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清单(2020年11月发布)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本清单各栏目说明:
1.“序号”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顺序编号;
2.“废物类别/代码”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类别或代码;
3.“危险废物”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名称;
4.“豁免环节”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环节;
5.“豁免条件”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应具备的条件;
6.“豁免内容”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内容;
7.《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有其他豁免管理内容的,按照该目录有关规定执行;
8.本清单引用文件中,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清单。
序号 废物类别/
代码
危险废物 豁免环节豁 免 条 件 豁免内容
全部环节
未集中收集的家庭日常生
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中的
危险废物。
全过程不按危险
废物管理。
1 生活垃圾中
的危险废物
家庭日常生活或者
为日常生活提供服
务的活动中产生的
废药品、废杀虫剂和
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废油漆和溶剂及其
包装物、废矿物油及
其包装物、废胶片及
废像纸、废荧光灯
管、废含汞温度计、
废含汞血压计、废铅
蓄电池、废镍镉电池
和电池以及
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收集
按照各市、县生活垃圾分类要
求,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
系进行分类收集,且运输工具
和暂存场所满足分类收集体
系要求。
从分类投放点收集
转移到所设定的集
中贮存点的收集过
程不按危险废物
管理。
收集
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
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消毒
和收集。
收集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床位总数在19张以
下(含19张)的医
疗机构产生的医疗
废物(重大传染病疫
情期间产生的医疗
废物除外)
运输
转运车辆符合《医疗废物转
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19217)要求。
不按危险废物进
行运输。
2 HW01
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产生的医疗废物 运输
按事发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确定的处置方案进行运输。
不按危险废物进
行运输。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1—
—  2  —
序号
废物类别/ 代码 危险废物 豁免环节
豁 免 条 件 豁免内容
2 HW01
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产生的医疗废物
处置
按事发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确定的处置方案进行
处置。
处置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运输
按照《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或《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
技术规范(试行)》(HJ/T228)熔炼焊剂
或《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9)进行处理后按生活垃圾运输。
不按危险废物进
行运输。
3 841-001-01 感染性废物
处置
按照《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或《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228)或《医疗废物
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9)进行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
处置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运输
按照《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或《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
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8)或《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9)进行处理后按生活垃圾运输。
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 4 841-002-01 损伤性废物
处置
按照《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或《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228)或《医疗废物
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9)进行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
处置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序号 废物类别/
代码
危险废物 豁免环节豁 免 条 件 豁免内容
运输
按照《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
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
行)》(HJ/T228)或《医
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
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229)进行处理后按
生活垃圾运输。
不按危险废物进
行运输。
5 841-003-01 病理性废物(人体器
官除外)
处置
按照《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
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
行)》(HJ/T228)或《医
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
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229)进行处理后进
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
处置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收集
依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处理管理办法》收集农药包
装废弃物并转移到所设定
的集中贮存点。
收集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运输
满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破碎轨迹
处理管理办法》中的运输要
求。
不按危险废物进
行运输。
利用
进入依据《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确定的
资源化利用单位进行资源
化利用。
利用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6 900-003-04 农药使用后被废弃
的与农药直接接触
或含有农药残余物
的包装物
处置
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
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
处置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7 900-210-08 船舶含油污水及残油
经船上或港口配套设
施预处理后产生的需
通过船舶转移的废矿
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运输
按照水运污染危害性货物
实施管理。
不按危险废物进
行运输。
8 900-249-08 废铁质油桶(不包括
900-041-49类)
利用
封口处于打开状态、静置无
滴漏且经打包压块后用于
金属冶炼。
利用过程不按危
盈成双低菜籽油险废物管理。
9 900-200-08
900-006-09
金属制品机械加工
行业珩磨、研磨、打
磨过程,以及使用切
削油或切削液进行
机械加工过程中产
生的属于危险废物
的含油金属屑
利用
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
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
用于金属冶炼。
利用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3—
序号 废物类别/
代码
危险废物 豁免环节豁 免 条 件 豁免内容 煤炭焦化、气化及生
产燃气过程中产生
的满足《煤焦油标
钢铁清洗剂准》(YB/T5075)技
术要求的高温煤焦
利用
作为原料深加工制取萘、洗
油、蒽油。
利用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煤炭焦化、气化及生
产燃气过程中产生
的高温煤焦油
利用
作为粘合剂生产煤质活性
炭、活性焦、碳块衬层、自
焙阴极、预焙阳极、石墨碳
块、石墨电极、电极糊、冷
捣糊。
利用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煤炭焦化、气化及生
双面发光字
产燃气过程中产生
的中低温煤焦油
利用
作为煤焦油加氢装置原料
生产煤基氢化油,且生产的
煤基氢化油符合《煤基氢化
油》(HG/T5146)技术要求。
利用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10 252-002-11
252-017-11
451-003-11
煤炭焦化、气化及生
产燃气过程中产生
的煤焦油
利用 作为原料生产炭黑。
利用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运输
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
漏、防遗撒要求。
不按危险废物进
行运输。
11 900-451-13 采用破碎分选方式
回收废覆铜板、线路
板、电路板中金属后
的废树脂粉
处置
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
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或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要求进入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
置。
填埋处置过程不
按危险废物管理。
运输
经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
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要求,且运输
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
遗撒要求。
不按危险废物进
行运输。
12 772-002-18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处置 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
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填埋处置过程不
按危险废物管理。
—4—
序号 废物类别/
代码
危险废物 豁免环节豁 免 条 件 豁免内容
12772-002-18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 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
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30485)和《水泥窑协
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
技术规范》(HJ662)要求进
入水泥窑协同处置。
水泥窑协同处置
过程不按危险废
物管理。
医疗废物焚烧飞灰 处置 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
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填埋处置过程不
按危险废物管理。
13 772-003-18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底渣 全部环节
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
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全过程不按危险
废物管理。
14 772-003-18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
过程产生的废金属
利用 用于金属冶炼。
利用过程不按危
险废物管理。
15 772-003-18 生物制药产生的培
养基废物经生活垃
圾焚烧厂焚烧处置
产生的焚烧炉底渣、
经水煤浆气化炉协
同处置产生的气化
炉渣、经燃煤电厂燃
煤锅炉和生物质发
电厂焚烧炉协同处
置以及培养基废物
玻璃垫片专用焚烧炉焚烧处
置产生的炉渣和飞
全部环节
生物制药产生的培养基废
物焚烧处置或协同处置过
程不应混入其他危险废物。
全过程不按危险
废物管理。
运输
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
漏、防遗撒要求。
不按危险废物进
行运输。
16 193-002-21 含铬皮革废碎料(不
包括鞣制工段修边、
削匀过程产生的革
屑和边角料)
处置
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
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或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要求进入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
置。
填埋处置过程不
按危险废物管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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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废物   生活   处置   医疗   垃圾   危险废物   产生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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