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妆品定义 分类

化妆品概论
1化妆的目的
    化妆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许多人都使用化妆品。化妆品的消费量与日俱
增。
    人类何时开始化妆的?目前尚无法考证,但从出土文物的考察中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
代。可以说,化妆与人类的历史一样悠久。
    那么,人类为什么要化妆?化妆的目的,首先是为了保护身体。为了使裸露的身体在
大自然的威胁中(如温度变化、光线等)得到保护,人类便使用油,或者用油中掺上泥土和
植物的混合物将身体涂抹起来以此来达到保温、遮避强光和防虫的目的。而且,化妆也有
被宗教利用的一面。比如焚香,从宗教的信仰来说可以祛秽防灾。将身体涂上颜也可以
防灾避难等等。但是由于科学的进步以上宗教的目的已经不存在了。清洁身体;按人类本
能的愿望进行美容,使自己充分表现出美的魅力并使自己心情舒畅;而且能够保护皮肤
头发免受紫外线和干燥的影响,努力防止老化,延长美丽的年华,使大家享受快乐的生活
等已成为现代化妆品的主要目的。
2化妆品的意义
  化妆品是如何定义和被人们所认识的?
  日本药品管理法中有药品、准药品、化妆品和医疗用品等四种分类方法。对化妆品的
定义是“为了清洁、美化身体,增加魅力,改变容貌,或者为保护皮肤和头发,而涂抹、撤布在身体上的对人体作用缓和的制品称为化妆品”。
    准药品,如药用牙膏、祛臭化妆品和染发剂等,即使对人体有作用,也是其“作用缓和,
使用的目的不是为了和预防疾病,不影响人体组织及其机能的制品”。本书中对药品
管理法所指的“化妆品”和“准药品”两者都进行了叙述.特别是在两者的区分不必要时,权宜
地均称之为“化妆品”。另外,在日本香妆品的名称也经常出现。所谓香妆品是指化妆品
和芳香性化妆品(香水等)的总称,是化妆品的同义词。
    总而言之,正如药品管理法中记载的那样,化妆品也好,准药品也好,它们与药品的不
同之处在于:它们是以健康人为对象,以保持身体的清洁、卫生,美化装饰人体为目的}不
具备药品的和预防功效,其生理作用是缓和的。
    现实中,由于化妆品是在日常生活中每天或者长期连续被使用的物质,所以如果考虑
到所有的条件的话,化妆品在使用上就不能不安全,更不允许有副作用。与这一点相反,由
于医生使用的药品仅仅是在有疾病时使用,治病是第一日的,优先考虑的效果,相比
之下就不能阻止其弱副作用的发生。
    两者在其他方面,如制品成分表示,期限表示和申请条件等也有所不同。化妆品要表
示出指定成分,而药品则要表示有效成分。以上是化妆品、准药品和药品的区别。
3化妆品的分类
    化妆品(包括准药品)可以按其使用部位、使用目的、制品的构成成分和形状等进行分
类。本书按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分类法将其分为基础化妆品、美容化妆品、身用化妆品、头发
用化妆品、口腔用化妆品和芳香化妆品等.并列于表1
分  类 
大球泥使  用  目 的
主要制品
基础化妆品
清洁
润肤
保护
洗面奶,泡沫洗脸剂
化妆水,润肤膏,按摩霜
乳液,保湿霜
美容化城品
基础美容
重点美容
指甲化妆
美容粉底霜,白粉
口红,胭脂,眼影
指甲油,除光液
十二水磷酸氢二钠身用化妆品
浴用
防晒
抑汗,祛臭
香皂,洁肤剂,入浴剂
防晒霜,防晒油
祛臭喷剂
脱.除毛霜
防虫
防虫化妆水
头发用化妆品
洗发
护发
整型
烫发
染发,脱
洗发香波
护发素,调理剂
发膏,发水,发油
烫发剂1剂,烫发剂2剂
染发剂,头白剂,调剂
头皮用化妆
生发,养发
整理
生发剂,生发香水
整理剂
口腔用化妆品
洁齿
口齿清爽剂
牙膏
口腔清爽剂
芳香化妆品
芳香
香水,科隆香水
基础化妆品也称为面部化妆品、皮肤化妆品,以脸面部化妆品为主;其用途可分为清
洁、润肤和保护作用。美容化妆品也可称为装饰用化妆品,除以面部使用为主外,还包括美
化指甲的指甲油。面部的美容又分为基础美容和重点美容。
    身用化妆品是指面部以外的皮肤即在人体上使用的化妆品。制品有防晒化妆品、抑汗
祛臭化妆品、将多余汗毛进行脱或脱毛的制品、肥皂、护手膏和浴用化妆品等;也包括较
特殊的防虫化妆品(忌避剂)。
    头发用化妆品中有清洁用、梳理用和理发用的化妆品,还有化学烫发用的水久性烫发
荆和染发剂;其他还有生发剂和强壮头皮用的化妆品。
    口腔用化妆品主要以洁牙制品为中心,此外还包括口腔清爽剂。
    芳香化妆品主要在身上使用,也有时涂在头上和耳根部。香水是其中的代表,但香水
中按赋香率(香料的使用率)的不同有科隆香水等品种。
    以上是化妆品的分类。这些化妆品的大多数都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使用的。日本
国的化妆品出口金额仅次于美国而占世界的第二位。从各品种的外销金额来看,顺序分别
为皮肤用化妆品、毛发化妆品和美容化妆品。香水和科隆香水等芳香化妆品与欧美相比少
一些,这可能是由于生活习惯和体质的不同等原因而造成的。
4化妆品的质置特性和质量保证
4-1化妆品的质量特性
    一般来讲,质量决定于消费者对产品的满足程度。
    企业要获得高质量的产品,可以在设计、制造和销售等方面多做工作。这些都是满足假牙加工
质量特性的必要条件。当然,经济性和市场的应时性也是重要的因索。
    对于化妆品的质量而言,市场销售时基本的不可的缺少的重要特性是产品的安全性、
稳定性、有用性和使用性(使用感和易使用性),使用性还应包括消费者选择商品时的偏爱
性,即顾客对商品的香昧、颜和设计上的嗜好性(感觉性)。
    这些质量特性归纳列于表2。
表2                   化妆品的质量特性
安全性
无皮肤刺激性,无过敏性,无经口毒性,无异物混入,无破损
稳定性
无变质,无变,无变臭,无微生物污染
使用性
1.使用感(与皮肤的融合度,潮湿度,滑润度
maop
棉花糖机械2.易使用性(形状,大小,重量,结构,功能性和携带性)
3.嗜好性(香味,颜,外观设计等)
有用性
保湿效果,防紫外线效果,清洁效果
4- 2化妆品的质量保证
    日本科学技术联合会的质量保证指导书中对质量保证的概念是这样定义的:“一定
要让消费者能够放心和满意地购买,使用时有放心感和满足感,而且有长期使用的产品的
质量保证。”
    从上述内容可见,所谓质量保证可以说是质量管理的精髓。又从质量保证的定义可
见,在制品责任方面,企业有必要采取十分健全的对策来谋求消费者的安全。在研究、制造
和销售的各部门都有保证化妆品质量上的各自的职责。在表3中概括地列出了在设计和
研究开发部门所进行的质量保证工作。
表3(1)化妆品的质量保证                  表3(2)    化妆品的质量保证
5化妆品的开发程序
    图1示出了化妆品从基础研究为起点的产品研究和制造的一系列开发过程。化妆品
开发,首先要“捕捉”基础和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这其中也包括皮肤科学的研究成果,以
及新原料新制剂的开发等。近年来很盛行以生命科学为基础的生物技术来生产新原料的
研究、精细化工生产的新原料的研究、质脂体和微胶囊等新利剂的研究等。
四、化妆品的分类
    化妆品不是纯粹的化学制品,且品种繁多;性、态交错,因此很难科学地、系统地进行划界分类。目前国际上对化妆品尚没有统一的分类方法,各国的分类方法也各宥差异,按化妆品的功用分类的有之,按化妆品的使用部位分类的亦有之,其它还有按型态(剂型)归类的或按添加的成分,甚至按性别、年龄来划分。现列举如下:
    (一)按化妆品的功用分类
    1.清洁类:用以除去皮肤、毛发上污物的化妆品,如洗面奶、清洁霜、浴液、香波、清洁面砂膏、皮膏等。
2.护理类:用以保护皮肤及毛发之化妆品,它能在其表面形成薄(脂)膜,防止皮肤粗糙、
使毛发光泽、易梳理,亦可用于美容化妆前的基础处理,故亦可称基础化妆品。如各种化
露)、乳(蜜)、霜、脂、护发素、发油、发乳等。    ‘  ’
3.营养类:用以营养皮肤及毛发,可保持皮肤角质层含水量,增进血液循环,清除过剩的
氧自由基,延缓皮肤衰老的各类化妆品。如添加了维生素、水解蛋白、中草药、透明质酸等生物活性成分的霜、乳、露等。    .
    4美容类:用于美化皮肤及毛发之化妆品。如粉底、遮盖霜、唇膏、胭脂、眼影、眉笔、发胶、摩丝、彩煽油等。    。
    5.芳香类:用于身体及毛发,能散发芳香气味的化妆品。如香水、花露水、古龙水等。
6.特殊用途类:用于助长毛发生长;减少脱发、断发;改变毛发颜;改变毛发弯曲程度;减少、消除体毛;消除腋臭;减轻皮肤表皮素沉着;可吸收紫外线、减轻因日晒引起的皮肤损伤之功能性化妆品。如各种生发灵、一洗黑(一焗黑)、冷烫精、脱毛露(霜)、丰乳霜、减肥霜、腋下香露、祛斑霜、防晒霜(油)等,该类化妆品亦可称功能性化妆品,有的国家划入药物化妆品类。     
  (二)按化妆品的使用部位分类
    即按化妆品施于人体的主要部位及使用目的进行分类:
    1.毛发用化妆品类
    (1)洁发用品:如洗发膏、香波、调理香波、二合一香波等。
    (2)护发用品:如护发素(润丝)、发露、焗油等。
    (3)整发用品:如发油、发蜡、发乳、啫喱膏、发胶、摩丝等。
金属手铐脚镣    (4)美发用品:如烫发剂、染发剂、漂白剂等。
    (5)剃须用品:剃须露、剃须乳(霜)等。
    2.皮肤用化妆品类
    (1)洁肤用品:如洗面奶、清洁霜、磨砂膏、卸妆油、面膜等。
    (2)护肤用品:如雪花膏,润肤乳,早、晚霜(露)等。
    (3)美肤用品:粉底、遮盖霜、胭脂等彩妆品。
    3.唇、眼用化妆品类
    (1)唇部用品:如防裂唇膏、彩唇膏、亮唇油、唇线笔等。
    (2)眼部用品:如眼影、睫毛膏、眼线液(笔)等。
    4.指甲用化妆品类
    (1)修护用品:如去皮剂、柔软剂、抛光剂、增强剂、指甲霜等。    ,
    (2)上用品:如指甲油、指甲白等。
‘  (3)卸除用品:如去光水、漂白剂等。
    (三)按状态(剂型)分类    。
    1.液状化妆品:如化妆水、花露水、香水、生发水、冷烫液等。
    2.油状化妆品:如发油、防晒油、按摩油等。
    3.乳化(体)状化妆品:如雪花膏、香脂、乳液、发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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