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的三大特点

农业供应链⾦融风险的三⼤特点
供应链⾦融是龙头企业与商业银⾏之间达成的⾯向供应链上所有成员的系统性融资⽅式。最重要的特征是,围绕龙头企业这⼀产业链核⼼,商业银⾏将其与龙头企业的协同作⽤、龙头企业与供应链成员的协同作⽤以及银⾏与整个供应链的协同作⽤作为其战略⽀撑点,以创新的⽅式为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包括龙头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融产品和全⽅位的⾦融服务。
供应链⾦融的功能主要在于:
第⼀,将资⾦有效注⼊处于融资难状态的上下游中⼩企业和其他成员;
第⼆,将银⾏信⽤融⼊供应链的购销⾏为,增强其商业信⽤,促进供应链成员与龙头企业建⽴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提升供应链整合资源的核⼼竞争⼒。供应链⾦融功能的有效发挥可以达到既推动产业发展⼜实现供应链上各成员及商业银⾏“多赢”的⽬标。
风险的含义在于损失的可能性。农业供应链⾦融涉及的客户多,资⾦使⽤的链条长,对相关利益⼈的协调性要求⾼,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信⽤程度都需要协同的整体管控。
01
我国农业供应链的主要特征分析
1.农户与⼩微企业的信息软化
推⾏农业产业链的⽣产模式,就是要实现农业⽣产由零星分布、单户⽣产的格局向区域化分布、规模化种养、订单化⽣产和产业化发展的格局转变。但是众多零星分布的农户以及形成初级合作关系的农村⼩微企业是我国农业供应链上的⼤多数成员,除了供应链上的龙头企业,这些农户和⼩微企业因管理成本过⾼或强调私密性,不⼤可能提供规范、透明的⽣产报表和财务报表。若需了解其⽣产状况、财务状况,只有通过长期的密切来往才能获得有价值的带有⼈格化特征的软信息。因此,我国农业供应链农户与⼩微企业的信息收集与处理具有鲜明的软化特征。
2.农产品受蛛⽹理论制约
农产品的⽣产以⽣命有机体作为基本载体,直接受动植物⽣长周期、⾃然规律和⽣态环境的制约。农产品的⽣物特性使其在收割、储藏、运输、加⼯、销售等环节受⾃⾝品质的影响;⾃然灾害对农业⽣产影响很⼤,⼲旱、⽔涝、光照、湿度、地震、⾍害、⽣态环境变化等都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农产品的收成和质量。
基于农产品的⽣命周期性征,其供求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蛛⽹理论的制约。当供给弹性⼤于需求弹性时,其供求状态趋于收敛,当供给弹性⼩于需求弹性时,其供求状态趋于发散。
3.交易成本与信息不对称决定了农业供应链以间接融资为主
农业供应链众多的农户和⼩微企业决定了⾦融交易成本⼤。⾦融交易成本包括⾦融机构的调研谈判成本、拟定与实施契约的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成本等等,即⾦融交易过程中发⽣的所有费⽤。考虑到供应链上的农户和⼩微企业的融资规模⽐较⼩,所发⽣的⾦融交易费⽤与融资规模相⽐较⼤,运⽤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具对融资双⽅都是不合算的。
此外,由于存在信息软化,农户和⼩微企业缺乏规范、透明的⽣产报表和财务报表,⾦融机构与资⾦需求⽅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各种直接融资⼯具难以适⽤于农户和农村⼩微企业。
商业银⾏具有营业⽹点多且贴近社会基层的特点,其资⾦、信息、信⽤的专业化管理以及与社会各阶层(包括政府)的沟通协调性⼀般都强于直接融资部门。相⽐之下,商业银⾏更能有效地降低⾦融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故农业供应链⾦融模式以间接融资为主。
02
农业供应链⾦融风险的主要特征
我国现有的农村经济背景和农业供应链主要性征决定了农业供应链⾦融风险的主要特征。
1.道德风险突出
(1)蝴蝶效应。农户和农村⼩微企业有其朴实的⼀⾯,在其软信息被商业银⾏⾜够掌握的情况下,正常经营时主观违约的⽐例,与城市借款⼈相⽐可能要⼩⼀些。但是农户和农村⼩微企业因经济实⼒不强⽽抗压能⼒弱,⼀旦受⾃然灾害的袭扰和市场突变的影响,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会产⽣“受惊⽽飞”的蝴蝶效应,即产⽣⼤⾯积的信贷违约现象。
(2)⽺效应。当⾃然灾害和市场冲击导致农户和⼩微企业⼀时陷于困境时,其中有⼀定影响者带头违约,很可能会产⽣传递作⽤,其他债务⼈跟着违约,从⽽产⽣道德风险的⽺效应。
2.整体性风险难识别农业交易
农业供应链⾦融最鲜明的特⾊在于,商业银⾏依托龙头企业的实⼒和⽣产辐射⼒,根据供应链上的交易关系、信⽤关系、担保关系等为众多上下游的农户、中⼩微企业提供⾦融⽀持,有效解决“三农”融资难的问题,保证农产品⽣产的良种优植、原料供应、加⼯制造、储存运输、分销等全过程的协调顺畅。在这⾥,农业供应链相当于⼀有机系统,具有系统的所有特性。
出线间隔我国当前农业⽣产的⾃然属性和⼴泛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容易触发由偶然事件引起的被动违约和道德风险,这些被动违约和道德风险经蝴蝶效应和⽺效应放⼤后,有可能破坏农业供应链各成员、各要素之间的协调有序性,造成信⽤链的断裂,供应链⾦融的整体性风险就会暴露出来。这种整体性风险对⾦融机构的破坏⼒很⼤。
mpo3由于农业供应链⾦融的整体性风险常常由偶发因素和供应链系统运⾏⽅式所引致,再加上农村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农户和⼩微企业中⽐较严重,整体性风险在初始聚集期⼀般难以识别。
3.可能引致区域系统性⾦融风险和⾏业系统性⾦融风险
系统性风险与⾮系统性风险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不能够由单家⾦融机构通过组合⽅式分散和降低风险,⽽后者是可以的。另外,系统性风险还有⼀些重要特征,如突发性、传染性和重⼤破坏性。
美国次贷危机引致⼤型投⾏雷曼兄弟公司于2008年申请破产保护,从⽽触发系统性风险快速传染,并导致全球性⾦融危机爆发,就是⼀典型案例。
我国农业供应链⼀旦形成并发展起来,可遵循规模经济原理和范围经济原理,形成⼀定的产业优势,在⼴⼤的农村地区产⽣较为强⼤的辐射⼒并实现跨区域经营。在正常情况下,农业供应链的良性循环运⾏能够提⾼农业现代化的程度,产⽣⾼的绩效,这正是的农业供应链的优点所在。但在不利的⾃然条件、市场条件和⽣态环境下,农业的脆弱性会导致农业供应链积累系统性风险。
例如,⼤⾯积的⼲旱、⼟地污染和农产品的滞销就很有可能在供应链积聚系统性风险。农业供应链的系统性风险可能进⽽形成供应链⾦融的整体性风险。通过供应链对区域内其他产业的辐射和渗透,以及对⾏业内相关产业的辐射和渗透,这种整体性⾦融风险在⼀定的条件下会引致区域系统性⾦融风险和⾏业系统性⾦融风险。
类似于系统重要性银⾏对系统性⾦融风险的贡献,农业供应链的产业规模越⼤,农业供应链⾦融可能形成的整体性风险越⼤,可能引致的区域系统性⾦融风险和⾏业系统性⾦融风险也就越⼤。
我国农业供应链⾦融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因地制宜确定农业供应链⾦融⽀持项⽬和运⽤系统论原理控制风险。
03
因地制宜确定农业供应链⾦融⽀持项⽬
1.重点⽀持当地特⾊产业和项⽬
在农牧区⾃然灾害较多,农业具有弱质性的背景下,选择农业供应链的⾦融⽀持项⽬时,应当尽量选择当地优势产业及健康型特⾊产业,以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道德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健康型特⾊产业,以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道德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农牧区具有特⾊的粮⾷、⽔果、药材和畜牧业产品等往往是当地农牧业的重要⽐较优势,相关产业是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动⼒。特⾊产业的发展既可以为当地企业和农牧民带来相对丰厚的收⼊,风险程度也较低。
由于⾃然地理和经济地理的原因,当地资源和农业⽣产的⽐较优势具有⼀定的⾃然垄断性,动植物经过长期的⾃然选择,已适应了当地的⽣态环境,或者经过历史的长期实践检验,发⽣⽣产失败的概率⼩于其它地区。因此,本地的特⾊农牧产业难以被其它地区所复制。
选择当地⽐较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链,为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和农户的_种植、收购、加⼯等提供⾦融服务,能够较好地规避⾏业风险、区域风险和⽣态风险,形成企业、农户和银⾏的多赢局⾯。
2.保证资⾦的⾃偿性、封闭性和循序渐进
农业供应链⾦融是基于涉农企业商品交易项下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和存货融资等⽽衍⽣出来的组合融资,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切⼊点,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流的有效控制或对有实⼒关联⽅的责任捆绑,针对龙头企业上下游长期合作的配套企业和农户,包括供应商、经销商提供的融资服务。并⾮所有向龙头企业的配套企业和相关农户提供的融资都属于供应链融资。
农业供应链的“集体化”、“现代化”能够带来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也可能带来区域性和⾏业性的系统性风险。为了规避这些风险,供应链上的信贷资⾦应体现⾃偿性、封闭性和循序渐进。只有把商业银⾏与龙头企业进⾏责任捆绑或者由银⾏对供应链融资项下的债权、货权进⾏有效控制时,这种融资才可称之为供应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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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审查农业供应链⾦融业务时,需要确保归还的资⾦来源于供应链体系内,只有确保了资⾦⾃偿性,才能最⼤限度降低借款⼈偿债能⼒不⾜的风险;商业银⾏需要确保信贷资⾦在供应链体系内进⾏流转,只有确保了资⾦封闭性,才能防⽌借款⼈过度占⽤客户的预付款,并挪作它⽤;需要循序渐进,从龙头企业利⽤贷款收购上游原材料及向下游赊销产成品开始,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安全后,逐步扩展到向上游及下游客户进⾏贷款。
3.争取地⽅政府的⽀持与合作
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商业银⾏在选择农业供应链项⽬时,应尽量争取地⽅政府的合作与⽀持,做到政府⽀持与商业化⾦融相结合;把握中央、地⽅政府关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意图,遵循商业化经营原则,合理进⾏贷款定价,把控风险收益平衡,⽀持地⽅产业园的建设和优质项⽬的开展。商业银⾏应与地⽅政府⼀道,促成财政资⾦与信贷资⾦的有机结合,以财政贴息资⾦为杠杆引导商业银⾏信贷资⾦,做⼤农业产业发展的资⾦总量。
积极建议地⽅政府将相关扶贫资⾦及农业发展资⾦以贴息贷款或组建担保公司的⽅式进⼊到当地农业供应链发展领域,既可发挥商业银⾏的资⾦优势和专业优势,⼜可降低商业银⾏的风险。
04
运⽤系统性原理控制农业供应链⾦融风险
led视频处理器针对我国农业供应链风险的特征,相关的⾦融业务操作需遵循如下的风险管理理念:
1.实⾏风险的系统整体性管理
为了保证农业供应链⾦融风险的控制产⽣系统整体的正效应,避免产⽣系统整体的负效应,审核评定农业供应链⾦融⽀持项⽬时,需要按照统⼀的指标及标准,从政治、法律、⽣态环境、资产特征、客户资信、销售渠道(或交易对⼿资信)、担保安排等⽅⾯,对供应链融资各客户进⾏系统的信⽤等级评定。
所谓系统的信⽤等级评定,是指确定各供应链融资客户的信⽤等级时,不仅仅考察该客户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更看重整个农业供应链的运⾏状况,以及相互联系的各成员、各要素的协调性。在确定供应链融资合作额度时,应充分考虑农业龙头企业与上下游客户历史交易的真实性及未来增长的合理性,使融资额度与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规模及上下游客户经营⽔平相匹配,防⽌企业利⽤上下游客户的虚假贸易背景套取和挪⽤银⾏贷款。
2.推⾏供应链⾦融业务操作的分层次管理
农业供应链⾦融以整体视⾓对全供应链提供⾦融服务。商业银⾏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应当根据系统结构的层次,按照农业供应链的运作模式和涉及⾯的情况进⾏分层次管理,这有利于风险的整体把控和落实风险责任制。
电渗析模块
总⾏或省分⾏是农业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管理⾏,负责制度制定、系统协调和业务开办审核,负责协调主办⾏、协办⾏间业务的联动发展,负责农业龙头企业及合作⽅案认定,负责主办⾏的资格认定。
龙头企业辖地所在地市分⾏是农业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主办⾏,负责申请主办⾏资格事项,拟定与龙头企业合作的⽅案,与龙头企业商定业务模式,确定供应链上下游成员名单,办理权限内业务。
供应商、经销商所在地的地市分⾏及相关经营⾏是农业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协办⾏,协办⾏可以进⼀步细分为经办⾏和营销⾏,经办⾏负责受理融资企业供应链⾦融业务的申请,负责所办理融资企业的贷后管理⼯作;营销⾏负责供应链成员的营销⼯作,向经办⾏推荐融资企业,配合经办⾏进⾏授信前调查及授信后管理⼯作。
3.龙头企业分担风险
系统具有⾏为⽬的性,农业供应链这⼀系统的⾏为⽬的性主要取决于龙头企业。供应链⾦融业务是基于龙头企业对其上下游开展的本外币信贷业务。为了保证农业供应链的良性运⾏和整体风险可控,与龙头企业共担风险是供应链⾦融的核⼼要义,也是供应链⾦融模式与各上下游成员单独融资模式的区别所在。
龙头企业的风险分担可以包括以下⼏种⽅式:
(1)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指买⽅在授信到期⽇或到期前约定天数内,未⾜额备付所⽋银⾏款项,银⾏通知卖⽅履⾏债务连带清偿责任,清偿款直接划付⾄银⾏指定账户。
(2)差额退款,主要指买⽅未⾜额备付所⽋银⾏款项,银⾏通知卖⽅将买⽅未提取的货物以买⽅⽋银⾏款项的⾦额进⾏退款,退回款项直接划付⾄银⾏指定账户。
(3)货物回购,主要指未⾜额备付所⽋银⾏款项,银⾏通知卖⽅将买⽅未提取的货物以买⽅⽋银⾏款项的⾦额进⾏回购,回购款项直接划付⾄银⾏指定账户。
(4)调剂销售,主要指买⽅未⾜额备付所⽋银⾏款项,银⾏通知卖⽅将买⽅未提取的货物出售给其他买⽅,在约定期限内由卖⽅将销售款项连同⾃有资⾦以买⽅⽋银⾏款项的⾦额直接划付⾄银⾏指定账户。
4.加强信息相关性以实现客户的信⽤增级
信息是对有序性的量度,信息的获取、加⼯和使⽤可以消除系统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是⾦融风险产⽣的主要根源。加强农业供应链各成员、各⽣产要素间的信息相关性可以实现银⾏客户的信⽤增级,是降低信息不对称、防范⾦融风险的有效途径。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8:21: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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