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粉煤灰试验标准GB/T 1596-2005
二、 粉煤灰的必试项目:
1、 细度试验方法:
A、标准要求:(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a、Ⅰ级灰不大于12.0%
b、Ⅱ级灰不大于25.0%
c、Ⅲ级灰不大于45.0%
B、试验方法:
a、 将测试用粉煤灰样品置于105-110度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b、称取试样约10克,倒入45μm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
n-苯基咔唑c、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分钟,开始筛析。筛析工程中要注意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帕-6000帕。若负压小于4000帕时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 d、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e、3分钟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或有细颗粒沉积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3分钟直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0.01克。 f、结果计算
45μm方孔筛筛余按下式计算:F=(G1/G)×100
式中:
F-------45μm方孔筛筛余,单位为百分数(%)
G1-------筛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液压矫平机
G-------称取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
计算精确至0.1%
meno22、 需水量比试验方法:
A、标准要求:需水量比不大于/%
a、Ⅰ级灰不大于95.0%
b、Ⅱ级灰不大于105.0%
c、Ⅲ级灰不大于115.0%
B、试验方法:
a、 胶砂配比:
胶砂种类 | 水泥/g | 粉煤灰/g | 标准砂/g | 加水量/ml |
对比胶砂 | 250 | -- | 750 | 125 |
试验胶砂 | 175 | 75 | 750 | 卤素管取暖器 按流动度达到130mm-14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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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搅拌后的试验胶砂按GB/T 2419 测定流动度在130mm-140mm范围内,记录此时的加水量,当流动度小于130mm或大于140mm时,重新调整加水量,直至流动度达到130mm-140mm为止。
c、结果计算:
需水量比按下式计算:
X=(L1/125)×100
X---------需水量比,单位为百分数(%)
L1--------试验胶砂流动度达到130mm-140mm时的加水量,单位为毫升(mL)
计算精确至1%
3、 烧失量试验方法:
A、标准要求:烧失量不大于/%
a、Ⅰ级灰不大于5.0%
b、Ⅱ级灰不大于8.0%
c、Ⅲ级灰不大于15.0%
B、试验方法:
a、先将坩埚放置在(950±25)度的高温炉中灼烧置恒重。
b、称取约1g试样(m1),精确至0.0001g,置于已灼烧恒重的瓷坩埚中,将盖斜置于坩埚上,放在高温炉内从低温开始逐渐升高温度,在(950±25)度下灼烧15-20分钟,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反复灼烧,直至恒重。(经第一次灼烧、冷却、称量后,通过连续对每次15分钟的灼烧,然后冷却、称量的方法来检查恒定质量,当连续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05g时,即达到恒重)。
C、结果计算
烧失量的质量百分数按下式计算:
m1-m2
Wloi=------------×100
粉煤灰烧失量 m1
式中:
Wloi -------烧失量的质量百分数(%)
m1-------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
三相混合步进电机
m2-------灼烧后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表示测定结果,其重复性限为0.15%
称量所用分析天平的精度为0.000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