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北 徐 楼 煤 矿
伞型齿轮
工 作 面 名 称:-300绞车房
编 制 人:
科 长:
施 工 单 位:机电科
编 制 日 期:2007年 月 日
2硅酸铝纤维毡执 行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概况
北徐楼煤矿-300绞车房高压电源进线来自西风井-488移动变电站6KV高防开关T接,采用MYJV223×25型高压电缆,低压在-300绞车房安装一台KBSGZY-500/6型移动变电站,低压侧电压为660V。-300绞车房主要用于西风井提升运输矸石、物料。
二、工程量
㈠、机械部分
1、2.5米绞车滚筒拆卸、下井;
绞车房2、滚筒主件、电机、减速机、盘形闸、液压站、深度指示器、导向轮、主电控箱、开关柜等及其他安装需用材料的运输;
4、安装绞车主轴座(包括测平校正浇灌基础眼);
金属卤化物灯镇流器5、组装绞车主轴锁口盘滚筒(包括测平校正);
6、安装盘形闸(包括测平校正浇灌基础眼);
7、安装减速机、电机(包括测平校正浇灌基础眼);
8、安装液压站、深度指示器、导向轮(包括测平校正浇灌基础眼);
9、绞车二次测平校正紧固各基础螺栓(包括主滚筒、减速机、主电动机、盘形闸、深度指示器、导向轮); 10、连接各部液压管路和润滑管路;
㈡、电气部分
11、主控柜及各控制柜安装;
12、各部连线安装开关、信号电铃;
13、安装滚筒木;
14、二次浇灌(包括绞车基础抹面、电缆沟);
15、绞车空车试运转;
16、安装提升绳;
17、提升系统试运行。
-300绞车房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措施
1、施工前,要提前准备好安装所需用的备品、备件、材料及起吊等相关用具,并组织所有参加安装的人员进行学习本措施,在安装过程中认真执行,所有人员必须听从安全负责人的指挥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蛮干。 2、设备、备件、材料下井前要统一编号,根据安装的先后顺序进行下井、卸车。
3、施工前由安全负责人亲自对施工过程中所用起吊设备(钢丝绳扣、绳卡、马镫、手拉葫芦等)认真检查核算,确保每个部件安全系数符合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起吊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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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重作业前必须熟悉起重作业的环境、吊运线路及相关周围情况等,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起吊设备用的绳索要经过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应严格执行起重作业中“十不吊”标准。即:
⑴、起吊物体上站人或有浮放的物体不吊。
⑵、起吊物超过起重设备额定负荷不吊。
⑶、起吊作业场所光线阴暗、辩不清信号不吊。
⑷、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妥善的安全措施不吊。
⑸、设备带病或起吊物品强烈抖动不吊。
⑹、钢丝绳不合格,起吊物体捆绑不牢不吊。
abs-131⑺、埋在地下或凝固冻结在地面上而不知其负荷量且无防止脱开时弹起的措施不吊。
⑻、高温溶液盛装过满,吊物重心过偏不吊。
⑼、歪拉、斜吊起吊物或钢吊锁在起吊物锐角、刃角的接触未设垫好不吊。
⑽、违章工作不吊。
5、在起重作业中,必须设专人统一信号、统一指挥。
6、起重物体时,应将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检查物体是否平衡、捆绑是否松动、吊运工具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原处处理。
7、起吊物体时,起重臂及被吊物体下方严禁站人、严禁用人体来平衡被吊重物、严禁用手直接校正被重物张紧的吊具。
8、线路负荷的调整及电流的整定以机电科技术组出具的资料为准。
9、从事电气焊作业要办理当天的工作票,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具,电焊机、电源线、焊钳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线以免漏电发生意外。
10、安装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对工具、焊渣、材料等全面清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二、技术标准:
㈠安装技术标准:
1、垫铁:
⑴垫铁规格:长度≥140mm,宽度≥65mm。
⑵斜度:不超过1:15。
⑶除机座下有指定的垫铁位置外,轴承下及基础螺栓两侧应设垫铁;相邻两垫铁的间距为500~1000mm。
⑷层数:每一组垫铁宜减少垫铁的块数,一般不超过3层,(斜垫铁成对使用视为一层),并将各垫铁相互焊牢。
⑸边缘:设备平后,垫铁应漏出底座底面边缘,平垫铁为10~30mm,斜垫铁为10~50mm。
⑹平稳度:主轴、滚筒、电动机、减速机下的垫铁在基础上必须垫稳、垫实。
2、基础螺栓:
⑴材质、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或出厂技术文件的规定。
⑵螺栓拧紧后,螺栓应漏出螺母2~4个螺距。
⑶基础螺栓的螺母与垫圈间和设备间的接触物均应良好。
⑷螺栓应垂直,不应碰孔壁,不应有歪斜现象。
⑸拧紧基础螺栓应在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75%以后进行。
3、二次注浆:
⑴设备安装前,混凝土基础二次注浆应剁成麻面并用水冲洗干净。
⑵灌浆时、必须捣固密实,基础螺栓严禁产生歪斜。
⑶二次灌浆所用砂浆或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比基础的高一级。
㈡、主轴安装
1、主轴装上卷筒后的水平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滚筒直径2m及其以上的提升机不超过0.1/1000;
⑵滚筒直径2m以下的矿用提升绞车不超过0.2/1000。
2、轴承座与底座必须紧密接触,其间严禁加垫片。
3、轴瓦与轴承座必须接触良好,轻敲轴瓦时轴瓦转动。
4、主轴及轴承安装的允许偏差符合下列规定:
⑴主轴轴心线在水平面内的位置偏差,允许偏差为10/2000L
(注:L—主轴轴心线与井筒中心线或天轮轴心线间的水平距离);
⑵主轴轴心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
⑶提升中心线的位置,允许偏差为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