车队汇报进行维修,严
禁驾驶带病车辆入井。
第七条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防止将车辆蹭伤、刮伤、碰伤,损坏车辆者将按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驾驶员入井作业严禁疲劳驾驶、带病上岗。
四、入井车辆检查规定:
第一条  所有入井车辆必须在井口检身房进行入井登记,登记内容包括:驾驶人姓名、车牌号、所到工作地点,登记时字迹要工整。所有入井车辆都必须自觉接受井口的完好检查。
第二条  井口检查人员要对每台入井车辆完好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带病车辆入井。
第三条  检查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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