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固废处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_百度文 ...

1前言
1.1项目背景及特点
近两年,我国煤化工迅猛发展,固废堆存量也越来越大,如何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固废成为限制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问题。在煤化工企业中,固体废弃物堆放的渣场、灰坑基本都是企业自己规划、建设、管理、处置,有的企业甚至随意自行填埋、就近堆放,布点多、容量小、选址不当,有的甚至没有防渗透、防散扬、防流失方面的措施,不仅造成了二次污染,而且造成了二次浪费,为今后再开发、再利用增加了难度。
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是2010年12月安徽省政府批准筹建的省级开发区,为安徽省三大化工产业基地中唯一的现代煤化工基地,核心区占地面积12.7km2,位于淮南潘集区祁集镇、平圩镇境内,北临阜淮铁路,南临淮河。园区内先期落地的中国石化和皖北煤电集团共同投资建设的中安煤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由皖能集团、上海华谊和国投新集共同投资建设的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也正在有序推进。两大煤化工项目建成后,每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废渣、废瓷球、含油浮渣、活性污泥、化学污泥和盐泥等多种固体废物,总计约240多万吨,除去厂家回收和综合利用,还有约10多万吨的废催化剂、活性污泥、化学污泥和结晶盐泥等需要进行处置。如果没有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理场接收、处置固废,导致固废或危废露天堆放或在企业装置区存储,会造成污染物渗透
、扩散和流失,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严重的污染。因此,为贯切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理念,需要统一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对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收集、集中处理处置。
目前,淮南市仅有一座医废处置中心,处理能力为1650t/a,再无其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无法满足园区在建拟建项目固废处理处置要求;在淮南市周边地市,有多家危废处置单位,如淮北市龙铁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合肥市吴山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总处理能力不足3万t/a,且目前都已满负荷运行,不具备继续接受固体废物的能力。因此,从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需求出发,必须配套建设固废处理处置中心。
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从企业自身发展建设、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考虑,同时满足园区的需要、促进当地工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在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境内王圩村建设“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固废处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可以解决园区内企业及周边地市(包括淮南市、蒙城、利辛和怀远等)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问题,且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区域整体环境质量;有利于集约化经营,提高效率,促进危险废物资
源化,发展循环经济;最终有利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30t/d处理规模的回转窑焚烧炉、52.7t/d处理规模的固化系统、总库容为88.32万m3的安全填埋场(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区和危险废物填埋区)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
工程和环保工程,危险废物运输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公路依托既有公路。项目全部投产之后,废水厂内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收利用,废气全部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
本项目工程总征地面积15hm2(合225亩),总投资3.1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887.9万元,占总投资的19%。项目年运行小时数为7920h,固体废物总处理量为14.58万t/a,一般工业废物填埋区服务年限为8年,危险废物填埋区服务年限为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委托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承担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固废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对本项目场址及周边环境进行了踏勘和调研,并收集了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了《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固废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安徽省环保厅、淮南市环保局、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有关专家的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以及建设单位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下水评价单位北京展信环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安徽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说明,我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机构名称已于2016年3月30日正式由中国气象科
二钼酸铵学研究院变更为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质等级、评价范围和证书编号没有变动。因此,本项目的环评承接单位变更为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可研资料,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收集与项目有关的监测与调查资料,并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分析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潜在的环境风险、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选址合理性等;同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公参调查。现编制完成《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固废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上报安徽省环保厅。具体工作程序如图1.2-1所示。
图1.2-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项目评价重点
(1)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5)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6)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冷风门(7)公众参与调查。
1.4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系为固体废物焚烧、固化和填埋处理处置项目,本身为环保型项目。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主要的需要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1)通过工程分析,判断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产污环节,估算“三废”和噪声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分析所采取的环保措施能否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2)通过现场勘查和现场采样监测,调查评价厂址所在地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足各环境要素相应功能区质量标准要求,判断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通过大气预测与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回转窑燃烧烟气以及恶臭气体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4)通过地下水现状勘查、实验、影响预测与评价,分析本项目安全填埋区和污水处理站等可能造成渗滤液或者废水泄漏造成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5)根据大气预测和环境风险评价结果,结合厂址周边的环境特点,综合判断设定厂界环境防护距离。
6)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座谈会,让公众了解本项目,理解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充分体现公众的环保知情权,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1.5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废气达标排放,废水充分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处置。因此,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2总论
2.1编制依据
2.1.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粘土稳定剂
电弧发生器(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4-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法》(1997-03-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03-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28);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04-0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01-0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01-01)。
2.1.2行政法规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03-02);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14-05-30)。
2.1.3政府部门规章
电子防盗门(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2011-06-01);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05-01);
(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10-17)
(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09-10);
(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04-02);
(6)《国务院关于施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2012-01-12);
中远电梯(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03-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06-01);
(8)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3:35: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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