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加强护理安全管理,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的制度,患者住院后应佩戴腕带作为身份核对的依据。 2.办理入院:当患者在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后,通过条码打印机在腕带上打印出该患者住院号的二维码及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入院日期等文字信息,让患者或家属将腕带与入院病历一同带入病房。
3.首次核对:病房护士热情接待患者,核对腕带信息与病历首页、电脑信
息必须一致,安排床位,填写床号,并与患者或家属核对腕带上的各项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4.再次核对:管床/值班护士与医院工作人员双人核对无误后,向患者进行告知佩戴腕带的目的及注意事项,以取得患者合作,然后用一次性使用的锁扣将腕带给患者佩戴上,并嘱患者不得自行脱下腕带。
5.佩戴方法:佩戴时要注意方向向外,原则上佩戴于患者右手腕,特殊情况视患者病情而定,新生儿科患儿腕带的佩戴按科室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使用双腕带。佩戴的松紧度以能放进一手指为宜,并向患者或家属再次宣教佩戴手腕带的目的及注意事项。
6.使用中的查对与维护
(1) 进行各项诊疗活动时,必须查对患者腕带上的信息,对患者的身份进
行核实、确认。
(2) 每天查房时均要检查患者腕带的使用情况:标识有无脱落、字迹是否
清晰、腕带有无损坏等。
(3) 如有字迹不清、模糊、损坏或者松脱,应重新填写或打印。重新打印腕带者,患者或家属、医院工作人员凭科室书写的住院患者重新打印腕带申请表(盖科室收费章及医生或护士的签名)、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或住院证)及代办家属的身份证(医院工作人员的工牌)到住院处重新打印腕带,然后将腕带带回病房,交护理人员双人核对无误后再予以佩戴。
(4) 神志清醒的患者,需与患者核对信息,再与腕带进行核实;意识不清的
锁扣 患者,必须与其家属或陪人核对手腕带上的信息,如无家属或陪人,则需与护送
人员或医院工作人员双人核对。
(5) 住院期间要求患者全程佩戴腕带,需要更新时需要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佩戴。
(6) 腕带佩戴期间,注意检查其松紧度,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有无擦伤、勒痕、
血运是否良好,注意保护,避免损伤。
7.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核对腕带的同时须以“主动询问,请患者说出姓名”的方式进行核对。
8.出院解除:确认完成护理后,遵医嘱办理出院,由责任/值班护士剪
去腕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