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400t/d备用焚烧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2008年1月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萧山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400t/d备用焚烧炉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1.2项目规模
本项目投资4200万元,建设生活垃圾处理量为400t/d的循环流化床备用焚烧炉1台。
1.3建设地点
杭州萧山锦江绿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
1.4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员工,备用焚烧炉年运行时间为720小时。
2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2.1工程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一台生活垃圾处理量为400t/d的循环流化床备用焚烧炉。项目基本构成如表2-1所示。
表2-1项目基本构成
建设规模 | 建设一台400t/d处理规模的备用生活垃圾循环流化床焚烧炉 |
主体工程 | 项目 | 单机容量及台数 | 总容量 |
锅炉 | 1×55t/h异重度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 | 55t/h |
汽轮发电机组 | | — |
辅助工程 | 垃圾、燃料运输 | 依托企业现有垃圾、燃料运输方式及途径 |
垃圾库房 | 临时堆库 | 依托企业现有临时堆库,本项目不扩建 |
预处理间 | 依托企业现有预处理间,本项目不扩建 |
垃圾库 | 依托企业现有垃圾库,本项目不扩建 |
无压锅炉灰库 | 依托企业现有灰库,本项目不新增 |
干煤棚 | 依托企业现有干煤棚,本项目不扩建 |
渣库 | 依托企业现有渣库,本项目不新增 |
石灰粉仓 | 依托企业现有石灰粉仓,本项目不新增 |
公用工程 | 供水系统 | 依托企业现有供水系统,本项目不增加现有供水系统的供水能力 |
排水系统 | 依托企业现有排水系统,项目不新增污染物 |
环保设施 | 新建一台配套半干法烟气脱硫塔+布袋除尘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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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建设一台备用垃圾焚烧炉。备用焚烧炉炉型、生活垃圾额定焚烧处理能力及额定蒸发量与企业现有焚烧炉完全一致。因项目建设的焚烧炉为备用性质,故项目实施前后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排放量及排放形式均无变化;企业将产生化学废水、输煤栈桥及其他冲洗废水、冲渣废水等均回用;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在此基础上,本次评价提出了废水回用建议,以进一步削减废水外排量。项目实施前后企业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基本无变化。项目实施前后企业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2。
表2-2本项目实施前后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 | 排放情况 | 处理方式 |
现状 | 本项目实施后 | 增减量 |
废水 | 清净下水 | Q=308750t/a CODCr=9.26t/a | Q=308750t/a CODCr=9.26t/a | 0 | 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回用,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 |
生产及生活污水 | Q=39109t/a CODCr=3.92t/a | 0 | Q=-39109t/a CODCr=-3.92t/a |
废气 | SO2 | kg/h | 64.63 | 64.63 | 0 | 半干法烟气处理系统加布袋除尘器,脱硫率≥70%,除尘率≥99.9%,HCl去除率≥80% |
t/a | 318.89 | 318.89 | 0 |
mg/Nm3 | 247.29 | 247.29 | 0 |
烟尘 | kg/h | 7.97 | 7.97 | 0 |
锰氧化物t/a | 39.32 | 39.32 | 0 |
mg/Nm3 | 30.5 | 30.5 | 0 |
NOX | kg/h | 86.50 | 86.50 | 0 |
t/a | 426.80 | 426.80 | 0 |
mg/Nm3 | 331.00 | 331.00 | 0 |
HCl | kg/h | 12.25 | 12.25 | 0 |
t/a | 60.44 | 60.44 | 0 |
mg/Nm3 | 46.89 | 46.89 | 0 |
Hg | kg/h | 0.031 | 0.031 | 0 |
t/a | 0.153 | 0.153 | 0 |
mg/Nm3电子票据系统 | 0.120 | 0.120 | 0 |
Pb | kg/h | 0.077 | 0.077 | 0 |
t/a | 0.380 | 0.380 | 0 |
mg/Nm3 | 0.293 | 0.293 | 0 |
Cd | kg/h | 0.0039 | 0.0039 | 0 |
t/a | 0.019 | 0.019 | 0 |
mg/Nm3 | 0.015 | 0.015 | 0 |
二恶英 | kg/h | 5.96×10-8 | 5.96×10-8 | 0 |
t/a | 家庭水循环2.94×10-7 | 2.94×10-7 | 0 |
TEQng/N.m3 | 0.277 | 0.277 | 0 |
粉尘t/a | 10.901 | 10.901 | 0 | |
污水处理站氨气t/a | 2.60 | 2.60 | 0 | |
固废 | 炉渣 | t/h | 6.79 | 6.79 | 0 | 综合利用 |
t/a | 44135 | 44135 | 0 |
飞灰 | t/h | 7.96 | 7.96 | 0 | 为危废,须按危废处理处置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处置 |
t/a | 51740 | 51740 | 0 |
污泥 | t/a | 4063 | 4063 | 0 | 厂内焚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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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本项目在杭州萧山锦江绿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企业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企业厂址东侧毗邻南门江,南门江另侧为03省道东复线,距离企业厂区东侧约380m为所前镇来苏周村农居;企业厂区南侧为农田,距离厂区南侧约618m为所前镇东复村农居;企业厂区西侧为菜地,距离企业厂区西侧约237m处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农居;企业厂区北侧毗邻村道,村道另侧为菜地,距离厂区西北侧约160m处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农居。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1。
表3-1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汇总
环境要素 | 具体敏感目标 | 与企业的方位和与企业厂界最近距离 | 人口(人) | 环境功能 |
方位 | 与企业厂界最近距离(m) |
环境空气 | 蜀山街道章潘桥村 | NW | 160 | 3521 | 二级 |
所前镇来苏周村性引诱 | E | 380 | 1939 |
所前镇东复村 | S | 618 | 2535 |
所前镇 | NE | 1320 | 4100 |
蜀山街道 | NNW | 2900 | 3800 |
萧山城区 | N | 5100 | 420000 |
地表水 | 南门江 | E | 紧邻 | — | Ⅲ类 |
声环境 | 章潘桥村 | NW | 160 | 3521 | 2级 |
来苏周村 | E | 380 | 1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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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4.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⑴因本项目建设一台备用性质的焚烧炉,项目的实施不新增焚烧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源强,不改变焚烧烟气的排放方式,故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企业在生产时排放的焚烧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
⑵本次评价确定企业干煤棚扬尘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离开干煤棚距离),垃圾库房臭气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离开垃圾库房的距离),污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离开污水处理站距离)。现场勘查及分析结果表明,企业周边环境现状满足上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次环评要求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确实落实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等敏感点的要求。
⑶类比调查结果表明,密封垃圾运输车恶臭气体散发相对于非密闭垃圾运输车来说是较小的,同时在正常车况下,对运输沿途环境影响可大为减小。本次环评中要求生活垃圾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同时垃圾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绕开居住区,尤其是密集居住区。
⑷企业须采用一系列的预防及防治措施来控制焚烧烟气中二噁英的排放,使焚烧烟气中的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标准要求。
⑸企业新建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将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回用为冷却水补水。污水处理站的预处理池、水解酸化池加盖,可有效预防污水处理站臭气外溢,无组织臭气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评价就氨吹脱塔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预测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建议企业做好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工作,以进一步削减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2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
企业将产生化学废水、输煤栈桥及其他冲洗废水、冲渣废水等均回用;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同时本次评价中提出了相关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废水的回用率。上述措施实施后,企业排放的仅为冷却水排水。本项目建设的是1台备用性质的焚烧炉,项目的实施不会增加排水量。原有环评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表明,冷
却水排水CODCr约30mg/L,温升约4℃,该温排水就近排入南门江,由于排放量较少,且排污口下游没有渔业养殖,其温升对南门江影响不明显。
4.3声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就现有1#炉和2#炉运行时或2#炉和3#炉(备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变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预测结果表明,在上述两种工况下,厂界各噪声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昼、夜间要求;西北侧及西侧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昼、夜间要求。
预测结果表明,在2#炉和3#炉运行或1#炉和2#炉运行的工况下,各噪声预测点的噪声预测贡献值基本无变化;敏感点的噪声预测贡献值无变化。故在2#炉和3#炉运行或1#炉和2#炉运行的工况下,企业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的变化是较小的。
同时本次评价对不定期产生的蒸汽放空噪声和冲管噪声提出了相关的噪声防治措施及相关要求,以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4固体废弃物处置影响评价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飞灰、炉渣、职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产生的炉渣经鉴别后为普通固废的,按一般固废废弃物处理,可进行综合利用,焚烧飞灰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妥善的处理。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在厂内焚烧处理。
企业生产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处置,只要厂方加强管理,不任意堆放固废,则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5总量控制分析及公众参与
5.1总量控制
因本项目为备用焚烧炉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不新增大气污染物及废水排放量,故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无变化;企业将产生化学废水、输煤栈桥及其他冲洗废水、冲渣废水等均回用;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同时本次评价中提出了相关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废水的回用率。本项目实施后,全厂CODCr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9.26t/a。总量控制指标具体变化情况汇总如表5-1所示。
表5-1项目实施前后总量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污染物 | 原有环评报告中企业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t/a) |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t/a) | 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增减情况(t/a) |
SO2 | 318.89 | 318.89 | 0 |
混凝土模板烟尘 | 39.32 | 39.32 | 0 |
CODCr | 24.73 | 9.26 | -1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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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和烟尘总量控制指标在萧山城区“禁燃区”内淘汰燃煤锅炉中调剂解决;依据原有环评报告及浙环建[2003]129号文,CODCr总量控制指标在萧山区区域内平衡解决。
5.2公众参与
本项目分别于2007年8月14日~2006年8月23日、2007年8月30日~2007年9月12日在萧山区蜀山街道办事处、萧山区所前镇镇政府、蜀山街道章潘桥村村委会、所前镇东复村村委会、所前镇来苏周村村委会等五处发布了环保公告。在环保公告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建
设单位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从上述张贴环保公告的单位出具的环保公告证明来看,萧山区蜀山街道办事处、蜀山街道章潘桥村村委会、所前镇东复村村委会、所前镇来苏周村村委会等四处公示期间均无意见反馈;萧山区所前镇镇政府出具的环保公告证明中的公示期间意见反馈一栏中对项目的建设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在环评期间以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公众调查。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所有被访者及被访单位是同意本项目在拟建地进行建设的,同时也有被访单位及个人对于项目的建设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针对公众调查结果,本次评价中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同时建设单位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投产后,应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最大限度的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确实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以实现项目实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