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

抚顺石化公司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
FSSH/WJ 002.532-20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据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能量隔离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各直属生产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红外线烤炉(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
同步相量测量装置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锁箱。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生产运行处是能量隔离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能量隔离的监督和考核;负责厂际间能量隔离方案的审批。
第六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检维修施工作业过程中能量隔离的监督检查;负责射线能量隔离的监督、考核;负责对安全锁、锁具及“危险!禁止操作”标签(见附件2)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第七条公司机动设备处负责检维修及施工作业过程中电、仪表能量隔离的监督、考核。
测量尺第八条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涉及新、改、扩建项目施工作业能量隔离的监督检查。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施工作业中的能量隔离方案的审批。
第九条直属生产企业负责能量隔离方案的审批及监督考核,负责能量隔离锁具的配备、使用及培训。属地车间负责能量隔离方案的编制、风险辨识及能量隔离实施过程管理。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十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十一条在开始作业前,属地单位与作业单位人员都有责任确认隔离已到位并执行上锁、挂标签。
第十二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打开双阀之间的导淋;
(三)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四)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五)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六)锚固、锁闭或阻塞。
第十三条能量隔离分类:
(一) 电气隔离,如断开开关,拉开关闸刀等,包括必要的测试及挂牌上锁;
(二) 工艺隔离,如阀门的开启和关闭及挂牌上锁等;
(三) 机械隔离,如加装、拆除盲板;
(四) 仪表隔离,如断开、拆离仪表及挂牌上锁等;
(五) 辐射隔离,如隔离、关闭辐射源及设置警戒区域;
(六)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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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拆装盲板应执行《抚顺石化公司生产装置盲板管理
规定》。
第十五条安全锁必须和“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同时使用,电气作业同时执行国家相关电力作业规程。
第十六条安全锁、锁具及标签的管理
(一)个人锁和钥匙使用时归个人保管并标明使用人姓名或编号,个人锁不得相互借用。
(二)在跨班作业时,应做好个人锁的交接。
(三)防爆区域使用的安全锁应符合防爆要求。
(四)集体锁应集中保管,存放于便于取用的场所。
(五)锁具的选择除应适应上锁要求外,还应满足作业现场安全要求。
(六)“危险!禁止操作”标签除了用于能量隔离点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七)“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应填写清楚上锁理由、人员及时间并挂在隔离点或安全锁上。
(八)属地单位发现“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信息不清晰时应及时更换和重新填写信息。
(九)“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不得涂改或重复使用。
第十七条备用钥匙的管理应做到:
(一)由锁具所属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
(二)备用钥匙只能在非正常解锁时使用;
(三)严禁私自配制备用钥匙。
第二节能量隔离的步骤
第十八条辨识与隔离
(一)属地单位应辨识作业过程中所有能量的来源及类型,编制“能量隔离作业书”(见附件1),由测试人和作业人双方确认签字,经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张贴在作业现场醒目处。
(二)根据能量的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设施。管线、设备的隔离执行《管线/设备打开管理规定》;电气隔离执行相关标准与规定。
第十九条上锁、挂标签虚拟影像重建技术
根据能量隔离作业书,对已完成隔离的隔离点选择合适的锁具,填写“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对所有隔离点上锁、挂标签。上锁分以下两种方式。
(一)单个隔离点的上锁。属地单位监护人和作业单位每个作业人员用个人锁锁住隔离点。
(二)多个隔离点的上锁按下列顺序实施。
1. 用集体锁将所有隔离点上锁、挂标签。涉及电气隔离时,属地单位应向电气人员提供所需数量的同组集体锁,由电气专业人员实施上锁、挂标签;
2. 将集体锁的钥匙放入锁箱,钥匙号码应与现场安全锁对应;
3. 属地单位监护人和作业单位每个作业人员用个人锁锁住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14:24: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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