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细则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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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2、专业工程特点
3、执行的标准、法规
4、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5、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7、旁站监理项目内容、方法及要求
8、现场监理检查记录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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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其中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工程投资、总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等);业主、设计、智能化工程总承包(或分包)等单位;施工周期及质量目标。
信号灯作5G
(二)本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范围(涉及本工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主要子分部及其工程量)
;建筑电气工程特点(建筑防雷设计等级、供电负荷等级、配电系统接地制式等);本工程信息点总量;智能化系统物理媒介(双绞线、同轴电缆、光纤、无线、卫星等);智能化工程系统集成及网络要求;网络系统传输速率、交换点传输速率;
2专业工程特点
依据本工程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及建筑物对智能化工程系统的功能要求,介绍本工程非线性负荷(计算机、变频系统等)总量可能对电网的影响(即非线性负荷产生的大量谐波对配电系统保护、电能计量、测量、楼宇设备自动化及通信系统等干扰、危及电网运行);智能建筑的环境防静电要求,大型智能化系统BUS运行的环境因素故障率要求;
3执行的标准、法规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
(3)《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
(4)《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
(5)《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
(6)《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2)
(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9)《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
(1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11)《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
感应式小便器(12)《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
(13)《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10408.1—8)
(14)《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
(15)《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2—94)
(16)《文物系统博物馆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571)
(17)《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
(1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
(19)《有线电视广播技术规范》(FT/T106)
(20)《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GBJ120)
(21)《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79)
(22)《会议系统电视及音频的性能要求》(GB/T15381)
(2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
(24)《锅炉房设计规定》(GB50041)
(25)《通信系统机房设计》(GBKJU)
(26)《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27)《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
(2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2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30)《工业电视系统设计规范》(GBJ115)
天山花楸(3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
(32)《电视接收机确保与电缆分配系统兼容的技术要求》(GB12323)
(33)《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41)
(34)《有线广播录音、播音室声音设计规范和技术用户技术要求》(GY26)
(35)《程控交换机设备安装设计智能技术规定》(J20)
(36)《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J24)
(37)《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GJBT—471)
(38)《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DG/T J08—601—2001)
(39)《防静电工程技术规程》(DGJ08—83—2000)
(40)《智能建筑评估标准》(DG/T J08—602—2001)
(41)《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YD5070—98)
(42)《涉外建设项目安保电视系统设计规范》(DBJ08—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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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5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施工前期监理工作的控制点及目标值
1)审核本工程智能化系统方案或有关设计文件,及时提供反馈意见,对于有可能进一步优化的系统方案,应及时组织力量,献计献策,完善系统方案,特别是本工程信息点总量设置及其配置,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安装维护方便。
2)审核智能化工程承包单位资质,其中包括:各专业企业资质;工商执照、企业业绩、特殊专业的施工许可证;外企进境施工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等。要求上述资质符合要求,并在法定有效期内。
3)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其中包括:
(1)适时性(分包单位应在施工前提出);
(2)技术保证(分包单位提出的施工技术措施符合本工程设计及智能化专业技术要求);
(3)人力资料保证(分包单位提出的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配置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工
期要求);
(4)施工设备保证(分包单位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及仪器仪表,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
(5)质量保证(分包单位提出的质量目标明确,管理措施到位);
(6)安全保证(高科技,特殊专业施工的安全措施符合本工程施工要求);
(7)施工条件及计划进度保证(施工前对土建及安装其它专业的要求明确,施工计划进度符合本工程总工期要求)。
4)审核及认定进场材料、设备
(1)进场的智能化系统器材、线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进口材料设备还需提供国家商检部门证明及中文的有关技术文件。
(2)光缆等新材料、新设备进场应具有法定的准用文件及有关性能测试报告。
5)监理工作的技术准备
(1)熟悉设计图纸及本工程有关智能化系统文件,在土建等其它专业的配合下,熟悉智能化各子分部工程,智能化与土建、电气及其它安装专业的施工界面,在可能的条件下,进一步优化施工单位的作业顺序,为关键工序及部位的监理旁站工作(选点)创造条件。
(2)审核智能化工程系统供配电及临时施工用电的配置,容量及其电源质量,审核用电安全措施。
(3)审核土建预留孔洞的几何尺寸、轴线标高(特别是地下室板墙、人防工程等防水、防渗漏措施)及设计要求的其它事宜。
(4)审核本工程智能化系统对室内外环境的防静电要求,根据建筑智能化的专业要求,审核防静电危害环境的施工方案(其中包括:抑制环境组成带电、防止发生静电放电及静电噪声传播等综合预防措施)。
三聚氰胺模压门板(1)检查设计要求的安装接地线到位及通断情况。
2.施工过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线缆敷设安装工程
(1)在允许焊接的金属结构和混凝土构筑物的金属预埋件上,安装支架时,应采用焊接固定。
(2)支架不应安装在具有较大振动、热源、腐蚀性及排污沟道的位置;也不宜安装在具有高温、高压、腐蚀性及易燃易爆等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及能移动的构筑物上。
(3)线槽拐直角弯时,其最小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槽内最粗电缆外径的10倍。
(4)强弱电均采用PUC管时,弱电配管宜避免与强电配管平行敷设,若必须平行敷设时,相隔间距宜大于0.5m。
(5)保护管与检测元件或接地设备之间,应用金属软管连接,并设存水弯,金属软管长度宜小于2m。
(6)黑钢管与镀锌桥架之间跨接时,应在黑钢管端焊一只铜螺栓,用4mm2的铜线与镀锌桥架连接。
(7)保护管埋设于墙内或混凝土内时,其保护层应15mm。
(8)敷设在电缆沟道内的保护管,不应紧靠沟壁。
(9)线槽的直线长度超过50m时,宜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10)地面暗敷设线槽一般为3m,留0.6m处设一出线口,超过6m宜加装分线盒;线槽出线口和分线盒必须与地面平齐。
(11)弱电缆需同一线槽内敷设时,应用金属隔开,分开敷设。
(12)保护管弯成角度应大于(等于)900
(13)保护管的弯曲半径:明敷设,穿无铠装的电缆时,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6倍,穿铠装电缆以及埋设于地下与混凝土内时,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10倍;保护管弯曲处不应有凹陷,裂缝及明显的弯扁。
(14)单根保护管的直角弯不宜超过两个。
(15)保护管的两端管口应带线箍或打成喇叭形。
(16)智能建筑电管内有PE线时,每只接线盒都应与PE线相连。
(17)采用镀锌电管配管时,其跨接应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18)埋入墙或混凝土内的保护管,其保护层不应小于15mm。
(19)穿过楼板(或平台)继续向前明敷的保护管段,宜高出楼板(或平台)1m。
(20)敷设在电缆沟道内的保护管,不应紧靠内壁。
(21)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设计又规定管子间需做跨接时,应满足下列要求:明敷配管应采用设计指定的专业接地线卡跨接;埋地或埋设于混凝土中的电管,可采用熔焊跨接;若电管不允许采用熔焊跨接,可采用穿PE线方式;若管内布有裸软PE铜线,电管可不跨接,但PE线应与它所经过的每一只接线盒相连。
二联件(22)护管连接后应保证整个系统的电气连续性。
(23)一般线缆敷设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70C。
(24)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6倍;同轴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
的10倍。
(25)线缆穿管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等于)40%;线槽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等于)60%。
(26)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线)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平行敷设时,其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
(27)信号线路、供电线路、连锁控制线路及有特殊要求的仪表信号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
(28)每一个接线端上最多允许接两根芯线。
(29)敷设光缆前,应检查光纤;光纤应无断点,其衰减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缆长度应符合施工图要求的敷设长度;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置在杆旁1m范围内。
(30)敷设光缆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可采用牵引力自动控制性能的牵引机进行牵引。牵引力应加于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
应超过150kg;牵引速度宜为10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光缆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03:22: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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