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绿通道”协议书

医疗救助“绿通道”协议书
第一篇:医疗救助“绿通道”协议书
医疗救助“绿通道”协议
为了加强执法办案安全,切实防止和妥善处置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出现的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签订医疗救助“绿通道”协议。
一、县人民医院保证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全天24小时的待诊,确保检察院在办案期间启动“绿医疗救助”第一时间得到优先、及时救助。
二、县人民医院指定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为联系人,在接
到“绿医疗救助”电话后,根据情况指派相关专业高年资医生第一时间到达开展救助;
三、对于年老体弱、身体患有疾病(特别是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及自伤残)的涉案人员,在讯(询)问前,检察院应联系“绿通道”医生,对涉案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将病人情况及时如实反馈给办案人员,提出诊治方案;如需要住院救治的,要及时将病人移送医院;
四、对于案情重大、年龄偏大、身体患有疾病的涉案人员,县人民医院可指派医务人员在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值班,随时进行监测生命体征及救治;
五、犯罪嫌疑人在人民医院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由检察院 1
司法警察负责;
六、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待诊室,并按照规定配备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等常用医疗设备和必须的急救药品。
七、人民医院要加强医护人员保密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办案
纪律和履行保守秘密的义务,如发生泄密事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人民医院对检察院办案人员不定期开展医疗和紧急救助
知识培训;
九、在就诊完后检察院及时支付救助费用,针对每次出诊情
况,按医院规定支付出诊费等相关费用。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医疗救助“绿通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弹片开关为了加强执法办案安全,切实防止和妥善处置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出现的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签订医疗救助“绿通道”协议。
一、县人民医院保证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全天24小时的待诊,确保检察院在办案期间启动“绿医疗救助”第一时间得到优先、及时救助。
二、县人民医院指定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为联系人,在接到“绿医疗救助”电话后,根据情况指派相关专业高年资医生第一时间到达开展救助;
三、对于年老体弱、身体患有疾病(特别是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及自伤残)的涉案人员,在讯(询)问前,检察院应联系“绿通道”医生,对涉案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将病人情况及时如实反馈给办案人员,提出诊治方案;如需要住院救治的,要及时将病人移送医院;
四、对于案情重大、年龄偏大、身体患有疾病的涉案人员,县人民医院可指派医务人员在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值班,随时进行监测生命体征及救治;
五、犯罪嫌疑人在人民医院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由检察院司法警察负责;
六、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待诊室,并按照规定配备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等常用医疗设备和必须的急救药品。
七、人民医院要加强医护人员保密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履行保守秘密的义务,如发生泄密事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人民医院对检察院办案人员不定期开展医疗和紧急救助知识培训;
九、在就诊完后检察院及时支付救助费用,针对每次出诊情况,按医院规定支付出诊费等相关费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篇:医疗绿通道协议书
医疗绿通道协议书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医疗保障工作;乙方作为一所二
级综合性医院,设备先进、服务周到,为解除企业的医疗后顾之忧,竭诚提供医疗绿通道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相关协议如下:
高压智能环网柜第一条:医疗绿通道主要包括:
1、甲方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件
2、甲方员工医疗就诊气动加油泵
3、甲方员工体检(招工体检和健康体检)
第二条:乙方承诺
2、门诊:由专家门诊、普通门诊承担,事先联系、优先诊疗。根据病情安排相关(包括住院)。
4、组织、安排甲方员工的入职体检和健康体检。
5、对住院人员所发生的相关门诊费用可转入住院费用。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先记帐、后结算方式。
6、按甲方需要不定期对甲方员工进行医疗急救和健康保健知识宣教。
第三条:甲方承诺
1、工伤事件、员工就医及体检委托乙方办理。
2、甲方与乙方配合,为医疗绿通道协助做好联系、登记、结算等工作。
氧气袋第四条:费用结算
乙方做好医疗绿通道甲方病员的费用明细帐目登记、统计,由甲方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如有保险赔付的费用由乙方及时结算开单。
第五条:组织领导
双方成立医疗绿通道领导小组,及时沟通解决双方合作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合约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两年,如双方无异议,协议继续有效,也可以根据形势的发展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司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电话:电话:
盖章处:盖章处:
日期:日期:
重钙粉生产设备第四篇:医疗绿通道协议书
医疗绿通道协议书
甲方: 李墩镇纪委(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李墩镇卫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了搞高执纪审查安全,切实防止和妥否处置执纪审查过程中涉案人员突发的疾病等
意外情况。李墩镇纪委与李墩镇中心卫生院建立医疗求助“绿通道”协议。
二、医疗费用: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患者所需的一切医费用,由甲方负责向乙方结算并按时支付。
三、乙方承诺
1、急诊:由镇卫生院承担急诊,保证在接到甲方急诊任务后5分钟内急救队伍全部集中到位,全程实现迅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2、门诊:由专家门诊、普通门诊承担,事先联系、优先诊疗。根据病情安排相关(包括住院)。
3、对涉案人员就诊,将有专人陪同,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
4、组织、安排甲方涉案人员的体检。
5、对住院人员所发生的相关门诊费用可转入住院费用。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先记帐、后结算方式。
6、按甲方需要不定期对甲方涉案人员进行医疗急救和健康保健知识宣教。
四、甲方承诺
1、涉案人员就医及体检委托乙方办理。
2、甲方与乙方配合,为医疗绿通道协助做好联系、登记、结算等工作。
第四条:费用结算乙方做好医疗绿通道甲方病员的费用明细帐目登记、统计,由甲方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如有保险赔付的费用由乙方及时结算开单。
五、组织领导双方成立医疗绿通道领导小组,及时沟通解决双方合作的有关事宜。
甲方:李墩镇纪委(盖章)乙方:李墩中心卫生院(盖章)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绿通道医疗协议
绿通道医疗协议
甲方:
干簧管传感器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有利于医患双方 救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绿通道医疗协议。
一、协议名称:绿通道医疗
二、医疗费用: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所需的一切医费用,由甲方负责向乙方结算并按时支付。
三、绿通道医疗内容:
1.遇紧急情况,乙方必须建立绿通道尽全力抢救甲方伤员,优先满足甲方救助需求;甲方保证按规定付款。
2.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需x光、采血化验、B超等辅助诊断时,乙方应优先予以安排。
3.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需入院或手术医的,乙方应优先予以安排。
4.如果乙方不具备救治甲方病员的医疗技术条件,要负责甲方病员的转院和护送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5、请乙方为甲方施工现场准备担架和外伤所需的急救辅助医疗器械(如:固定夹板、氧气袋、纱布绷带等),以满足甲方施工
人员受伤后的救助要求。
6、如发生“非典”、“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对甲方的营地、餐厅、宿舍进行定期消毒,消毒药品费用由甲方承担。
7、遇紧急情况(洪水、地震、硫化氢气体中毒等),乙方必须尽全力参加抢险。如需乙方到达施工现场急救的,必须尽快派出医疗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救助。(车辆由甲方优先安排)
四、协议期限:。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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