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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齐齐哈尔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HDPE多孔加筋缠绕波纹管∙【公布日期】2021.12.30
【字 号】齐政办规〔2021〕14号
【施行日期】2021.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
正文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齐齐哈尔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规〔202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齐齐哈尔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齐齐哈尔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推进秸秆多元化利用,提高秸秆还田利用和离田商品化产业化利用水平,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高质量绿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文摘卡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发展理念,聚焦黑土地保护,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为目标,以秸秆还田利用为重点,统筹秸秆还田和秸秆饲料+燃料+肥料等商品化利用方式,拓宽利用路径,落实扶持政策,完善工作举措,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促进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和农业绿、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突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促进耕地质量稳步提升,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加大饲料化、能源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合理引导原料化、基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多元循环利用。
  2.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安排秸秆多元利用优先时序,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3.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适应市场需求,各类经济主体广泛参与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畅通秸秆从田间到企业的输送渠道,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社会资本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4.坚持科技支撑、产业带动。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的支持,以玉米、水稻秸秆处理利用为重点,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加强成熟技术模式的复制推广和有推广前景项目的产业化示范,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加快推进产业化发展。
  5.坚持健全机制、协同推进。按照省级确定的方案、目标、标准和政策,市级重点抓协调、抓督导、抓配套,县级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乡村发动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有力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工作目标
筋膜仪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扶持政策,强化推进力度,确保耕地质量提升。2021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秸秆还田利用。根据土壤类型、积温带及作物种类,科学选用秸秆还田利用方式,大力推广翻埋还田、碎混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还田和保护性耕作等还田技术,构建科学合理的秸秆还田利用体系,调动农民和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参与秸秆还田的积极性。各地可结合当地土壤类型和气候生态特点,选择适宜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二)推进秸秆商品化利用。各地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适宜半径内秸秆总量,合理规划
布局饲料+燃料+肥料等商品化项目建设,统筹做好秸秆资源供需衔接工作,确保黑土地保护和商品化项目原料供应“两不误”。一是饲料化利用。抓住大力发展畜牧业机遇,扩大牛羊等草食动物饲养规模,鼓励粮食作物改种饲料作物,大力推广全株玉米青贮饲料的利用,通过青贮、黄贮和直接饲喂消化利用秸秆,扩大饲料化利用比例,促进秸秆过腹利用。积极引导饲料生产企业开展秸秆饲料化商品化生产项目,提高秸秆饲料化应用比例。二是燃料化利用。积极推广生物质锅炉、秸秆固化成型、秸秆发电等技术。鼓励县乡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的生物质改造替换,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推动“秸秆代煤”“压块代煤”。依托现有生物质发电项目,根据秸秆资源条件、分布特点、收集半径及保障能力,加强秸秆供需衔接,发挥好生物质电厂转化利用秸秆能力。三是肥料化利用。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加大保护黑土地的契机和满足广大消费者对绿有机等安全食品需求的需要,结合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动,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料。鼓励和支持大型畜禽场或有机肥生产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秸秆肥料化产业,扩大秸秆制作有机肥消纳量,增加商品有机肥的生产量。同时,鼓励各地招引一些高端建筑材料等原料化和食用菌、育秧盘等基料化的商品化项目。
  (三)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
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
  三、扶持政策
  严格按照省确定的秸秆还田、秸秆离田和农村秸秆替代散煤政策补贴标准执行。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各地应根据本地土壤和耕作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选择秸秆还田模式。
  1.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4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按省确定的作业标准执行,下同)
  2.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作业补贴。碎混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4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
  3.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贴。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25元,鼓励农户
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
  4.玉米保护性耕作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有关政策执行。
  5.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20±2厘米,省级每亩补贴25元。
  6.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补贴。旋耕作业深度达到15厘米,省级每亩补贴25元。
  7.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作业补贴。作业深度达到12厘米,可结合实际喷施秸秆腐熟剂,省级每亩补贴25元。
  (二)秸秆离田补贴
  8.秸秆离田利用补贴。对纳入全市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玉米、水稻秸秆量(不含玉米青贮,开展玉米青贮的按国家粮改饲有关政策执行),省级给予每吨2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利用补贴申报时要提供利用方向、利用主体等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所利用的秸秆应当能够追溯到县域内的乡镇、村屯和地块,并与该地块秸秆离田作业情况相衔接。广告宣传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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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秸秆   利用   作业   补贴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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