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及支架技术要求规范

1管道及支架
1.总则 
1.1说明 
            本章说明给水及排水系统的管道及其它设备的规格和安装所需的各项技术要求。
1.2一般要求
蒸汽吹灰器1.2.1所有送达工地的管道均应为全新的,并带有带、标识以利辩认不同的等级;
1.2.2所有管道应按施工图纸安装;
1.2.3管道接头不应藏在墙身或地板之;
1.2.4管道应借管套越过墙壁、地台。若管道所穿越之结构需要防水密封时,须用铸铁防水法兰管套接驳;
1.2.5配合施工进度提交所有有关管道的安装资料;
1.2.6所有跨越楼宇伸缩缝的管道必须采用波纹伸缩器连接;
1.2.7在安装需配合吊顶时,承包单位须负责调整管道的高低使符合吊顶高度,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若管道须早于吊顶安装时,承包单位应预先获得顾问工程师发出预定高度的指令后方可进行;
1.2.8所有管道如装设于室如有结露的可能,必须提供保温材料;
1.2.9任何情况下,镀锌钢管不得采用焊接方法。
1.3质量保证
3.1.1.1 所有管道装配人员和设备安装人员均应具有在本行业中至少三年以上有关的工作经验;
3.1.1.2 所有供本工程使用的管道和配件均应符合国标、BS、ASTM、JIS、DIN、ISO及凯悦国际的标准要求;
3.1.1.3 所有烧焊技工必须具备由有关政府机关签发的有效上岗证书。
1.4资料呈审
4.1.1.1提交管道支架和固定支架详图供审批;
4.1.1.2提交管道测试和清洁净化程序供审批;
4.1.1.3在测试和投入运行之后须提交完整的测试报告。
2.产品
4.1.2管道工程材料
4.1.2.1 除特别的注明外,给水系统管道规格应符合下列的要求,而材料标准见设备材料一览表:
管道设施
管道
类别
生活用水系统
生活用水配水系统至各用水点
直饮水系统供、回水管道
生活热水供、回水管道
污、废水系统
埋地
地上
加压污、废水管
室外给水管
市政供水管
来自柏悦的加压供水管
冷凝水系统(带保温)
埋地
地上
雨水系统
外露立管
立管(室)
埋地
管 道
接 口
管件/配件
符合ASTM规格的铜管及国家相关标准的铜管
或符合ASTM相关标准及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的不锈钢管
管径15~54m,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及ASTM的焊锡接口,接合剂不得含氨成份;
管径67~150mm,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焊接至管子上的滑动铜法兰。或采用凹槽卡箍式连接。接合剂不得含氨成份;
嵌墙或平层安装的不锈钢管采用覆塑铜管,硬钎焊接,接合剂不得含氨成份。
外露或管井的管道采用卡压式、卡套式或压缩式等连接方式;嵌墙或平层安装的不锈钢管采用覆塑钢管,不得采用卡套式连接等螺纹连接。
i)采用优质紫铜或不锈钢管及配件;
ii)配件与管道应是同一家生产商产品;
iii)配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ASTM标准
符合ASTM相关标准及国家标准的机制W型柔性离心浇铸排水铸铁管
符合相关标准及国家标准的聚丙烯消音管BX-PP-C
不锈钢卡箍、衬橡胶圈柔性连接
橡胶圈密封柔性承插连式连接
i)采用优质W型柔性离心浇铸排水铸铁管或聚丙烯消音管及配件;
ii)配件与管道应是同一家生产商产品;
iii)配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ASTM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及ASTM相关标准的衬塑镀锌钢管
管径大于100mm时采用法兰式或沟槽式连接
管径小于等于100mm时采用螺纹连接
i)采用衬塑镀锌钢管及配件;
ii)配件与管道宜为同一家生产商产品;
iii)配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ASTM标准
电动加油泵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ASTM有关标准的球墨铸铁管
承插连接
i)采用衬塑镀锌钢管及配件;
ii)配件与管道宜为同一家生产商产品;
iii)配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ASTM标准
4.1.3管道接口
4.1.3.1 管道连接方法,应按2.2.1.1表中的的要求进行。除安装必要,接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m;
4.1.3.2 泵房和设备房所有管道和附件须采用法兰接口或卡箍式联接器;
4.1.3.3 所有丝扣接口须等同美国标准ASTM中或中国国家标准的要求,小心选择材料,使其配合设备的类型;
4.1.3.4 管道接口和装配联接件的法兰须为镀锌锻铁;
4.1.3.5 碳钢管与铜管连接须采用法兰接口。
4.1.4管道配件
4.1.4.1 应按2.2.1.1节表中管道材料提供管道配件;
4.1.4.2 为了保证排水或消除气囊,管径需变小的地方应用缩径接头。不可以套筒代替;
4.1.4.3 应优先采用长弯管(头),不得采用直角弯头。
4.1.5接管垫圈
4.1.5.1 进行法兰连接需采用氯丁合成橡胶制成的3.0mm厚的O型密封垫圈。不得采用含有石棉的密封垫圈;
4.1.5.2 不同金属管之间的法兰连接:在法兰、螺栓和螺帽之间分别采用绝缘垫圈、套环和垫片。绝缘物应采用聚四氟乙烯或其他同类型产品;
4.1.5.3 垫圈应适用于厂家建议安装的系统的温度、设施和压力
4.1.6管道支架
4.1.6.1 提供所有进行系统安装所需的吊架、支架、导向支架和固定支撑等。各类支架的强度及设计应允许在应力围之扩展和收缩;
4.1.6.2 所有管道支架、承托、吊支架、导向支架和固定支撑均为热浸镀锌钢制,可调节高度,并且涂上防腐面漆。钢类管件应采用钢类管码;铜类管件及聚氯乙烯类管件应采用钢
类管码外,并需于管码外层包上聚氯乙烯垫。所有管道均应采用不锈钢制管码、螺栓、垫圈及螺帽。阀门附近及其他大管径管道上需支撑的配件均应提供附加支架,以防过度的应力作用于毗连管道上。对水泵类连接等亦应提供附加支架,以防止过度的应力作用于设备上;
4.1.6.3 所有固定销件和螺栓必须配有弹簧垫圈和螺帽;
4.1.6.4 除另有说明外,各支架之间的间距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中心间距:
铜管
直径(mm)
支架间距离(m)
垂直
横管
15至20
0.9标准车当量数
0.6
25至32
1.1
0.9
40至80
1.4
1.2
100
1.9
1.9
150
2.1
2.1
不锈钢管
直径(mm)
支架间距离(m)
垂直
横管
10至15
1.5
体外碎石机1.0
20至25
2.0
1.5
32至40
2.5
2.0
50至60
3.0
2.5
844vv
80至125
3.5
3.0
150及以上
4.0
3.5
60至80
1.8
0.9
100
1.8
1.2
150
1.8
图像拼接器1.2
225至375
2.2
1.5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2:06: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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