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模具及塑料制品的一般标准

注塑模具一般标准
1.模具结构部分
1.1模具材料
模具板材所用钢质不低于45钢。
导套、导柱、复位杆、顶针、斜导柱、拉杆等所用材料表面硬度不低于HRC60
模具前后模及镶件,用40Cr钢材经调质处理。
注射腐蚀性材料的模具前后模腔均需要电镀。
斜顶、摆杆表面硬度不少于HRC35,推板表面硬度不少于HRC28
如果客户指定应使用模具钢材时,应满足客户要求
1.2模具应具备结构
模具标识:模胚外应按客户要求打上文字。模胚内按客户指定位置打上P/N号、胶件牌号,一模多腔应打上模腔号,多镶件应按设计要求打上镶件编号。
模具应安装合适的法兰圈,并开标准码模坑。
三板模应安装扣锁并加锁钉,以及应安装拉料钩、脱料板和先开弹圈。
模具底板应开合格的顶针孔,孔位置应符合顶出平衡要求。
模具顶针板应装复位弹簧,合模时,前模板应先接触复位杆,否则模具应先安装复位机构。
滑块运动应畅顺,接触面应开油槽,并安装限位装置。
顶出机构:
A、顶针设置应使塑胶件脱模时不产生永久变形、顶白、不影响塑胶件外观。
B、顶针机构应保证灵活、可靠、不发生错误动作。
C、顶针、顶套顶面非平面时,顶针、顶套应定位。
底板上垃圾钉设置均匀,垃圾钉高度应一致。
45cm×45cm或以上级大模应加设顶板导柱,一套模中顶套数量达到或超过16支应增设顶板导柱。
流道直径、长度加工应合理,在保证成形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流程,以缩短填充及冷却时间,同时浇注系统损耗的塑料应最少。流道一般应设置冷料穴。
型腔分布应合理,应符合各型腔同时注满的原理,浇口设置应不影响胶件外观,满足胶
件装配,在注射允许的条件下尽量做到浇口残留量最少。
冷却系统
A、冷却水流道分面应使模具表面各部分温差在10℃之内。
B、冷却水流道出入孔位置不影响安装。在型腔表面的镶件、滑块等一般应通入冷却水。
C、模具冷却水流道应不漏水,并在流道出入口应标有OUT”和IN”字样。
D、若是多组冷却水流道还应加上组别号。
模具结构保证排气顺畅。
模具应根据强度要求均匀分布撑头,以防模具变形。
模具型腔应力中心应尽量与模具中心一致,其型腔中心最多不超过模具中心的25%
分模面为单向斜面及大型深型腔等模具,分模面应设可靠的自锁装置。
1.3模具不允许之结构
模具不允许有尖钢及有高度大于2mm,厚度少于1mm之薄钢。
除复位杆外顶针不允许与前模接触。
模具开合不允许有异常响声。
型腔边缘5mm范围内不允许红丹测试不到,并且分型面红丹测试不允许低于80%
所有紧固螺丝不允许松动。
所有勾针不允许出现不同向现象。
塑胶件不允许有粘模现象。
模具不允许有顶出不平衡现象。
模具高度方向前、后模板不允许缺少吊环孔。
模具装配不允许漏装或装错零件。
2.塑胶件质量部分
2.1基本尺寸
塑胶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大小精度应符合正式有效的开模图纸要求。
塑胶件一般要求做到平均壁厚,非平均壁厚应符合图纸要求。
2.2塑胶件表面不允许缺陷
A、走胶不齐(或缺料、滞水)
B、烧焦
C、顶白
D、白线
E、披峰
F、起泡
G、拉白(或拉裂、拉断)
H、烘印
I、皱纹
2.3测量面:被观察表面
光栅玻璃第一测量面:用户常看到的顶面或侧面
第二测量面:用户偶然地看到或很少看到的侧面、拐角或边位。
第三测量面:总装件、组件、零件的底面或装配时相互贴在一起的零件表面。
2.4检查条件
2.4.1 此标准以对功能无影响为前提而且靠目测比较,故并不优于限度样板及个别特殊标准。
2.4.2 通常在30cm处目测35秒,如果发现缺陷,移到50cm观测37秒,难以看得到及不太明显缺点为OK
2.4.3 检测光源为生产工厂日光灯,视力0.7以上。
2.4观察角度:垂直于被观察面及上下45度角。
2.5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2.5.1 表面(外观)质量
NO
缺陷
第一测量面
第二测量面
第三测量面
检查方法
1
不允许
不允许
对组装成品外观性能无影响时允许有
2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及装配功能,轻微可接受
(试 装)
3
熔接痕
以工程样板为最低标准
隧洞衬砌
(对 板)
4
 
以工程样板为最低标准,从45度到90度之间看无明显水痕,且触摸时无凹陷感
目测或用手触摸产品时与板缩水处凹痕的深浅
5
边拖花
不允许
外观看不明显
模胚
允许有
6连续铸造机
血压袖带(黑 点)
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4点,且不能有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每点面积不大于0.4mm七彩山鸡养殖2
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6点,且不能有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每点面积完全不大于0.5mm2
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9点,且不能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每点面积不大于0.9mm2
7
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8mm,宽度不大于0.05mm
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10mm,宽度不大于0.1mm
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2.5mm,宽度不大于0.15mm
8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可接受,但不能凸起影响功能
2.5.2 功能质量
a 披峰――任何喇叭孔、按键孔、开关制孔及所有运动件相配合孔位均不能有披峰,内藏柱位、骨位披峰则不能影响装配及功能;外露及有可能外露(如:电池门)影响安全的披峰,用手摸不能有刮手的感觉。
b 变形——支撑于平台的底壳变形量不大于0.3mm,与支撑于平台的底壳相配的面壳其变形量也不能大于0.3mm,其余塑件的变形以不影响装配功能可接受。
c、尺寸——尺寸要求符合产品图纸标注尺寸公差范围,无尺寸时参照样板按下列公差要求控制:
塑胶件尺寸范围mm
塑胶件公差值(以不影响装配功能)  单位:mm
0-10
±0.05
10.1-50
±0.10
50.1-100
±0.15
100.1-200
±0.20
200以上
±0.25
 
d 进料口余胶
1) 外露以及有可能外露(例如:电池门)会影响外观及安全标准的进料口位应平坦,且符合安全标准不能刮手。
2) 有装配要求,但不能外露,不影响装配的进料口余胶应控制在0.5mm以内且不影响功能。
3) 无装配要求,不影响功能,不外露的进料口,控制在1.5mm以内,进料口位断裂形状可处于自由状态
2.6 表面修饰要求
表面高光。
高光表面要平整,有镜面效果;
前模面的非外观面及内部件允许表面有轻微的加工痕迹。
高光表面不允许有划痕、锈迹、斑点等缺陷。
表面饰纹。
纹路符合设计要求,纹路要均匀且侧面与表面一致。
互配件要求纹路一致。
表面字体。
表面字体的高度符合设计要求,且要均匀一致。
字体宽度、大小、密度、字数、位置符合要求。
3.注塑成型工艺部分
3.1 模具在一定的注塑工艺条件范围内,应具有注射的稳定性和工艺参数调校的可重复性。
3.2 模具注射压力一般不应超过注塑机额定最大注射压力的85%
3.3 模具注射时的注射速度,其四分之三行程的注射速度不低于额定最大注射速度的10%或超过额定最大注射速度的90%
3.4 模具注射时的保压压力一般不应超过实际最大注射压力的85%
3.5 模具注射时的锁模力,不应超过适用机型额定锁模力的90%
3.6 注射过程中,产品及料把的取出要容易、安全(时间一般各不超过2秒钟)。
新疆坎儿井灌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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