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2.装备的安全要求
5.0—2 岁儿童玩教具的配备要求
太阳能灯笼
前言
为适应本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 规范本市学前教育机 构设施设备和玩教具的配备行为, 依据国家 《幼儿园工作规程》 、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XX 市学前教育纲要》、 《XX 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试行)》、《XX 市普通幼儿园建设 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包括总则、装备安全要求、设施设备配备要求、玩教 具配备要求四部份内容。模具计数器
为栅栏门正确理解《XX 市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试行)》,本 规范附录了《XX 市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试行)》的使用说 明,对“规范”作进一步释义。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998 年颁发的《XX 市幼儿园装备 标准》(试行)自本规范实施之日起废止。
1、总则
本规范是 XX 市学前教育机构的通用标准, 合用于 XX 市各级各类 学前教育机构。
本规范规定的 XX 市学前教育机构的设施设备和玩教具,包括采 购的和因活动需要而自制的产品和材料。
学前教育机构设施设备的装备, 是实践保教任务、 实现育人目标 的物质技术保证,应基于儿童个体的生活能力、学习方式差异, 充分体现儿童主动探索、 自主构建的主体地位, 使学前教育机构 的装备以满足保教人员工作需要转变为满足儿童主动活动的使 用需要和保教工作需要, 并克服装备中存在的小学化、 成人化倾 向。
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兼顾特殊儿童的特殊需要。
学前教育机构的装备除执行本规范外, 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 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
学前教育机构的厨房、保健室的配置应依照像关部门制订的要 XX 施。
2、装备的安全要求
学前教育机构应以婴幼儿的安全为工作之本。 为保护儿童的生命 安全,校园应安装安保设施,按消防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 设有易于儿童识别的标识和意外事故紧急出口。
利用过道设置活动项目的,应优先考虑消防通道的特殊安全需 要,为过道留有足够的净宽度。
学前教育机构的装备必须考虑儿童不同年龄的行为、 反应水平和 能力水平。 各年龄段配
备的玩具应与玩具产品说明书所示的年龄 范围相符。 对特殊儿童所需要的不符合年龄范围的玩具, 应在成 人直接监护下使用。
学前教育机构中自制的玩教具必须在设计、 制作和材料等方面避 免儿童在正常使用或者可预见的合理滥用下可能造成的伤害。 当安 全要求与经济利益发生矛盾时,首先考虑安全要求。
学前教育机构中自制的玩具和使用生活中物品作为玩具时: a)不得使用有毒和易燃的废旧物品。
b)不得使用泡沫塑料包装材料作为玩具。
c)供 3 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允许存在可拆卸的小零件。
d)供 3—6 岁儿童使用的玩具上如果存在小零件,必须在成人监 护下使用。
学前教育机构中不提倡使用粮食作为玩具。
设施设备应注意保护儿童的视力、 听觉、 嗅觉等感觉器官和神经清理块 系统的健康。
装备中涉与到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的产品, 应有相应的安全认证 标志。
学前教育机构的装修与设施设备的添置与更新, 应符合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关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标 准, 对室内空气有较大影响的, 应由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空气质量 检测。
纸浆模
户外活动场地上的中大型运动器具应固定安装在软质地面上, 器 械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学前教育机构设施设备具有开合功能的(如房门、橱柜等),应 在幼儿能接触到的开合处安装防止幼儿夹伤的保护装置。 环境布 置与所使用的物品不能有突出的尖角, 婴幼儿使用的家具的边角 应为圆弧形。
.
学前教育机构室内活动区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所使用的电 源插座应为带保护门的安全型插座。 幼儿活动区域的电扇应安装 在幼儿触摸不到的高度。 幼儿活动区域的窗台边不得放置幼儿可 攀爬的物品。
漂流河道设计3、设施设备的配备要求
3.1 户外活动场地
学前教育机构户外活动场地的设置应具有多种功能, 其中以运动 和游戏配置为主。
a)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的场地地面, 其质地应多样化, 软硬场地应 兼而有之。
b)场地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能满足儿童每天使用的需要。
c)场地布局应确保一块宽敞场地的设置, 以优先满足集体活动的 需要。
d)应根据儿童动作发展的要求, 设置单一功能或者组合功能的固定 的中大型运动器械。运动器械可分散或者集中设置。
户外自然游戏区应开辟玩沙玩水区, 场地有限的可配备挪移式玩 沙、玩水设施,以确保儿童玩沙、玩水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