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19来源:诸葛八戒商机网
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车船票订购费、市区内公出办事等差旅费报销规定如下: 种子包装袋 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车船票订购费、市区内公出办事等差旅费报销规定如下:
一、差旅费报销中交通工具费用报销
职务:总经理、公司员工
交通工具:飞机、 火车(硬座、硬卧 三等舱)、 轮船等其他长途交通工具。
注:a)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汽车,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b)公司员工乘坐飞机,要视任务之重要性及时间要求确定,
经总经理同意可乘普通舱。否则不予报销。
c)公司员工出差因故必须搭乘超标交通工具时,事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d)尽可能不使用公司办公用车出差。
2、乘坐火车购卧铺的时间标准:从晚十八点至次日早六点之间,在车上超过六小时以上。符合此条件可购相应职级之卧铺票。不购卧铺票的,可按硬座票价的50%给予补助。
二、出旅费中住宿补助及出差补助
1、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标准(单位:元):
a)分职务报销:总经理、公司员工
b)分区域住宿报销规定:直辖市、省会、沿海开放城市、省辖市、县级市、县、乡、镇
注: 1)沿海开放城市是指: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宁波、南通、温州、湛江、福州、长春、哈尔滨。
2)住宿费必须提供正规住宿发票,标准限额内按发票金额实报实销,发票金额高于标准部分自理。
2、移动电话费通讯费:
a)分职务报销:总经理、业务员、公司员工
b)出差者手机费当月如超出最高额度,补助5元/日(试用期员工享有本待遇);报销话费时所附单据必须是本人电话号码的原始发票。
3、出差天数计算:出发、归来两天计算为一天。
4、到本人家庭所在地出差住在家里或客户、关系单位等提供住宿时,公司也不再给予住宿费的补助。(凡在车上、船上过夜,不再报销住宿费)。
5、出差补助费中含出差餐费及交通费。(出差外埠人员的出租车票一般不另予报销。)
6、经领导批准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报销标准:
集中食宿的,凭培训通知及组织部门的收款收据据实报销,不再报销其它费用。培训机构不安排食宿的,按照出差标准给予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其它规定
1、如员工陪同公司经理出差,其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可参照陪同经理标准,费用已经统一据实报销的,不再报销其他费用。
2、订票费,原则上每个车次最多不能超过20元 ,超出部分自己负担,特殊情况,须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报销。
3、有办事处的地区,出差人员必须住宿办事处。
4、差旅费报销单中不准许有餐费、交际费之类的票据。如出差期间有此类费用发生,应按照交际费报销程序处理。
(出差人员报销时必须实事求是,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差旅费报销单
部门_ 年 月 日
出差人 | | 出差事由 | | 请将费用单粘贴在背面 |
出 发 | 到 达 | 交通工具 | 交通费 | 其它费用 |
月 | 日 | 时 | 地点 | 月 | 日 | 时 | 地点 | 单据 张数 | 金额 | 管式热交换器 项 目 | 单据 张数 | 金额 |
| | | | | | | | 横孔螺母 | | | 市内车费 | | |
| | | | | | | | | | | 住宿费 | | |
| | | | | | | | | | | 办公用品 | | |
| | | | | | | | whca | | | 邮 电 费 | | |
| | | | | | | | | | | 出差补贴 | 天 | |
| | | | | | | | | | | 其它 | | |
合 计 | | | | | | |
报销 总额 | 人民币 (大写) | 预借 旅费 | ¥ | 补领金额 | |
退还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管 审核 出纳 领款人
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见附件),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
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财务部部长(5000元以上须经财务副总)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费用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除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报帐时由董事长签字认可。
3、住宿费报销标准:
城市 | ome103地区 | 公司领导 | 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 | 工作人员 | 安装维修人员 | |
|
一类 | 京、津、沪、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 | 住宿费 | 220 | 80 | 55 | 45 | |
伙食补助 | 28 | 25 | 25 | 25 | |
交通 | 据实 | 12 | 8 | 8 | |
二类 | 一般地区(含重庆主城区) | 住宿费 | 160 | 60 | 45 | 35 | |
伙食补助 | 20 | 16 | 16 | 16 | |
交通 | 据实 | 10 | 8 | 8 | |
三类 | 重庆市内各区县 | 住宿费 | 80 | 40 | 20 | 12 | |
伙食补助 | 15 | 10 | 10 | 10 | |
交通 | 15 | 10 | 5 | 5 | |
四类 | 乡、镇 | 住宿费 | 60 | 30 | 15 | 10 | |
伙食补助 | 15 | 10 | 10 | 10 | |
交通 | 5 | 5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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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住宿费系指房间标准;
(2)因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 乘座工具标准
| 级别 | 公司领导 | 中层干部 | 安装维修及其他工作人员 |
项目 | |
飞机 | 经济舱 | 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可报销 |
水翼船 | 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可报销 |
火车 | 硬卧 | 软 座 |
轮船 | 三等舱 | 四等舱 | 四等舱 |
市内出租车 | 按实报销 | 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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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员工分类标准:
第一类:公司领导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类: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人员;
第三类:工作人员指公司除一、二、四类之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类:安装维修人员。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区内出差(含龙宝、天城、五桥)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标准为:早餐1.5元,中晚餐各2元。但每天报销的误餐费不得超过两餐。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处理不予报销,低于限额的部分80%计算给个人,无住宿单据的一律按限额标准的70%计算给个人。
(3)以下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A. 在外地参加各种训练班(含学习)的人员;
B.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C. 其他不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4)出差乘坐火车、轮船,符合从晚上8点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船上过夜,或连续乘车、船超过12小时的可以购买规定标准的卧铺、舱位,符合以上规定未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席座位票价的下列比例发给补贴:
A.慢车和直快列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补贴;特快列车非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补贴、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补贴;
B.乘坐四等舱位(含四等舱位)的分别按实际乘坐舱位票价的一定比例计发补贴,其中四等舱位按票价的30%、五等卧按票价的40%、五等散按票价的60%计发补贴。
(5)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和就餐金额。
(6)出差补助天数实行:按出差自然(以日历为准)天数补助。
(7)各部门派往外地长住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到达驻地后按以下标准实行包干:
A. 重庆、成都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5元包干;
B. 武汉、无锡等地,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45元包干;
C. 广州(京、津、沪、穗)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50元包干。
(8)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复方川羚定喘胶囊(9)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10)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5倍,给予其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2倍的。
(1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给多派人出差的部门领导处以多派人出差费用的2倍。
(12)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否则按应报金额的10%进行处罚,同时对部门领导50元每次。
(13)出差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除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外,可额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庆市范围内(除万州区、梁平、云阳、开县、忠县外不予补助)按一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四川、湖南、湖北、陕西、河南、贵州按二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其它地区按三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
(14)异地分子公司工作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在深圳工作期间按正常上班计薪。
四、本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