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规范

10.1?材质
10.1.1?门窗材质有木、钢、彩钢板、不锈钢、铝合金、塑料(含钢衬或铝衬)、玻璃钢以及复合材料如铝镶木等。
10.1.2?由于锈蚀、变形等原因,空腹及实腹钢窗已停止使用。
10.1.3?为节约木材,一般情况下,不宜使用木外窗。
10.1.4?潮湿房间不宜使用木门及用胶合板或纤维板制作的木门。
10.1.5?铝合金门窗具有质轻、不易变形、密封性较好、美观和不锈蚀等优点,是目前常用的门窗之一。在寒冷及严寒地区使用时,应采用断热型材,以提高其保温性能。
10.1.6?塑料门窗具有美观、密闭性强、保温性好、耐腐蚀等优点,也是目前常用的门窗之一。尤其适用于沿海地区、潮湿房间及寒冷和严寒地区。但其线性膨胀系数较大,在大洞口外窗中使用时,应采用分樘组合等措施,以防止变形。
10.2?设计选用
10.2.1?设计中应尽量采用以3M为基本模数的标准洞口系列。在混凝土砌块建筑中,门窗洞口尺寸可以1M为基本模数并与砌块组合的尺寸相协调。
10.2.2?凡有门窗标准图集的地区,门窗应尽量选用标准图。
10.2.3?凡门窗洞口面积的长或宽大于该系列门或窗的单樘最大长或宽时,应绘制拼樘立面图。弧形或折线形的门窗应绘制展开立面图。
10.2.4?绘制门窗立面图标注高、宽时,应同时分别标注出洞口及窗框本身的高、宽以及洞口与窗框之间所留的缝隙尺寸。一般情况下,当饰面为涂料时,上下及两边各留出15~20mm,饰面为面砖时为20~25mm;当饰面为石材等时,缝隙宽尚应酌情增加,以饰面层厚度能盖过缝隙5~10mm左右为度。但又不宜压盖框料过多。
10.2.5?项目设计应提出门窗的主要物理性能的指标,如强度、气密性、水密性等。如有保温或隔声要求时,也应提出相应的指标要求。
10.2.6?项目设计应提出对所采用的门窗材料、框料颜、玻璃品种和颜及厚度等要求。
10.2.7?轻质砌块墙上的门垛或大洞口的窗垛应采取加强措施。
10.2.8?塑料门窗框与墙洞口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塞,如现场发泡聚氨酯等。
10.3?门的开启方式及应用
10.3.1?门的开启方式有平开、弹簧、推拉、旋转、上翻(滑)及卷帘等。
10.3.2?公共建筑的出入口常用平开、弹簧、自动推拉及转门等。转门及自动推拉门旁应设平开的侧门。侧门的宽度应满足残疾人通行的要求。
10.3.3?所有出入口的外门均应外开或双向开启的弹簧门(托、幼、小学等儿童活动场所除外)。位于疏散通道上的门应沿疏散方向开启。
10.3.4?一般内门均内开,但有爆燃可能或其他紧急疏散等要求者应外开。
10.3.5?弹簧门有单向及双向。宜采用地弹簧(地龙)或油压闭门器等以使关闭平缓。弹簧门门扇应为半玻璃或全玻璃,以免进出时相互碰撞。
10.3.6?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或其他儿童集中活动的场所不得使用弹簧门。
10.3.7?开向封闭或防烟楼梯间的门,其门扇开启时,应不妨碍楼梯的疏散通行。从侧面进入楼梯间的门,如采用双扇门,可采取使门位置后退或采用大、小扇门等措施,使门扇开启后,其门扇与栏杆之间的净空不小于梯段净宽。
10.3.8?车库门常采用上翻(滑)门或卷帘门。
   1 采用上翻(滑)门时,应注意门扇开启时,占用了门洞上部的部分空间,门扇下部的空间方为门洞的有效净空;
   2 采用上翻(滑)门时,其门洞上方的门楣空间及门洞两侧均应留出足够的空间,以满足导轨、平衡锤体等部件的安装要求;
   3 采用卷帘门时,其门洞上方的门楣高度,应满足卷帘盒的空间要求。其门洞两侧则应满足卷帘盒两端突出门洞两侧所需空间;
   4 连排车库门应注意门洞间的净宽是否满足两侧门的门边所需的净空要求。
10.3.9 非封闭阳台的阳台门其保温性能应满足当地的节能(或建筑热工)要求。
 相邻的两个经常使用的门,在开启时不得相互影响。
 体育馆或运动员经常出入的门扇净高不应小于2.2m。
 在寒冷及严寒地区的平开外门,门上应安装自动闭门器。
10.4 窗的开启方式及应用
10.4.1 窗的常用开启方式有平开(分内开和外开)、推拉、上悬、中悬以及内开下悬(即既可内开又可下悬,又称平开内倒式)等。
10.4.2 多层建筑(小于或等于六层)常采用外开或推拉。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开窗,应采用内开或推拉。
10.4.3 中、小学等需儿童擦窗的外窗应采用内开下悬式或内开式,并应采用长脚铰链等配件,使开启扇能180°开启,并使之紧贴窗面或与未开启窗重叠而不占据室内空间。
10.4.4 当经济条件许可时,提倡采用内开下悬式,以利于擦窗和通风。
10.4.5 卫生间窗宜用上悬或下悬。
10.4.6 外窗开启窗部位宜设纱窗。
10.4.7 外走廊内侧墙上的间接采光窗,应使窗扇开启时不致碰人。内走廊上的采光窗同此。
10.4.8 住宅等建筑首层窗外不宜设置突出墙面的护栅,宜在窗洞内设置护栅或防盗卷帘。此时首层窗不能采用外开窗,而应采用推拉或内开窗。
10.4.9 窗及内门上的亮子宜能开启,以利室内通风。
 平开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0.6m,净高不宜大于1.4m。推拉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0.9m,净高不宜大于1.5m。
10.5 窗台
10.5.1 窗台高度应不低于0.8m(住宅窗台应为0.9m)。
10.5.2 窗台高度低于0.8m或住宅窗台低于0.9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0.5.3 低于规定要求的窗台(以下简称低窗台),应采用护栏或在窗下部设置相当于栏杆高度的固定窗作为防护措施。作为防护措施的固定窗应采用夹层玻璃,其厚度不得小于6.38mm(见本条注)。玻璃边框的嵌固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以满足一定的冲撞要求。
弧形门   0.9m。此时,栏杆的水平荷载由固定窗的横档承受,玻璃本身只作围护用。采用夹层玻璃可使万一玻璃意外碎裂不致离框堕落。
10.5.4 低窗台防护措施的高度应不小于0.8m(住宅应不小于0.9m)。
   1 低窗台的防护高度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低窗台高度低于0.5m时,护栏或固定扇的高度均自窗台面起算;
   2)低窗台高度高于0.5m时,护栏或固定扇的高度可自地面起算。但护栏下部0.5m高度范围内不得设置水平栏栅或任何其他可踏部位。如有可踏部位则其高度应从可踏部位起算;
   3)当室内外高差小于或等于0.6m时,首层的低窗台可不加防护措施。
   2 凸窗(飘窗)的低窗台防护高度应遵守以下规定:
   1)凡凸窗范围内设有宽窗台可供人坐或放置花盆等用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一律从窗台面起算;
   2)当凸窗范围内无宽窗台,且护栏紧贴凸窗内墙面设置时,可按低窗台的规定执行。
10.5.5 外窗台面应低于内窗台面。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9:20: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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