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轨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需方)
甲方制造电气化铁路接触网H型钢支柱,委托乙方进行表面热浸锌处理,保证甲方生产出合格的H型钢支柱。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技术协议:
镀锌操作严格按《防腐工艺操作规程》中相关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执行,锌层作为涂层的基体金属,镀锌质量必须达到标准TB/T2921、TB/T3132中关于锌层质量的要求,按检验试验要求执行。
二、 镀锌要求及检验标准
为了保证甲方生产的H型钢柱的镀锌质量符合设计技术要求,现将镀锌检验标准要求如下:
1、 锌附着量:不得低于610g/m2,即锌层平均厚度不低于86µm,任何局部锌层厚度不得低于80µm(测厚仪);
方法:取两端和中部三处外观质量合格、面积为1 cm2的矩形表面为基本测量面,每个基本测量面测量五个点,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局部厚度。
2、 镀锌层附着性
镀锌层应与金属基体结合牢固,应保证没有剥落或起皮现象,按GB/T13912和GB/T2694-200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锤击试验后,锌层不凸起、不剥离(由乙方提供试验报告);经纯弯和扭转试验后,锌层不凸起、不剥离。
3、 镀锌层均匀性
镀锌层应均匀,用硫酸铜溶液浸蚀四次后不应露铁(由乙方提供试验报告)。
测试面积不小于100cm2的试板。
4、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表面 | 目测表面应具有实用性光滑,无粗糙,无起皮,无残留的溶剂渣 |
2 | 漏镀 | 每件H型钢支柱漏镀面不应超过6处,每个漏镀面的面积不超过6 cm2,总面积<36 cm2 |
3 | 锌灰粘附面积 | 小于2%外表面积,如大于2%外表面积必须人工进行清理返修 |
4 | 锌刺 | 不允许锌刺。如有,必须清除针刺部分 |
5 | 滴瘤、结块 | 平面部位小于0.5%总面积,孔部0% |
6 | 过酸洗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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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型钢柱不应扭曲,热浸镀锌后应对H型钢柱进行矫正,矫正后其外形尺寸应符合下表:
各部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点类别 | 允许偏差 mm |
1 | H型钢柱高度 | B | +60 0 |
2 | H型钢柱横截面高度 | B | +4 -2 |
3 | H型钢柱横截面高度 | B | ±4 |
4 | H型钢柱柱身预留孔相邻中心距 | 横向 | B | ±1.2 |
纵向 | ≤400 | ±1.2 |
>400~1000 | ±2.0 |
>1000~2000 | ±3.0 |
≥2000 | ±4.0 |
锌丝5 | H型钢柱翼缘厚度(t2) | 系列1 | 10≤ t2<20 | B | +2.5 -1.5 |
30≤ t2<40 | ±2.5 |
系列2 | ±1.0 |
6 | 弯曲度 | A | 1.5L/1000 |
7 | 法兰盘外形尺寸 | B | ±2 |
8 | 螺栓孔中心距 | B | ±1.5 |
9 | 螺栓孔相应对角线偏差 | B | ±5.0 |
10 | 端板厚度 | B | ±1.0 |
注:A为关键项点,B为主要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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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乙方应对每批热浸锌支柱提供所用锌锭及锌丝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其他技术要求及检验要求按TB/T3132标准执行。
三、 倒运、保管、运输要求:
1、 倒运
镀锌前的H型钢柱可用吊装带吊装,车间每次允许吊装一根,起吊时应平稳、缓慢、垂直起落,严禁碰撞或用吊臂拉拽钢柱。
镀锌后倒运时钢柱轻起轻落,严禁用吊臂拉拽钢柱。倒运小车每次允许倒运一根,小车与钢柱间采用带防护垫的垫木隔开,避免损伤镀层。(防护垫起保护涂层作用)
镀锌好的H型钢柱,用“吊装带”平吊钢柱,起吊时应平稳、缓慢、垂直起落,避免钢柱在地面或支垫物上滑动,防止擦伤防腐层。如发现擦伤防腐层现象,应及时进行补喷、补涂。
2、保管
H型钢柱存放场地平整坚实,无积水。H型钢柱应按种类、型号分区存放,H型钢柱底层垫
枕应有足够的支撑面,以防止支点下沉及底盘斜放,隔层调头摆放。相同型号的H型钢柱叠放时,各层H型钢柱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堆放不应超过5层,层间应设垫层,以防止H型钢柱被压坏或变形。
3、乙方负责发货时钢柱的吊运及装车,应妥善固定,保证不发生变形,不损伤涂层。H型钢柱发运应按交通运输部门的规章办理。
四、 标志
H型钢柱在距柱底1.2m处田野侧设置标牌,由乙方用金属胶根据图纸要求粘贴。
五、 生产安全
说明:本技术要求是根据现有图纸及设计联络基础上所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并不能涵盖规定所有的加工制造问题,请乙方在实际生产中遇到问题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及时给出处理建议。
六、 其他
1、本技术协议和方案图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商务合同同时生效。
甲方: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轨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需方)
乙方:江苏常虹盈丰热镀锌有限公司 (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