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 ...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8.06.06
【字 号】晋卫[2008]55号 车架总成
【施行日期】2008.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层压机硅胶板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卫〔2008〕55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加强新农合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我厅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陪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厅 
二00八年六月六日
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加强新农合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帕斯卡裂桶实验  一、新农合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省物价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已制定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农民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新农合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合农民在接受诊断、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
  三、新农合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新农合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合患者单独收费。
  四、各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新农合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不再进行增补或删减。对于省新农合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新农合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省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五、新农合诊疗项目目录包括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参合农民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属于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扣除自付部分费用,再纳入新农合可报费用进行补偿。属于新农合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按新农合补偿方案的规定支付。
  六、新农合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物价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卫生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新农合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七、参合患者实际床位费低于新农合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新农合的规定支付;高于新农合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新农合的规定支付,起出部门由参合人员自付。
  八、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确定新农合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支付标准。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基本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新农合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和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2、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目录
  3、山西省可另收费用的医用消耗品和卫生材料管理目录(略)
  附件1:
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金属粘合剂  一、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目录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会诊费、出诊费、远程诊疗费、疾病证明费、诊断建议书费等;
  2、自请特别护理费、费、优质优先费、优质病房住院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以及检查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等;
  (二)非疾病项目类
退火温度
  1、各种非功能性、非性美容、整容、矫形等项目的手术、处置费用,如单眼皮改双眼皮、验光配镜、装配义眼、厚唇变薄唇、矫治口吃、斜视、“O”形腿、“X”形腿、视力矫正、洁齿、镶牙、斑牙、牙正畸、假牙、正颌、隆鼻、鼻畸形矫正、酒窝再造、除皱、脱毛、隆乳、脂肪抽吸、变性、各种男女生殖器整形修复、雀斑、粉刺、痤疮、疤痕、素沉着、腋臭、脱发、白发、脱痣、穿耳、平疣、按摩等。
  2、各种减肥、增肥、增高、健美、戒烟等项目费用。
  3、各种医疗咨询(如心理咨询、营养咨询、健康咨询、疾病咨询)、医疗鉴定(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伤残鉴定、亲子鉴定、司法鉴定)、暗示疗法与诱导疗法(不含精神病、癔病)等项目费用。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除围产期保健)等项目;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项目;
  2、眼镜、义眼、义齿、假肢、助听器、健脑器、皮(钢)背心、钢围腰、钢头颈、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拐杖、轮椅、畸形鞋垫、矫形鞋、药枕、药垫、热敷袋、压脉带、输液网、提睾带、疝气带、护膝带、人工肛袋等器具;
  3、各种自用的检查检测仪(器)、仪(器)、理疗仪(器)、按摩器和磁疗用品等器械;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热锻工艺
  (四)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人类器官源或组织源及获取器官源、组织源的相关手术等;
  2、前列腺增生微波(射频)、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血疗)、麻醉手术后镇痛新技术(止痛床、镇痛泵)、内镜逆行阑尾造影术等诊疗项目;
  3、镶牙、种植牙、洁牙、牙列不整矫治、黄黑牙、牙缺损、斑牙、烤磁牙等诊疗项目;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精神病人除外)、催眠疗法、磁疗法、水吧疗法、氧吧疗法、体位疗法、心理法与暗示疗法(精神病人除外)、食疗法、营养疗法等辅助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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