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开车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吹扫
系统安装完毕应对整个管路系统冲洗、吹扫以防焊渣沉留,堵死排污阀。
余热回收装置上部水套管、上升管、 下降管及锅筒的整体水压试验参照 JB/T1612-1994 《锅炉水压试验技术要求》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2.1 余热回收装置的整体水压试验,应在热管与锅筒就位及外连管道组焊完毕验收合格 后进行。 2.2 水压试验压力:中压 P =2.94MPa (表),低压 P =0.53MPa (表) 试 试 2.3 试验液体普通采用洁净水,需要时也可采用不会导致发生危(wei)险的其它液体。试验时 液体的温度应低于其闪点或者沸点。碳素钢钢制容器液压试验时,液体温度不得低于5℃。
2.4 试件充液前, 内部应冲洗干净, 且必须将试件内部空气排尽。
2.5 压力试验必须用两个量程相同的并校正过的压力表。压力表的量程在试验压力的 2 倍摆布为宜,但不应低于 1.5 倍和高于 4 倍的试验压力。
2.6 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 至规定试验压力的 10%,且不超过0.05 MPa 时, 保压 5 分
钟,然后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泄漏检查,如有泄漏,修补后重新试验。 初次泄漏 检查合格后, 再继续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50%,其后按每级为规定试验压力的 10%的级 差逐级增至规定的试验压力。 保压 10 分钟后将压力降至规定试验压力的 87%,并保持足够长 锅炉除渣设备的时间后再次进行泄漏检查。如有泄漏,修补后再按上述规定重新试验。 2.7 试件的人孔、手孔不允许使用暂时装置。
2.8 水压试验如符合下列条件,则认为合格:
2.8.1 检查时压力应保持不变 (不得以水泵维持压力) ;
2.8.2 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
2.8.3 热管套管与锅筒间连接管接头焊缝无水珠和水雾,不漏水。
2.9 试验不合格必须返修,返修后应重新作水压试验。
2.10 为防止腐蚀等,水压试验后应将余水放尽。
2.11 水压试验应有记录,并有安装单位及用户双方检验人员签字。
3、煮炉
3.1 煮炉的目的
加入 NaOH 和 Na PO 进行化学处理,采用碱性煮炉、把锅筒、外连管、夹套管内油污、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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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物、铁锈除去,以保证蒸发器受热均匀,运行正常。
3.2 煮炉方法及注意安全事项:
3.2.1 煮炉可在烘炉末期,或者系统运行时进行;
3.2.2 煮炉时的加药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注:①药品按 100℃的纯度计算;
②缺乏磷酸三钠时,可用碳酸钠代替,数量为磷酸三钠的 1.5 倍;
③可以单独使用碳酸钠煮炉,数量为 6kg/m3 水。
3.2.3 药品应溶化成溶液状加入锅炉内,配制和加入药液时应注意安全;
3.2.4 加药时,锅筒水位应在低水位;
3.2.5 为保证煮炉效果, 在煮炉末期应使蒸汽压力保持在工作压力的 75%摆布,即 1.7 Mpa
(表),煮炉时间普通应为 2~3 天,如在较低的蒸汽压力下煮炉, 则应适当地延长煮炉时间;
3.2.6 煮炉期间应定期从下集箱排污口取样,对炉水碱度进行分析,炉水碱度不应低于 45mgeg./L,否则应补充加药;
3.2.7 煮炉完毕,应清理锅筒和夹套管、外连管、 集箱内的沉淀物, 冲洗内部和曾经与药 液接触过的阀门等,检查排污阀有无阻塞;
二、 运行前的安全准备
1、锅炉的内部检查
1.1 锅炉内部装设的汽水分离器、 隔板等部件应齐全完好,连续排污管、 定期排污管、进 水管及仪表管等应畅通。
1.2 锅筒及受热面管子内的污垢、杂物等应清理干净,且没有缺陷和损坏,没有遗留物。
1.3 内部检查合格后,人孔、手孔应密封。
2、锅炉的外部检查
2.1 锅炉的支、吊架应完好。
2.2 烟道内的积灰应清除干净,没有遗留物在内,烟道的阀门应完整严密,开关灵便,启 闭度指示准确。
3、锅炉安全附件的检查
3.1 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及连接管应齐全并符合规定。
3.2 安全阀、泄放阀应安装合理,泄放管畅通,应有防冻措施。
3.3 主汽阀、给水阀与止回阀的开关状态应正常。
4、辅助受热面的检查
确认蒸发器及水预热器内没有异物且清洁,密闭各人孔。运行前将蒸发器出口集箱的 放空阀、排污阀及水预热器的进、出口阀全部打开。
5、汽水管道的检查
锅炉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进水管道、出水管道、疏水管道和排污管道应畅通,各 管道的支架、保温良好,阀门完好,开关灵便。
6、给水及水处理设备的检查
6.1 水泵应处于正常状态并经试运转,给水管路、阀门、水箱及附件应处于正常状态。
6.2 除氧设备应无泄露、腐蚀、阻塞,具备运行条件。
7、 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
检查电路、控制盘、调节阀、 操作机构及一次仪表灵敏可靠,连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 靠。
8、其他检查
平台、扶梯、围栏应完好, 照明及消防设施应完好齐备,工作场地和设备周围通道应 清洁、畅通。
9、检查记录
检查完毕后,应将检查过程和问题处理过程予以记录。
三、 启动安全规程
1、锅炉上水
开启所有的放空阀、压力表连通阀,关闭放水阀、 本体管路,及管路范围内的阀门。 开启锅炉进水阀上水。 上水时要将锅筒的放空阀打开,放水速度应按锅炉使用说明书的
要求而定。在上水的过程中,应检查放空阀是否排气,锅筒、联箱的孔门及各部的阀门、 法兰、堵头等处是否有漏水现象。当水上至最低安全水位时,住手上水,进行检查,如 有问题,进行处理;否则上水至正常水位。
2、点火
投运电炉热废气及其配套的增压风机,使余热装置投入运行。 确认主阀的打开。 3、暖炉
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的锅炉应进行暖炉。
暖炉具体操作按锅炉创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4、蒸汽锅炉的升压与并汽
4.1 升压
4.1.1 为确保锅炉不致产生过大的温度应力,锅炉从冷备状态点火到升至工作压力应有
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应按照锅炉创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4.1.2 待从放空阀排出的彻底是蒸汽时, 关闭放空阀, 蒸发器的入口集箱及中间集箱的 放空阀、 疏水阀也应关闭,但出口集箱的疏水阀保持开启,直到并汽为止。
4.1.3 压力升到 0.05MPa~0.1MPa 表压力时, 冲洗水位计。
4.1.4 压力升到 0.1MPa~0.15MPa 表压力时, 冲压力表管。
4.1.5 压力升到约 0.3MPa 表压力时,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泄露现象, 对人孔、 手孔检修
时拆卸过的法兰螺栓进行再拧紧。此时应保持汽压稳定。汽压升高后,不可再次拧紧螺 栓。
4.1.6 进行一次排污,并注意保持水位。
4.1.7 压力升到约 0.4MPa~0.6MPa 表压力时,应稍开主汽阀进行暖管,暖管时应注意 避免水击,暖管结束时主汽阀处于全开状态。
4.1.8 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和压力表管。
4.1.9 升压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水位, 水位过高时用下部放水方法使其降低;水位过低则 补水。
4.1.10 蒸汽管路上的阀门开启后,为防止受热膨胀后卡住,应在全开后再回关半圈。
4.2 安全阀的整定
修整或者新用的锅炉初次进行升压中,应对安全阀进行整定, 整定压力参照《蒸汽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
4.3 送汽后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