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管理制度

自救器管理制度
为严格自救器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确保职工安全避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划分:
1、通风区负责自救器的发放、更换、检查、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每月核实补充一次,自救器及配件的具体补充数量由通风区上报经营办执行。
2、经营办负责根据通风区的上报结果每月对自救器及配件更新或补充一次,并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新到的自救器进行验收。
3、通风区负责自救器的使用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负责自救器使用计划的上报工作。
4、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入井人员进行自救器基本知识的教育和使用培训。
二、一般规定(所有人员必须交押金1000元):
1、自救器实行集中管理,专人专用、统一编号上架、下井凭牌领取、升井交回的收发制度。自救器的配备数量应按下井人员每人一台计算,实现专人专用,并有不少于10%的备用量。
2、压缩氧自救器的有效期,库存为5年,佩带使用为3年;超过有效期的要及时报废。
3、每台自救器必须登记造册,并建立自救器管理台帐、修理、校验等记录,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出厂重量、出厂编号、使用日期、使用人、报废时间、报废原因、管理人等,并实现自救器编号、台帐编号两对照。
4、自救器维修室应配备气密检查仪和自救器专用称重仪,自救器专管人员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气密性检查和称重,并做详细记录。
5、每月由通风区组织有关人员对自救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要立即分析追查,进行整改。
6、自救器发放室不应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要通风良好,温度应在0℃~45℃之间;与矿灯共同存放时,要保持矿灯完好,无失爆、无漏液;自救器发放室应配备点焊机、气密检查仪和自救器专用称重仪。自救器检验维修室一定要与矿灯充液检修室隔开。
7、新到矿的自救器必须在1个月内进行验收,到矿日期与制造出厂日期相差最长不应超过3个月。
8、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自救器使用维护培训,并达到在30秒内完成佩用自救器的熟练程度。
三、使用和维护:
1、佩戴自救器人员要爱护保管好自救器,严禁无故打开自救器,携带中要避免碰撞,严禁敲打、当坐垫,无故开启或损坏自救器的处以1000元。
2、入井前,自救器携带人员与发放人员要对自救器的外观进行检查,发现损伤时,应及时更换修复;升井后,携带人员应立即将自救器交还发放室,发放人员应认真检查有无损伤,并擦拭干净放回原处。压缩氧自救器
3、自救器必须使用专用橡胶保护条,不得用其它物品代替,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4、入井员工凭牌在矿自救器房领取自救器,先要检查自救器封条是否损坏,外壳是否变形,如有问题严禁使用。
5、领取、交送自救器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外壳或跌落自救器。
6、丢失或损坏化学氧自救器要及时汇报本单位和通风区,由通风区出据,办理对责任者处于1000元。
7、通风区负责对自救器每季至少进行一次气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性能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须及时报废、注销、更换。
8、自救器进行检查时,每个佩戴者应与之相互配合,拒不检查者,100元。
9、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通风区,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增子坊矿通风区
2012、6、10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8:18: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37682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自救   使用   人员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