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江化工有限公司“4·25”较大爆燃事故

江西樟江化工有限公司“4·25”较大爆燃事故
2016年4月25日1时18分,位于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化工园区的江西樟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江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00万元左右。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装置基本情况
智能卡读写器樟江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5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樟树市辛基山工业园,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化工产品。樟江公司定员50人,其中技术及管理人员10人,生产人员40人。公司设有总经办、财务部、质量部、综合办、人事部、采购部、生产技
术部(下设1-4班组和化验班组)、安环设备部等职能部门。
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恒达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1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樟树市辛基山工业园,注册资本1800万
美元,经营化工产品为离子膜烧碱、、盐酸、次氯酸钠、80%水
合肼、氢气、70%硫酸。
2015年6月15日,蓝恒达公司将土地、厂房租赁给樟江公司建设8万吨/年双氧水项目,并签定了《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规定,樟江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生产、安全、环
保与蓝恒达公司有关联的,应纳入蓝恒达公司的生产调度管理范围。2015年6月18日,蓝恒达公司与樟江公司签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樟江公司年产3.5万吨双氧水(50%)建设项目由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2015年6月17日,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樟江公司年产3.5万吨双氧水(50%)项目出具了《江西省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015年10月8日,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
于江西樟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双氧水(50%)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5年11月,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樟江化工有限公司35000t/a 50%双氧水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2016年1月6日,宜春市安监局出具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2016年2月1日取得了宜春市安监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同意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2016年3月28日,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受理了樟江公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并出具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受理凭证》。
2015年6月15日,樟江公司在与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就土地、厂房租赁签定《合作协议书》后即进行施工建设。2016年4月,樟江公司制定了《江西樟江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50%)双氧水建设
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经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认可,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审查,同意该建设项目进行试生产(使用)。
2016年4月18日,樟江公司3.5万吨/年(50%)双氧水建设项目开始试生产。该公司3.5万吨/年(50%)双氧水建设项目,采用钯触媒2-乙基蒽醌法生产,其主要生产工序有:氢化工序、氧化工序、萃取净化工序、后处理工序、工作液配制工序、浓缩工序等。图1为3.5万吨/年双氧水生产装置现场。
蜡烛颜料图1  3.5万吨/年双氧水生产装置
二、事故发生经过
衣架勾4月24日21时30分,生产系统正式开车后,班长甲和乙去车间巡检,在巡检到三楼时,班长甲发现从计量罐加入氢化液储槽中的磷酸流速过大,就把滴加磷酸的阀门关小到原来的四分之一左右,巡检之后回到了DCS中控室。
23时,公司聘请的技术指导来到生产工作面,发现磷酸滴加比原来小了许多,当时未发现什么问题,就回到中控室等待氧化液分析结果。
24时,分析员取氧化液进行分析,与此同时,班长丙在巡检过程中通过白土床视镜发现含碱过量,随即通知操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排碱。
25日0时30分,氧化液分析结果显示:氧化液碱性超标。同时,中控室操作员发现再生液贮槽液位下降严重。在得知氧化液碱性超标和再生液贮槽液位下降严重后,公司总经理按下了DCS控制系统操作台上的紧急停车按钮,决定进行紧急停车。紧急停车后,中控室操作员把相关情况打电话报告在现场巡检的班长丙,丙即要求其通知蓝恒达公司
停止供氢,然后立即跑回中控室,通过DCS控制系统把相关阀门、泵手动关闭,同时,打开了通氮气
阀门,然后回到四楼氢化塔进行充氮气保护。
0点40分,大家都回到自己的岗位进行后续处理。在停车处理过程中,生产副总经理和班长甲将氧化工作液泄放至酸性工作液储槽,生产副总经理用扳手打开了酸性工作液储槽的备用口,决定在酸性储槽中对氧化液进行紧急加酸处理。
凌晨1时许,技术负责人了解情况后来到现场。看见工人正在用塑料桶装磷酸,生产副总经理正在酸性工作液储槽上作业。技术负责人叫生产副总经理下来商量一下,并建议把氧化液放到事故应急池进行处理。生产副总经理在上面回答说磷酸已经加入,稳定了。技术负责人又去聘请的技术指导商量,在到达一楼酸性工作液储槽边时,用手触摸罐体,感觉温度大概在70℃左右。
十几分钟过后,酸性工作液储槽发生爆炸并着火。事故发生后,樟江公司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核查人数,并对1名轻伤人员进行救治,当地消防官兵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救援、灭火。10时30分,明火被扑灭。当日11时40分,到第一具遇难人员遗体;26日上午7时,第二名遇难人员遗体在事故现场三楼到;29日下午4时,第三名遇难人员遗体在樟江公司前门排水沟下游2-3公里处被发现。事故中的遇难人员分别是生产副总经理、班长甲和班长乙,聘请的技术指导受轻伤。拉配
消毒干衣机图2事故发生现场
三、事故原因分析翻转机构
(一)直接原因
在试生产准备阶段往生产系统中添加工作液(主要成分为2-乙基蒽醌、重芳烃、双氧水和磷酸三辛酯等)时,使氧化塔中的氧化工作液呈碱性(要求氧化液呈弱酸性)。企业在紧急停车后,生产副总经理对
其危险性认识不足,处理时判断不全面,企图回收利用不合格工作液,违规将氧化工作液泄放至酸性储槽中,并违规打开酸性储槽备用口添加磷酸,企图重新将氧化工作液调成酸性。但酸性储槽中的双氧水在碱性条件下迅速分解并放热,产生高温和助燃气体氧气,引起密闭的储槽容器压力骤升而爆炸,引燃氧化工作液,造成爆燃事故。
(二)间接原因
1.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企业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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