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亟需净化

网络环境亟需净化
    “向谣言说不!”4月8日,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邀请多家网站代表、网民代表与专家学者、法律工召开座谈,共同谴责网络谣言的危害,探讨了防止网络谣言传播的有效方式,并呼吁广大网友与网络媒体坚守底线,文明上网、文明办网。(《深圳特区报》4月9日)
    就在同一天,中国互联网协会《抵制网络谣言倡议书》,号召全国互联网业界和广大网民与网络谣言作斗争。
    如今的网络无疑是多事之秋,有造谣惑众的,有冒名顶替的,有借他人之名恶意中伤的,有借网络之便炒作个人的,种种弊端都表明了网络治理工作的任重道远。如何遏制、打击网络谣言,铲除滋生网络谣言的土壤,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网络墓地
    网络谣言的滋生,源于网络道德意识的缺失。网络是个相对特殊的地方,是一个虚拟空间,“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只狗”充分说明了网络的特殊性。这导致长期以来,许多网民在上网发表言论的过程中存在着“互联网本来就是瞎讲讲的,并不当真”或者“恶搞在互联网上很流行,不算什么”的想法,因此,在发表言论时,往往不辨真伪,只图一时痛快,仅以能否引
发轰动效应为其判断标准,导致网上信息、言论混乱的局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公民网上道德缺乏,网上道德意识薄弱。
    网络谣言的滋生,源于法律制度的滞后。与我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民数量的快速增加相比,我们的法律和政策管理并没有相应跟上,导致一些管理部门在互联网的管理上无所适从。比如,我国法律将利用互联网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言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定为违法,但对何为散布虚假信息,何为虚假信息,并没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这不仅不利于互联网的管理,而且不利于网民把握网上言论的度。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网络言论的边界的模糊、法律的滞后成为网络谣言丛生的重要原因。
    因此,净化网络环境需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一方面,需要网民的“自律”。毕竟,互联网并不是道德的墓地,更不是法律的盲区。公民的网上行为同样受我国法律的约束和调整。网民虽有言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任何国家都不允许公民散布一些足以影响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言论。如果以引起社会的恐慌和混乱为目的,实际上也造成了这样的影响,显然为法律所禁止。要加强网上文明与道德的教育,教育广大网名做一个文明的网上公民。另一方面,要加强互联网法律制度的建设,织
密互联网的法律保护之网,对网络谣言及其他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对蓄意造谣传谣者、冒名顶替者、嫁祸于人者、中伤他人者、恶意攻击者“人人喊打”,从而避免网络个人或公众利益带来损伤。只有当违法者付出沉重的成本时,其不法行为方能为之收敛,从而还社会以安宁,还网络以清静。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3:18: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37968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网络   谣言   法律   互联网   言论   网民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