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件标准[新版]

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合金结构钢锻件
引用标准
GB222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228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229金属夏化(U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231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2106金属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JB/T6397大型碳素结构钢锻件
制造
锻件用钢的冶炼方法,由供方自行决定
每个钢锭的水口,冒口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保证锻件无缩孔和严重的偏析. 锻件应有足够能力的锻压机口锻造成形,以保证锻件内部充分锻透.
热处理应近订货合同规定的锻件交货状态进行.
技术要求
化学成分
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
钢中的残余元素含量规定如下:
锻件成品分析结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力学性能
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外观、尺寸与公差
锻件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缩孔和其他严重影响表面质量的缺陷。
锻件的尺寸、公差应符合订货图样和订货合同的规定
注:16MnCr,20 MnCr,15Cr2Ni2,17Cr2Ni2,2 5CrMo,42 CrMo,50 CrMo,30 Cr2Ni2Mo, 34 Cr2NiLM 等钢种均转化德国 SM S公司标准钢号
试验方法和规则
化学成分分析
熔炼分析
应在每炉(包)浇注时取样分析,对于多炉合浇的大钢锭应报告权重法计算的分析结果
当浇注试样不符合要求时,可在钢锭适当部位取替代试样。
成品分析
如果需方要求成品分析时,可对每一熔炼炉号浇出和或多炉合浇的钢锭所锻制的锻件取样进行成
品分析,试样可以取自锻件或其延长部分,对于圆盘或实心锻件,在由二分之一半径处到外径之问的任何一点上取样;对于空心锻件或圆环锻件,在二分之一壁厚处取样;试样也可以取自破断的力学性能
锻件法兰
试样
化学分析方法应按GB223的规定
力学性能试验
锻件截面尺寸的确定
锻件的截面尺寸按锻件粗加工的公称直径或厚度决定,当锻件的儿部分长度相同而直径不同时,应采用最大直径。
环形或筒体锻件的截面尺寸按锻件粗加1_的公称壁厚或高度决定,但在壁厚和高度之间取最人值
试验数量
对于粗加工后单件重量小于200KG的锻件,在熔炼炉号、热处理炉次、截面尺寸都相同的条件下,只需在其中一个锻件上取一组试样对于单件重量等于或大于200kg 而小于3000kg的各种尺寸的锻件.每个锻件均需取一组试样对于粗加工重量等于或大于3000kg的各种尺寸的锻件则应在每个锻件上取两组试样;两组试样相隔180
度对轴类或筒体锻件若需两端各取一组试样,应相互错开180度
柴油机锻件
柴油机是动力机械的一种,它常用来作发动机。以大型柴油机为例,所用的锻件有汽缸盖、主轴颈、曲轴端法兰输出端轴、连杆、活塞杆、活塞头、十字头销轴、曲轴传动齿轮、齿圈、中间齿轮和染油泵体等十余种。
船用锻件船用锻件分为三大类,主机锻件、轴系锻件和舵系锻件。主机锻件与柴油机锻件一样。轴系锻件有推力轴、中间轴艉轴等。舵系锻件有舵杆、舵柱、舵销等。兵器锻件锻件在兵器工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按重量计算,在坦克中有60%是锻件。火炮中的炮管、炮口制退器和炮尾,步兵武器中的具有的管及、火箭和潜艇深水发射装置和固定座、核潜艇高压冷却器用不锈钢阀体、炮弹、弹等,都是锻压产品。除钢锻件以外,还用其它材料制造武器。
一、锻件标准(GB713-2008)实施过渡期安排
1.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在200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可以同时采用GB6654-1996(含修改单)和GB713-2008的材料进行压力容器设计。2009年1月1日起不得采用GB6654-1996(含修改单)规定的材料。
2.锻件标准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在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可以同时采用GB713-1997、GB6654-1996(含修改单)和GB713-2008的材料进行锻件标准压力容器制造。2009年9月1日起不得采用GB713-1997和GB6654-1996(含修改单)规定的材料。
3.选用GB713-2008中的14Cr1MoR和12Cr2Mo1R材料制造锻件标准压力容器时,GB713-2008实施前所进行的焊工考试和焊接工艺评定在其所能覆盖的范围内仍然有效;选用GB713-2008其他材料制造锻件标准压力容器时,按GB713-1997和GB6654-1996(含修改单)中所列牌号进行的焊工考试和焊接工艺评定,在其所能覆盖的范围内仍适用于GB713-2008附录A中所对应的新牌号,各有关单位应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焊接工艺评定等有关文件采用新材料牌号表示方法的转换工作。
4.选用GB713-2008中的材料设计制造锻件标准压力容器时,在相同的规格和使用状态下,其相关设计参数和制造检验要求应依据GB713-2008附录A中所对应的旧牌号的相关规定,否则应向全国锻件标准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专项技术审查。
5.对于已取得许可证的锻件标准压力容器用钢板制造企业,可按许可证允许范围内生产新牌号钢材。企业应尽快申请换发许可证,锻件标准压力容器用钢板制造鉴定评审机构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必要的审查和确认工作。
二、锻件标准(GB/T9222-2008)实施过渡期的安排
1.锻件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同时采用GB/T9222的2008版和1988版进行锻件标准强度计算。2009年1月1日起不得采用1988版计算设计锻件标准,在此前经过鉴定的采用GB/T9222-1988计算的锻件标准设计文件继续有效,但在制造时应当按照GB713-2008新旧
钢材牌号对应关系选择新牌号的钢材。
2.自2009年7月1起,锻件标准设计文件鉴定机构不得再对采用GB/T9222-1988的锻件标准图纸进行鉴定。
3.在用锻件标准进行强度校核时,可按原计算标准进行计算。
4.锻件标准设计人员和锻件标准设计文件鉴定人员应积极参加GB/T9222-2008的宣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1:40: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36593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锻件   标准   试样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