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33-2014
检测技术导则
Guideline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Leaks
and Uncovered Liquid Surface Emissions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4-12-31发布2015-02-01实施发布
环境保护部
目次
前言 (ii)
1适用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3.1便携式检测仪器 (2)
3.2仪器性能评估 (3)
3.3风向风速仪 (4)
4检测技术要求 (4)
4.1仪器校准 (4)
4.2采样测试 (4)
4.3记录和报告要求 (6)
5安全防护要求 (7)
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前言
流程工业在线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源的检测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导则规定了测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源的技术要求。对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等排放源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要求等作相应的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同济大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2014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源自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检测技术要求。规定了对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源的VOCs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要求、质量保证与控制等。本导则不适用直接测定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源的VOCs质量排放速率。
2.术语和定义
2.1
泄漏源leak sources
指内部含VOCs物料且可能泄漏排放的各种设备和管线,包括阀门、法兰及其他连接件、泵、压缩机、泄压装置、开口阀或开口管线、取样连接系统、泵和压缩机密封系统排气口、储罐呼吸口、检修口密封处等。
2.2
开口阀open-ended valve
指阀座一侧接触有机气体或挥发性有机液体,另一侧接触大气的阀门,但不包括卸压装置。
2.3
敞开液面源Uncovered Liquid Surface
监控预警指含有VOCs的生产物料的集输、储存设备的敞开液面及生产工艺废水、废液的集输、储存以及净化处理装置的敞开液面的无组织排放源。
2.4
泄漏控制浓度leak definition concentration
指在相关排放标准或法规中规定的,在泄漏源表面或敞开液面测得的,表示有VOCs泄漏存在,需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浓度限值(基于经参考化合物校准的仪器的测定读数)。 2.5
未检出排放no detectable emission滤油机滤布
指在待测源表面测得的VOCs浓度,扣除本底后,低于标准浓度限值的2.5%时,定义为未检出排放。
2.6
参考化合物reference compound
本导则中的参考化合物是指相关排放标准或法规中指定的,作为测定泄漏仪器的校准基准的VOCs化合物。如某个排放标准中的某个排放源以甲烷为参考化合物,标准浓度限值为“500×10-6mol/mol”。
2.7
校准气体calibration gas
指校准时用于将仪器读数调节至已知浓度的VOCs化合物。校准气体通常是接近相关控制标准浓度限值的参考化合物标准气体。
2.8
响应系数response factor
是指已知浓度的VOCs化合物的浓度值,与经相同浓度值的参考化合物校准的仪器读数的比值。
2.9
响应时间response time
指仪器测定VOCs浓度时,从仪器读数开始变化到仪器最终显示稳定读数的90%浓度显示所需要的时
间。
2.10
零气zero gas
指VOCs含量小于10×10-6mol/mol(以甲烷计)的洁净空气。
2.11
参考化合物标准气体reference compound standard gas
指平衡气体为高纯空气、浓度在相关控制标准浓度限值附近、相对扩展不确定度2%(k=2)的参考化合物标准气体。
2.12
非参考化合物气体non-reference compound gas轮胎再生胶
指参考化合物以外的化合物标准气体,用于测定非参考化合物和参考化合物在检测仪器上的响应比值,在测定该种非参考化合物气体样品时可用测得的比值将仪器响应值转化为该种非参考化合物的实
际浓度值。
3.仪器和设备
3.1便携式检测仪器m2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