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木栈道设置与维护规范

旅游景区栈道设置维护规范制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景区木栈道的设置原则、功能要求,以及营运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木栈道为主要步行游览方式的辽宁省旅游景区,其他设有木栈道的场所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31384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不锈钢旗杆制作
木栈道 wooden walkway
景区导视牌有基础、龙骨、栈道木及护栏按技术要求铺设的步道。
[来源:LY/T 3130-2019,定义3.1]
3.2
护栏 guard rail
安装在木栈道两侧的防护设施。包括扶手、立柱和横杆等。
[来源:LY/T 3130-2019,定义3.6]
4 设置原则
景区木栈道的规划设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安全环保。木栈道规划应满足生态、环境、文物保护、安全、防汛、防地质灾害等要求;木栈
道新(重)建设计图纸应明确木栈道的承重、抗冲击、耐气候变化、使用寿命等指标;
b)因地制宜。木栈道的路线设计应根据景区主要景点的位置,以满足游客徒步旅游、健身需求为
目标,以游客流量和流向为依据,合理利用景区空间,提高游客游览效率,并考虑游客的疏散
和分流;
c)美观协调。木栈道的外形及彩应简洁、美观,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
d)舒适宜人。木栈道的台阶或坡度等宜考虑游客的舒适感,并考虑特殊体的需求。
5 功能要求
5.1 基本功能
5.1.1 木栈道可适当设置观景点,观景点在木栈道主体之外扩展。
5.1.2 木栈道可适当设置休憩点,设置与木栈道相协调的座椅和桌几等。
5.1.3 在通往景区主要景点、娱乐场所、公共卫生间等处,木栈道应设置出入口。
5.1.4 木栈道护栏应安全可靠,在危险处应加装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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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包含夜游项目的景区,宜设置木栈道照明系统。
5.1.6 木栈道宜设置满足特殊体需求的配套服务设施。
5.2 导视功能
5.2.1 标识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 2894、GB/T 10001.1 、GB/T 10001.2 、GB/T 31384的要求。
5.2.2 木栈道主入口处,宜为外侧,显著位置应设置导览图和景区介绍,其中:
——导览图应包括全部木栈道线路、沿途主要旅游景点和设施、游客位置等信息;
——景区介绍应包括旅游线路类型、线路数量、各线路名称及其特点、强度、位置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5.2.3 木栈道各入口显著位置处应设置禁烟禁火标识,珍稀树种林区和自然保护区还应设置禁止带火种标识。
5.2.4 途经危险或不宜进入地段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如防滑、防坠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的安全标识。
5.2.5 导向系统的设置应确保导向信息的连续性、导向内容的一致性、设置的规律性及设置数量的合理性。
5.2.6 木栈道中有交叉或与其他道路系统有交叉时,交叉口处应设置导向标志,至少包括出口信息、沿途景点信息和公共卫生间信息,并附加当前位置到目的地的距离信息。
6 营运管理要求
6.1 机构设置
6.1.1 景区应设有木栈道管理与维护的职能,宜设置专门的木栈道管理与维护机构。
6.1.2 木栈道管理主要职责为:
a)对景区木栈道营运维护进行管理;
b)制定景区木栈道管理和维护办法和相关规定;
c)对木栈道的维护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d)当出现意外事故时,开展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处置。
6.1.3 木栈道维护主要职责为:
a)木栈道的日常营运和维护工作;
b)对木栈道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压花设备
c)组织实施木栈道的保养、维护;
d)参与救灾抢险和应急救援。
6.2 安全管理
应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有记录、有追踪、有整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重点检查木栈道距离地面较高、地质结构较脆弱区域;
b)对木栈道的路基状况、木质损伤情况、植被干扰、导向系统等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c)每1km区间的木栈道,至少配备1名巡查员,巡查员应配备基本的维修、救援、急救用品。
6.3 应急管理
6.3.1 木栈道应急管理应纳入旅游景区综合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6.3.2 木栈道管理和维护机构应制定预防和处置木栈道因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而引起的坍塌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应急预案。
6.3.3 木栈道管理和维护机构应建立木栈道营运预警制度。针对专业部门发布的突发预报信息,及时采取木栈道关闭及安全疏散游客的措施。在预警风险期,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如挂出安全警示标志,疏导人员,封闭木栈道等。
6.3.4 在木栈道大修加固和重建(改建)期间,应封闭栈道,在木栈道入口处加挂警示标志并派人值守。
6.3.5 在重大节假日或人流高峰期,在以木栈道为主的线路入口处提前实施限流游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3.6 应急救援电话应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接到险情后应询清并记录遇险者的位置、人数、身体状况、环境状况和具体险情等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置。
6.4 维护与维修
6.4.1 日常维护维修
每天巡检不少于1次,在巡检中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处理,并记录。巡检内容如下:
a)巡检木栈道路面、护栏、凳椅、标牌等有无结构损坏;
b)巡检木栈道表面油漆、涂料是否有起皮、脱落等现象。
6.4.2 定期维修保养
6.4.2.1 每年在旅游旺季期前,应对景区木栈道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全面巡查,进行登记和汇总。
芯片怎么烧录程序6.4.2.2 每年不少于1次全面对景区木栈道及附属配套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破损部位进行维修及表面油漆翻新。
7 监督检查
7.1 检查形式
7.1.1 监督检查由景区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栈道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7.1.2 监督检查分别在夏季和秋季期间各1次,并应根据天气等可能影响木栈道安全的因素做不定期抽查。
7.1.3 检查应深入景区木栈道现场。
7.2 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木栈道路面、护栏、凳椅、标识牌等有无结构损坏;
b)木栈道表面油漆、涂料是否有起皮、脱落等现象;
c)木栈道管理和维护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
练情况;
d)木栈道日常营运管理情况;
e)木栈道日常维护维修、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查验收等执行情况;
f)管理档案的完整情况等。
7.3 评价改进
每次监督检查应形成书面报告,评价当前景区木栈道的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报告中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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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5 17:17: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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