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生产场所HSE警示标识及警语设置规范

胜利油田油气生产场所HSE警示标识及警语设置规范
前 言
本标准由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现河采油厂、桩西采油厂、海洋采油厂、石油开发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海峰、林心平、王振法、苏亚冰、刘传宏、马文峰、李克敏、刘道华、高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田油气生产场所内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田油气生产场所HSE标志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2008 安全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SY 6355-2010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632-2005 海洋石油警示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3.1
油气生产场所
指油田主要油气生产现场,包括油(气、水)井生产现场、联合泵站、注水站、接转站、注汽站、轻烃站及以上场所内包含的主要辅助场所。
3.2
HSE警示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HSE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HSE警语
用以表达警示提示信息的文字,由底、文字构成。
4  一般要求
4.1 HSE警示标志制作规范
4.1.1 HSE警示标志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4.1~4.5油田阀门的规定制作。
4.1.2 HSE警示标志的颜应遵照GB 2893-2008《安全》所规定的规则
4.1.3 HSE警示标志的尺寸应按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附录A中的1
到6型标准进行选用,其中各场所出入口处集中设置的标志牌应使用4型标志牌(即圆形标志的外径为280mm,三角形标志的外边长为350mm,正方形标志的边长为250mm),场所内部局域信息标志牌应使用2型标志牌(即圆形标志的外径为110mm,三角形标志的外边长为142mm,正方形标志的边长为100mm)。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0:41: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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