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标本送检制度

磺酸酯病理标本检制度
(一)常规标本送检制度
1. 采取标本时,注意勿用有齿镊或者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人为变形。手术 本送检前请勿自行剖开, 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必须剖开时, 最好邀请病理医 在场; 或者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开先后情况。 临床对手术标本有特殊 时(如照像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在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2. 检材标本应即将置于容器内, 固定液需用10%中性福尔马林, 不少于标本体积 的7-10倍。
3. 送检科室应建立送检标本登记本,每次送检标本应由病理科人员签收,以避 丢失标本。
4. 标本切取、固定后应尽快送往病理科,以便于及时取材、制片和诊断,及时 出病理报告。
(二)填写送检病理申请单:
1. 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并由申请医师签字确认,以便诊断时参阅和 档保留。
2. 为加强收费管理,请填清送检单位,科室,住院号,病床号等。
3. 请在标签上注明患者姓名及医嘱号,贴在送检标本容器上,便于核对并避免 生错号。
4. 病理科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5. 病理医师在取材时,遇送检标本与临床医师填写的申请单有疑问邀请临床医 解疑时,临床医师最好应邀到场。镀锌光亮剂
6. 病理医师只对病理科实际验收标本的病理学诊断负责。
7. 病理科不接待病人或者病人亲属自行到病理科查看手术切除标本,以免发生不 必要的误会

8. 临床医师对病理报告有疑问时应及时与病理科医师取得联系,因为病理标本 在病理报告发出后按规定进行处理,再也不保留。
火焰电视上事项请各科室医护人员严格遵守, 以利于及时、 准确发出病理告, 如因 违反上述规浮现的差错,应由送检科室及有关人员负责。
(三)冷冻切片
1.冷冻切片诊断只限于临床住院病人手术须要器官切除或者确定手术范围的一快速病理诊断方法。由于组织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固定、脱水以及切片较厚等等, 与石蜡切片病理诊断的准确率有一定的差距,普通仅限于良、恶性的鉴
2.冷冻切片预约:须在手术的前日,与患者签署知情允许书,并将填写的“冷 理检查预约申请单”送达病理科, 以便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手术当日提前开机 等候。普通不接受电话预约。
3.冷冻切片申请单的填写:除病人普通情况外,并提供相应的影像学检查(如B 、 X线、 CT等),同位素及胃、肠镜、支气管镜检查等相关结果,以便病理医 师在诊断时参考。
4.冷冻切片的手术标本在切除后应即将送到病理科,并注明手术的部位,重点 位应做
标记或者加以说明。 同时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 不要加用固定液或者用含水 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5.冷冻切片诊断报告普通在手术标本送达病理科后30~40分钟内做出。 并以书 防漏杯盖形式通知临床手术科室。但疑为恶性淋巴瘤, 送检组织过小(检材长径≤者) 或者为脂肪、 骨组织和钙化组织, 需要依据核分裂象计数判断良、 恶性的软组织肿
瘤,已知具有传染性的标本,普通不亦作冷冻切片的诊断,以待石蜡切片确诊。
6.等候时间:冷冻切片的等候时间为8:30~16;00。下午16:00时以后冷冻切 机要进入自动除霜系统, 以便工作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 因此, 手术科室的重 术应尽量安排在上午。如遇手术延时, 应在当日下午4时 前追加通知病理科, ,病理科再也不等候。
7.胸、腹水、心包液及术中的冲洗液等不做“冷冻”诊断,请做常规细胞学检

8.冷冻标本送达病理科时,请提供相应的手术间及电话,以便病理科与手术医 师取得联系
9. 手术科室医师应在手术后及时到病理科补写手术情况,以便病理科及时发出 常规病理报告。
(四)细胞学检查水平除雾器
1.细胞学检查指主要是通过人体病变部位脱落、刮取及穿刺抽取的细胞形态和 质的观察, 对某些疾病进行诊断。 细胞学检查目前主要应用于肿瘤的诊断, 也 于某些疾病的检查与诊断, 如对各种内脏器官的炎性疾病的诊断及激素水平
判断等。
2.痰液细胞学检查: 标本必须新鲜, 应是从呼吸道深部咯出, 咯痰前应先漱口, 痰中不应含食物碎渣和唾液,  普通连续送检三天。
3.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保持新鲜,及时送检。
4.宫颈刮/涂片穿刺液应及时做成涂片送检。
5.上述检查申请单填写请参照病理永磁悬浮检查申请单的要求,并在“标本  来源”一
项中注明标本的类别:“痰”、“胸水”、“涂片”等。
(五)特殊染和免疫组化检查
1.特殊染是一种传统的病理诊断和鉴别诊断手段,是病理科医师根据个案 断需要而实施的特殊染方法。普通不作为临床医师的申请检查项目。
2.免疫组化染:由于免疫组化基于免疫学的理论和技术,具有特异性强,敏 性高, 定位准确、 形态与功能相结合等优点。 已成为病理科日常病理诊断中重 的手段。 免疫组化检测普通由病理科医师根据对该病例的诊断需要而实施, 但 临床医师也可申请其中相关的检测项目。目前,病理科已开展近百种单/多克隆 的检测项目,基本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六)尸体剖


1.临床科室需要做尸体剖检的标本,应填写《尸体剖检委托申请单》、《尸体 剖检允许书》及《尸检知情允许书》,并由科主任及病人亲属签字,医务处盖章 送至病理科。
2.尸体剖检申请单应详细填写临床诊断、病史摘要、情况及死亡经过等, 提出注意事项及临床要求, 以便病理科有目的、 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传染病尸 检,原则上不得进行
3.尸体剖检时,其他人员未经病理科或者医院领导允许,不得参观。参观者必须 格遵守尸检室规则,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取用尸检器材及标本。 在未得出尸检病 理书面报告时,不得对尸检所见随意外传。
4.涉及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的尸检,按相关规定及法规执行。
5.遇自杀、他杀以及其他涉及刑事案件者,应同时报告法律部门。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00:31: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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